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公安機關文職崗位招聘339人公告
經市公務員局、市公安局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39名上海市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社會人員;
2、上海生源2017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大專及其以上學歷;110接線、船艇輪機崗位學歷適當調整;(詳見《2017年上海市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人員招聘簡章》)
5、1981年5月11日以后出生;110接線、船艇輪機、數據管理員崗位年齡適當調整;(詳見《2017年上海市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人員招聘簡章》)
6、本人、家庭成員以及主要社會關系中沒有違法犯罪記錄,本人沒有被開除公職或辭退的記錄;
7、須持有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及以上或辦公自動化合格證書(報考船艇輪機、軟件研發員、數據管理員崗位的人員除外),且具備擬擔任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110接線、信息查詢崗位同時須持有《計算機中文速記》四級或《漢字速錄水平測試》二級證書及以上水平證書。其中,招考崗位明確要求有專業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工作經歷。(詳見《2017年上海市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人員招聘簡章》)
二、考試報名辦法
(一)招聘崗位查詢
本次向社會公開招聘339名上海市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人員的具體崗位、考試科目、資格條件等,詳見《2017年上海市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人員招聘簡章》。從5月9日開始可通過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http://www.shacs.gov.cn)和上海“21世紀人才網”(http://www.21cnhr.gov.cn)進行查詢。
(二)報名方式
1、本次考試報名一律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考試報名、網上繳費時間為2017年5月11日10:00至5月16日17:00。報名網站為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和上海“21世紀人才網”。
2、考生根據自身情況及擬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在報名時填寫一個報考崗位。愿意接受崗位調劑的,可在報名表格上注明。
3、實行告知承諾制。考生報名時須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2017年上海市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信息表》。報考人員應對網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4、完成網上報名且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于6月15日10:00至17:00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和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三、考試方法和內容
(一)本次考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考試范圍以《2017年上海市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人員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和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公布。
(二)考試時間定于2017年6月17日。
(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
(四)考試合格分數線,根據崗位組別報考情況,原則上按照招聘崗位數的1:3比例確定。
考生可于2017年7月14日10:00以后通過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和上海“21世紀人才網”查詢成績。
(五)考試成績合格者,在經資格審查通過后再進入面試,面試時間為7月中下旬。報考技術保障類崗位的人員在面試階段進行相應的崗位技能測試。
(六)面試結束后,根據報考崗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
四、公示和人員聘用
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海市人才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shrc.com.cn)上公示五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市、區人才服務中心指定派遣機構按規定程序簽訂勞動合同,并派遣到公安機關文職崗位上工作,試用期為2個月。文職人員在試用期內應接受崗前培訓與試用期考核。
五、招聘咨詢
具體崗位薪酬詳見《2017年上海市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人員招聘簡章》;
招聘政策詳見《2017年上海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人員招聘政策問答》。
政策咨詢電話: 32511386,32511390
考務咨詢電話: 61969089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24022726
網上繳費咨詢電話:95534-6
監督電話:64333772
特此公告。
附件:
3.2017年上海市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人員、檢察系統輔助文員、法院系統輔助文員、上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文職人員招聘考試考務問答
4.2017年上海市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人員、檢察系統輔助文員、法院系統輔助文員、上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文職人員招聘考試大綱
上海市公務員局
上海市公安局
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