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陜西西安市事業單位招聘273人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西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市人社發〔2014〕170號)及相關規定,為進一步加強西安市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及特殊緊缺人才27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詳見附件);
6.年齡要求為18-35周歲(1981年5月5日-1999年5月4日出生),崗位有具體要求的以崗位要求為準。
(二)不符合報名應聘條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受過開除處分,不宜在事業單位工作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行政處分的;
2.因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
3.現役軍人、非應屆的在校生;
4.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政策規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5月12日18:00。
(二)報名方式
應聘者填寫《西安市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及特殊緊缺人才報名表》,與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就業推薦表(2017年應屆畢業生)、以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掃描件一并發送至招聘單位的電子郵箱中。
郵件名稱請寫明應聘人員姓名、應聘部門、單位和崗位(例如:某某+市體育局+市青少年體育學校+南拳教練)。
一名應聘人員只得報考一個崗位。
經用人單位同意,也可同時接受現場報名。
(三)資格審查
由各主管部門、區縣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經審查不合格的應聘者,由各招聘單位通過郵件或電話的形式告知本人。
進入考試的人員名單,于5月15日前通過各單位網站公布或電話告知。
三、考試安排
(一)考試方式
由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區縣人社局根據崗位報名情況確定考試方式。從下列四種方式中任選取一種:面試;實踐技能測試加面試(成績各占50%);筆試加面試(成績各占50%);筆試、實踐技能測試和面試(成績各占40%、30%、30%)。
(二)考務費用
考試方式中設置筆試科目的,可按規定每科收取50元(陜價費調發〔2001〕89號)。
(三)考試時間
2017年5月17 日-5月22日期間。
具體時間、地點及考試方式、注意事項等由各招聘單位通過網站公布或電話告知。
(四)合格分數線
考試總成績最低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對于未完成招聘計劃的空缺崗位,各招聘單位可繼續組織招聘并對招聘崗位適時更新,截止時間為2017年6月30日。
四、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考試總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成績,按相應崗位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區縣人社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標準(試行)》。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分期分批在西安人事考試網予以公示。
(二)聘用。公示期滿后由各單位辦理相關手續。
(三)最低服務年限。崗位注明為“基層崗位”的,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五年內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義借調、調動到其他單位工作或參加其他單位招聘(考)。
六、有關要求
(一)對惡意報名、擾亂招聘秩序或者弄虛作假、騙取資格的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相關資格,且三年內不得應聘全市各級事業單位。
(二)招聘崗位要求學歷、學位、資格證等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對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體問題,請直接撥打崗位表所公布的各單位聯系電話。
市人社局政策咨詢電話:029-86786870
電話咨詢時間: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附件:1.招聘崗位表
2.西安市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及特殊緊缺人才報名表
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