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郴州汝城縣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180人公告
來源:郴州人社局門戶網站
2017-05-12 11:31:28
2017年汝城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4〕34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轉發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7〕5號)以及《關于進一步改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郴組〔2016〕11號)等文件精神,經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2017年汝城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180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衛生計生事業單位人員180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2017年汝城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附件1)。相關事宜可通過以下指定官方網站查閱:郴州人社局門戶網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www.rsks.czs.gov.cn)、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rc.gov.cn)。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等條件;
(1)報考人員的年齡要求詳見附件《計劃崗位信息表》。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的,即在1986年6月5日后出生;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的,即在1981年6月5日后出生。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3)報考專業要求見附件《計劃崗位信息表》。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的專業填寫。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4)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見《計劃崗位信息表》。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單位工作人員;
5.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17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6.本縣內各醫療衛生計生單位的在編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擇崗、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考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現場報名(可以通過委托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本次考試不收報名費。
2.報名時間。2017年6月5日-8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報名地點。湖南省汝城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四樓大會議室(湖南省郴州市汝城縣郴義路147號)。
4.資格審查。與報名時間同時進行,成立由招聘單位、主管單位組成的汝城縣公開招聘事業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審查小組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考生需準備資料如下:(1)打印《2017年汝城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兩份,報考人簽名處需手簽;(2)《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3)一份;(3)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復印件一份;(4)畢業證復印件一份,有學位要求的需提供學位證復印件一份;(5)2017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就業推薦表復印件或者“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打印的學籍證明一份,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信網上查詢的學歷證明(二維碼)或湖南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認定報告;(6)其他要求的相關證件復印件一份;(7)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或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8)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藍底彩色證件照片4張 (兩張粘貼在報名表中,兩張背面寫好報考崗位和姓名,粘貼在其中一張報名表右上角空白處);(9)委托報名的需提供委托書,并將委托人與被委托人身份證件復印在委托書上;(10)所有需復印件的資料必須同時提供原件。
5.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憑身份證于2017年6月22日-23日到汝城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四樓會議室領取《筆試準考證》;代領準考證的必須提供代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6.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誠信考試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名成功后不得更改個人信息和報考職位。
(2)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的專業、學歷、學位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直接咨詢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
(3)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對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被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4)取消招聘計劃數的崗位,將于6月12日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rc.gov.cn)上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在6月14日16:00前到汝城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人事科(206室)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逾期不再辦理改報。6月15日公布核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
(二)筆試
1.筆試科目。招聘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護理類、助產崗位考《護理基礎知識》,其余崗位考《醫學基礎知識》。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最低學歷要求碩士研究生報考縣人民醫院臨床醫生崗位的免筆試。
2.筆試時間。2017年6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120分鐘。
3.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筆試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公布。7月上旬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
(三)面試
1.面試對象。按招聘考試崗位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未達到1:2比例的,按照實際人數參加面試。如果入圍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免筆試招聘崗位報考人員全部參加面試。
2.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地點另行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
3.面試形式。實際能力測試(口述回答)。
4.面試成績要求。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四)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五)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時間和其它要求另行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通知。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注意事項。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向體檢醫院繳納。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重點是考察報考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工作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組織實施。
(七)擇崗
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及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由考生選擇具體招聘單位,時間另行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通知。
(八)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由汝城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汝城縣人社局審核后由汝城縣人社局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為保護個人權益,公示期內反映問題時須署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和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汝城縣人社局行文確認聘用人員名單,招聘單位與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縣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聘用人員名單報送市人社局備案。
四、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應在指定官方網站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2.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計劃崗位信息表》,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
3.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并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4.報考人員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及筆試準考證,缺少有效身份證原件及筆試準考證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
5.實行誠信考試。建立全市統一的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報考人員應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1)對違紀違規行為,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在招聘過程中,被錄用為公務員或聘用為其他事業單位人員的(從擬錄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計算),應如實向招聘機關報告,并終止在我市(含縣市區)參加考試的行為。對已公示擬錄用或聘用后放棄,以及在試用期內取消聘用資格的人員,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2年內即2017年、2018年不得報考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含縣市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6.正確對待競爭。招聘考試是競爭性考試,報考人員必須端正心態,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兩種心理準備。對于無中生有、捕風捉影、道聽途說、以及無端猜測的惡意舉報,將追究其舉報人責任,取消其報考及聘用資格,并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2年內即2017年、2018年不得報考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含縣市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同時,將情況如實通知其所在單位或居委會。
7.面試后,因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一律不進行遞補。
8.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招聘考試服務咨詢電話:0735-8236383
六、招聘工作監督
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派出監督員進行全程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735-8236387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縣人社局負責解釋,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等咨詢由縣衛計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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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汝城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
2.《2017年汝城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
3.《誠信考試承諾書》
汝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汝城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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