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國家文物進出境審核海南管理處招聘公告
來源: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7-05-11 16:18:37
國家文物進出境審核海南管理處2017年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的公告
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精神,結合海南省國家文物進出境審核海南管理處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管理情況,制訂此公告。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1、堅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2、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格把關、寧缺毋濫、擇優聘用。
二、招聘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符合本次公開招聘的崗位條件要求和本方案其他要求的人員。其中,報考者必須在報名時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行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工作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二)崗位條件
招考 崗位 |
招考人數 | 崗位職責 | 專業 | 學歷學位 | 職稱條件 | 工作年限 | 其他條件 |
文物科技鑒定 | 1 | 文物科技應用 | 文物鑒定、 化學專業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不限 | 不限 | 40周歲以下 |
責任鑒定員 | 1 | 文物進出境審核業務 | 不限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文博系列初級職稱以上 | 三年以上文物鑒定經驗 | 40周歲以下 |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專業、學歷學位、工作經歷、實踐能力等其他條件見崗位表。
40周歲以下,即為:1976年5月26日至1999年5月25日期間出生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ㄒ唬┬畔l布
通過省人民政府網站、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海南人才招聘網、海南省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廳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ǘ┙M織報名
1、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由國家文物進出境審核海南管理處受理。
報名時間:2017年5月24日-2017年5月26日
截止時間:2017年5月26日
聯系方式:0898-66984685、0898-66987097
聯系人:劉亭亭 聯系電話:13016218626
聯系人:陳趙龍 聯系電話:15120935688
郵箱:hnjdz570203@163.com
2、報名要求
?。?)報名者須填寫《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從網上打印填寫),并連同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等符合招聘條件的有關材料的掃描件發送至hnjdz570203@163.com。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在編在崗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掃描件。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符合招考條件的相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考生須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ㄈ┵Y格審查
由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要達到1:3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的,則應相應減少招聘計劃數。資格審查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統一核發筆試《準考證》。
(四)組織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由國家文物進出境審核海南管理處負責組織相關工作。筆試將委托相關學術單位代為組織,國家文物進出境審核海南管理處起監督作用。
1、考試方式、科目及內容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科目為專業技術知識。筆試實行百分制,由招考領導小組依實際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及筆試合格分數線在海南省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廳網站上進行公布。
2、 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待定。在筆試成績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面試合格分數線依實際情況確定。面試前三天,由招聘單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歷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替補。
3、總分計算
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綜合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5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考試成績在海南省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廳網站進行公布。
(五)考核及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考核人選,招聘單位組織分別對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方面進行考核。根據考核情況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招聘單位統一組織。如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擬聘人選資格,空缺的招聘名額,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或另行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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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考試、考核和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省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廳審核,并按程序在省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廳網站上公示,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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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聘用人員確定后,在10個工作日內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花名冊》報送省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廳審核后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招聘單位發出《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并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的各項紀律規定,嚴格執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準泄露考試試題、考核情況和領導小組討論情況;參加考核的人員要公道正派、不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作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組織或紀律處分。
公開招聘工作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廳紀檢部門指導和監督。
六、其他事項
本方案由國家文物進出境審核海南管理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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