2017年浙江省屬國有企業監事服務中心(浙江省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研究中心)招聘公告
來源: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7-05-08 16:59:32
浙江省省屬國有企業監事服務中心(浙江省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研究中心)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省省屬國有企業監事服務中心(浙江省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研究中心)決定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省省屬國有企業監事服務中心(浙江省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研究中心)為浙江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直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于縣處級,辦公地點位于杭州市區。主要承擔全省國資國企改革發展智庫職能,協助省國資委做好新聞宣傳職能等工作。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本批次招聘需求為3個崗位共4人。
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及具體要求見招聘計劃表(附后)。
(二)招聘對象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殘疾人就業條例》、《浙江省殘疾人保障條例》和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等七部門《關于促進殘疾人按比例就業的實施意見》等規定,“國資國企新聞宣傳崗位(二)”列為殘疾人就業專設崗位。
該崗位招聘對象范圍限定為持有有效期內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且為浙江省戶籍大專以上學歷人員或浙江省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以上學歷2017年畢業生。
殘疾類別:聽力殘疾;肢體殘疾。
殘疾等級:聽力殘疾為佩戴助聽器或安裝人工耳蝸能夠達到體檢標準者;肢體殘疾四級(因現有工作場地所限及崗位常用設備操作所需,僅限單側下肢殘疾,除假肢外無需使用輔助器具者)。
2.其他崗位招聘對象范圍不限,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時限要求為2017年7月底前。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將結合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認定。
對工作經歷的要求,按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納記錄證明等材料認定。時間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但殘疾人就業專設崗位對相應殘疾項目及等級只做復核,不列入認定范圍。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編制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 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5月10日9:00-5月17日16:00。應聘人員登陸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試辦組織筆試單位的其中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
應聘殘疾人就業專設崗位的人員填報個人信息時,應在 “其他情況”欄目里完整、準確地填寫殘疾證號、類別、等級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關的真實信息。
2. 資格初審。時間:2017年5月10日-5月18日,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3. 網上繳費。時間:2017年5月10日9:00-5月19日24:00。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殘疾人就業專設崗位為2倍),否則相應核減有關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告知報考人員并退還報名費。
殘疾人就業專設崗位報名人員免于繳費。
4.應聘資格的確認。已繳費人員在2017年6月7日—6月9日上網(www.zjks.com)下載打印準考證,確認其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各按50%計入總成績。
1. 筆試
筆試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組織,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時間、地點:2017年6月10日(全天),杭州市內。
科目:《綜合應用能力》(使用A卷)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筆試成績預計可于6月23日前從浙江人事考試網上查詢。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圍面試。
2.面試。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在網上通知。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崗位認知、溝通協調、語言表達、分析解決問題能力等。
除殘疾人就業專設崗位外,其他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相關環節工作的辦法進行。
(四)公示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監督與咨詢
(一)本次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
1. 浙江省國資委網站(http://www.zjsgzw.gov.cn);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政務公開/專題專欄/機關事業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筆試、面試結果,及有關工作安排通知、遞補信息等)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監督機構及聯系方式:省國資委(人事處),0571-87059192。
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四)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7130186,87130189。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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