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機關服務局外事服務部招聘公告
根據國家人事部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6號令)等相關文件精神,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機關服務局外事服務部因事業發展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事業編制),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單位名稱、性質、職能、地址
名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機關服務局外事服務部(總局外事服務中心)
性質:事業單位
職能:協助總局國際合作司、電影局做好廣播影視相關外事服務工作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外大街2號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廣播電視對外交流合作崗位1名;電影對外交流合作崗位2名;護簽工作崗位1名。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水平,熱愛廣播電視事業;
(二)具有良好的組織和協調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研究能力和文字寫作功底;
(四)具有較高的英語聽說讀寫能力;
(五)熟悉主要辦公軟件操作和基本統計分析軟件操作;
(六)具有較強的責任感、創新意識和團隊精神;
(七)熟悉廣播影視業務,有一定的實踐經驗者優先考慮;
(八)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年齡30周歲(含)以下,北京戶口;
(九)廣播電視對外交流合作、電影對外交流合作工作崗位要求英語專業八級;廣播電視對外交流合作崗位及護簽工作崗位,具有法律、經濟及財務管理工作背景者優先;護簽工作崗位有駕駛執照者優先。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公布成績、考察、體檢、聘用程序進行。通過初審,符合條件的人員接到通知后可參加考試。考試按筆試、面試順序進行。
(二)考試。通過筆試,并依筆試成績,按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三)公布成績。面試工作結束后,計算應聘人員綜合成績,并于1個月內在廣電總局網站公布。
(四)考察和體檢。根據考試結果,按1:1的比例擇優確定考察人選。并派出考察小組到其檔案所在地及工作單位閱檔、考察。通過考察的人員應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醫療機構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臨時放棄資格等原因產生的空缺,可從同一崗位應聘人員中依次遞補。
(五)聘用。擬聘用人員經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可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
五、報名方式
(一)在總局官網發布招聘公告。
報名者填寫《報名表》發送到gdwszp@126.com信箱。填寫內容要真實,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請將《報名表》名稱改為:姓名+崗位。
(二)報名截止時間:2017年6月2日17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