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東聊城茌平縣事業單位招聘105人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聊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聊人字〔2007〕42號)等規定,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將2017年茌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6年5月19日以后出生);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及全日制普通中等師范學校師范類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及全日制普通中等師范學校師范類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其中,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僅限2012年選聘人員)報考的,以及在本縣入伍的茌平籍退役大學生士兵,退役后3年內(指2014年、2015年、2016年退役的大學生士兵)報考的,可以報考定向招聘崗位。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
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在職人員應聘須經所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同意。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應聘前與簽約單位解除協議或經簽約單位同意,可以應聘。
二、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
具體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條件要求見附件1。
三、報名時間和方式
(一)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5月19日 9:00-5月22日16:00
查詢時間:2017年5月19日11:00-5月23日16:00
報名網址:茌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prsj.gov.cn)
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網站,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上傳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兼報者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在資格待審核期內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待審核期為2小時,自完成提交報名信息算起。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二)網上初審
初審時間:2017年5月19日11:00-5月23日16:00
指定專人負責網上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含節假日)查看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網上初審,并及時公布初審結果 (在茌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如招聘主管機關在待審核期滿后48小時內未對應聘人員信息進行處理,則視為初審通過。網上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7年5月19日11:00- 5月24日16: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茌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prsj.gov.cn)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為放棄。繳費成功人員于2017年6月13日9:00-6月18日14:30分前登錄該網站打印筆試準考證、《2017年茌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茌平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現場資格審查時使用)。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筆試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網上初審通過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7年5月24日12:00前到縣人才交流中心辦理現場確認和減免手續。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見附件2。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應聘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四、考試和資格審查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筆試根據專業不同分為綜合、衛生和教育三大類,各類均考一科。綜合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衛生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藥衛生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專業基礎知識部分按醫療、藥學、檢驗、中醫、護理五類分別命題;教育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等專業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7年6月18日
綜合類:上午 9:00—11:30
衛生類、教育類:下午 14:00—16:30
筆試地點在準考證上注明。
(二)面試人選確定和資格審查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確定。筆試成績和面試人選在茌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prsj.gov.cn)上公布。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1:3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
取得面試人選資格的應聘人員,按招聘崗位要求,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所需提報的材料見附件2。
面試人選逾期未參加資格審查或不能按時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提報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有權取消其面試資格。
(三)面試
面試工作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統一組織實施。
面試考務費為每人70元。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方式另行通知。
面試設定最低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60分的取消聘用資格。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等額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
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和考察體檢人員名單,在茌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prsj.gov.cn)上公布。
五、考察和體檢
考察體檢人員確定后,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按照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統一組織進行考察、體檢。
考察工作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統一組織實施。考察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相關材料信息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體檢一般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經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對應聘合并招聘崗位的人員,根據應聘崗位,按考試總成績(若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選擇具體單位,應聘其他崗位的按實際應聘單位確定。所有擬聘用人員單位確定后,在茌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prsj.gov.cn)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簡章》附件與本《簡章》具備同等效力,凡在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均視為同意本《簡章》及附件的相應規定。
咨詢電話:0635—4276320
0635—4276055
監督電話:0635—4276980
中共茌平縣委組織部
茌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