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青田縣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公告
來源: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05-11 16:39:24
2017年青田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全面考察、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具體的招聘單位、職位、人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2017年青田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計劃表(附件一)。
招聘職位計劃數和報名人數的比例不足1:3的,按比例核減直至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面向駐青部隊隨軍家屬職位,按縣人武部審核確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人員的人數參加考試。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1.青田縣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7年9月30日之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
2.青田縣戶籍的其他社會人員(以2017年5月19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部分職位麗水市戶籍或生源可報考,詳見附件一備注一欄);
3.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戶籍不限;
4.本縣在崗的大學生“村官”,戶籍不限;
5.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的對象為:本縣行政區域內,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服務期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5月19日;
6.截至2017年5月19日,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7.在2017年5月19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委培生報考須征得委托培養單位同意;
8.本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予報考;
9.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二)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具備報考職位(專業)所需資格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能堅決貫徹黨的路線和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3.身體健康,能適應所報考職位的工作需求;
4.年齡為18至35周歲(1981年5月19日至1999年5月19日期間出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年齡為18至40周歲(1976年5月19日至1999年5月19日期間出生);面向駐青部隊隨軍家屬職位年齡為18至40周歲(1976年5月19日至1999年5月19日期間出生)。
5.招聘職位有特殊要求的,詳見招聘計劃表(附件一)備注一欄;
三、招聘辦法
(一)注冊及報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網上報名的形式
時間:2017年5月19日9:00-5月24日16:00
網址:浙江省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 http://qssy.zjks.gov.cn/signup/)
報考人員上網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職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17年5月19日9:00-5月25日16:00
各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選定的職位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2017年5月19日9:00-5月24日16:00)內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三)網上繳費
時間:2017年5月19日9:00-5月26日16:00
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可在浙江省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 http://qssy.zjks.gov.cn/signup/)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按省財政廳和物價局的有關規定,考試費按每人每科40元收取,共計80元。
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先在網上報名(暫不繳費),并在2017年5月24日16:00前將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或低保證明交至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府大院內)公務員管理科,經審核確認后可免除考試費用。
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考計劃數3倍的職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考計劃,此類計劃將在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www.qtrs.gov.cn上公布。招考職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時內可改報其他職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試費。
(四)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7年6月6日-6月10日
已繳費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浙江省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 http://qssy.zjks.gov.cn/signup/)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
1、筆試
筆試時間定于2017年6月10日。
上午9:00—11:30 《綜合應用能力(A類)》
下午14:00—15:30 《職業能力傾向測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管理類(A類)。
所有考生均應參加《綜合應用能力(A類)》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兩科考試,考試范圍以《關于2017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安排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showInfo/Info.aspx?id=5301)為準。
筆試考試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考試考生需攜帶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2B鉛筆和橡皮。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為全客觀題,應考人員必須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作答在題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無效。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招聘計劃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面向駐青部隊隨軍家屬招聘的職位,由縣人武部參照《駐麗部隊干部家屬安置考核賦分辦法》進行考核量分,以筆試總成績+考核量分從高到低確定面試對象。并在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www.qtrs.gov.cn公示。
上述職位中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2、資格復審
入圍面試人員面試前要進行資格復審,入圍面試人員按照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www.qtrs.gov.cn發布的通知規定時間到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人員同時領取面試通知書。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報考面向駐青部隊隨軍家屬職位的人員,資格條件由縣人武部審核確認。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在該職位筆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3、面試
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參加面試。入圍面試的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六)體檢、考察、聘用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根據筆試總成績(按卷面總分折算為100分)×50% + 面試成績×50%計算總成績,滿分100分;面向駐青部隊隨軍家屬的職位,按照考核量分×40%+筆試總成績(按卷面總分折算為100分)×30%+面試成績×30%計算總成績。
按照總成績排名以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會同招錄機關實施。體檢工作按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
體檢標準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據總成績排名依次替補。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按照總成績排名擇優確定聘用對象并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
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四、其他注意事項
截止到2017年5月19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請報考人員注冊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所有注冊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從事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檢監察職位,也不得應聘與單位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
考試違紀人員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有關規定處理。
報考人員對本公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時糾正。
特別提示:
本次招聘筆試的所學專業要求參照《高職高專(專科)專業目錄(2012版)》、《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版)》進行設置。專業要求中“村鎮建設”、“水利員”、“計算機”、“文化員”詳見附件二:2017年青田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資格審查辦法。
本通告未盡事宜,由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78-6822270
監督電話:0578-6823542,0578-6768192
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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