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滁州中級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輔助人員14人公告
因審執工作需要,經院黨組研究,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4名聘用司法輔助人員,其中:書記員10名、司法警察4名?,F將招聘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聘用書記員10名(男女不限)
(1)政治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立場堅定,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熱愛祖國、熱愛司法工作,廉潔奉公,遵紀守法,沒有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和刑事處罰;
(2)年齡條件:20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6年5月8日至1997年5月8日期間出生);
(3)身體條件: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重聽、無口吃、無色盲、無色弱;
(4)學歷條件:具備全日制法律本科及以上學歷,掌握計算機的基礎知識,會熟練操作計算機。
在滁州市有穩定住所者優先考慮。
(二)聘用司法警察4名(男)
(1)政治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立場堅定,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熱愛祖國、熱愛司法工作,廉潔奉公,遵紀守法,沒有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和刑事處罰;
(2)年齡條件:18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1988年5月8日至1999年5月8日期間出生);
(3)身體條件:身體健康,體型端正,無色覺異常,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身高在1.70 M以上,雙眼裸視在4.8以上。
(4)學歷條件: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
法律專業、退伍軍人或具有體育特長者,在滁州市有穩定住所者優先考慮。
二、招聘程序與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在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招聘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政治部具體組織實施,主要按照報名、測試、面試、體檢、考察、錄用等步驟進行。
(一)報名
本次招聘工作實行網絡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查相結合。
1、網絡報名方式:報名人員需如實填寫《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司法輔助人員報名表》(自行下載填寫完整),并將身份證(正反面)、畢業證書、戶口本(所有家庭成員頁)掃描或拍照,發至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招聘報名專用郵箱3508596223@qq.com。網絡報名時間自2017年5月8日8:00開始截至5月17日下午17:00。
2、現場資格審查要求:網絡初審合格的報名人員名單將于2017年5月19日在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網站(http: //www.czfy.gov.cn)上公布,初審合格人員于2017年5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攜帶報名表、畢業證、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所有家庭成員頁)2份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6張,到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滁州市會峰西路97號)西法庭談話室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對弄虛作假取得報名資格者,一經發現,取消考試資格,逾期未現場報名者,視為放棄。
3、領取準考證安排:考生憑準考證進行測試、面試。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在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http: //www.czfy.gov.cn) 網站上通知,請各位報考人員實時關注,按期由本人領取,逾期未領取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測試
1、測試時間:具體測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將在準考證上注明,請各位報考人員認真閱讀,未按時參加測試者,視為自動放棄。
2、技能測試或體能測試內容及評分:
(1)招聘書記員技能測試的內容及評分:
招聘書記員分兩項進行技能測試,即計算機中文錄入和聽寫手工記錄。
評分標準:計算機中文錄入以準確率和速度進行評分;聽寫手工以記錄能力和書寫水平等進行評分。
成績計算:計算機中文錄入和聽寫手工記錄分別按總分(100分)的30%計分。
(2)招聘司法警察體能測試的內容及評分:
招聘司法警察分四項進行體能測試,即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縱跳摸高。
評分標準:(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計算分數,并轉化為百分制)。
成績計算:體能測試按總分(100分)的60%計分。
3、面試
依技能測試和體能測試成績,分別按1:1.5的比例確定書記員類和司法警察類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http: //www.czfy.gov.cn) 網站上通知,請各位報考人員實時關注,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面試,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
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面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語言表達、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問題、應變協調能力和儀表舉止等。
成績計算:按總分(100分)的40%計分。
三、體檢與考察
體檢考察人選按我院實際招聘人數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名單。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和體檢須知將在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http: //www.czfy.gov.cn) 網站上通知,請各位報考人員實時關注,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體檢,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實施后,因身體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現體檢人選缺額時,按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體檢內容按常規入職體檢項目進行。
考察主要了解被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學習及社會表現等情況,方式主要是采取查閱檔案、走訪就業的工作單位或學校、聽取公安機關、居民委員會的意見,全面準確把握招聘人員的情況。
四、聘用及待遇
考察合格后,由市中院黨組研究決定錄用人員,用工形式采取勞務派遣形式。依據《勞動法》及相關規定,由滁州市勞務合作中心與錄用人員正式簽定《勞動合同書》,為聘用人員繳納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勞動合同兩年一簽,試用期兩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期限內,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在聘用期內違反《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聘用人員管理辦法》等規定或者違紀違法的,可隨時解聘。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按相關規定執行。
聯系人:章麗娟、張婷婷 ;聯系電話:0550-3213583、3213584
二○一七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