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六安裕安區部分區直事業單位招聘89人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及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精神,經區政府同意,并報市人社局批準,由區人社局面向社會、統一組織開展2017年度裕安區部分區直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為做好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組織原則
(一)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
(二)堅持嚴把政策,規范操作。
二、招聘計劃
2017年度裕安區部分區直事業單位計劃公開招聘89名工作人員。其中安排3名招聘計劃,用于定向招聘經我省統一組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撥、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由我省兵役機關征集入伍、服役期滿、表現良好的退役士兵也可以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具體招聘崗位、條件等詳見《2017年度裕安區部分區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年齡條件”中“35周歲以下”為“1981年5月24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報考條件”中的工作經歷要求,按足年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31日,工作經歷證明樣式詳見附件5:《關于XXX同志工作經歷的證明》。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構成原人事部6號令規定的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四、現場報名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2017年5月24日 — 26日(作息時間:8:30-11:30,2:30-5:00)
(二)報名地點:裕安區衛計委九樓會議室(九中對面)
(三)報名者需攜帶的材料:
1、屬全日制2017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其復印件。
2、屬社會人員的,報名人員須提供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和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對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7年6月底前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7年6月底前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原件及其復印件報考。
4、屬“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人員,在現場報名時:“大學生村官”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須提供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西部志愿計劃”人員須提供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服務期限須為2年及以上)原件和復印件、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和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并在報名時間向審核人員說明情況,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區人社局在“裕安區人民政府網、裕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按規定程序對筆試科目每科增加2分(筆試成績合成前),逾期不予辦理。
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的退役士兵須提供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退役證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等材料。
在報名時,報考人員均須本人在現場填寫《裕安區部分區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和《報名、考試誠信承諾書》(詳見附件2、3),并繳納考試費用(筆試費45元/門)、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張,以及報考崗位具體要求的其它證件資料,其中:
屬于正式在編在崗人員及“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志愿者”、“特崗教師”服務期未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還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機關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信,證明式樣見附件4:《關于同意ⅹⅹⅹ同志參加2017年度裕安區部分區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的證明》。
農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請符合減免手續人員在現場報名時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逾期不予辦理。
考生報名時所提供的證件資料,以及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并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隨即取消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者限報1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五、資格審查
在區人社局指導下,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對通過資格初審并繳納考試費用的,核發《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應聘同一崗位的需形成競爭,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比例應不低于1:3。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將取消或核減該招聘崗位計劃數。對少數特殊崗位(緊缺專業)確實達不到規定比例,經區人社局批準后可降低至1:2比例開考。
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報名結束后次日內到區人社局改報其他崗位,并由區人社局對改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予以報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退費。逾期不予辦理。
六、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和結構化面試(各崗位考試科目詳見《2017年度裕安區部分區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由區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筆試成績相加)120分(含加分,只考公共基礎知識的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或考生有一科無成績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1)公共基礎知識筆試。考試內容: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管理、國情省情、判斷推理、言語理解、寫作。滿分為120分。
(2)專業知識筆試。考試內容:考試命題參考普通高校相應層次、相應專業現行通用教材。滿分為120分。
《公共基礎知識》與《專業知識》筆試同日進行,考試時間、地點及考試科目時間詳見《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詳見網站公示。
筆試結束后,成績將及時在裕安區人民政府網、裕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3)結構化面試:考生入圍名單根據崗位計劃數及考生筆試初次合成成績(其中《公共基礎知識》占30%、《專業知識》占40%進行初次合成)高低順序,報考崗位只考《公共基礎知識》的按一門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入結構化面試。其中招聘崗位計劃數5人以下的按照1:3比例確定參加結構化面試人員名單并進行公示,招聘崗位計劃數5人以上(含5人)按照1:2比例確定參加結構化面試人員名單并進行公示,面試主要考察應試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計劃與組織協調能力,以及語言表達能力等。面試滿分為100分。
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于結構化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攜帶:本人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及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領取《面試通知書》。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80元。結構化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結構化面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結構化面試前按照筆試初次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結構化面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筆試入圍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初次合成成績相同的(報考崗位只考《公共基礎知識》的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公共基礎知識》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結構化面試人選。為確保應試人員素質,設定結構化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七、合成總成績
《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專業知識》筆試和結構化面試的總成績按3:4:3比例合成。如出現最后一名合成總成績同分,則按筆試初次合成成績高低確定排序,如筆試初次合成成績同分,則以《專業知識》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序;如《專業知識》筆試成績再出現同分,則以《專業知識》筆試中的主觀題部分確定排序。報考只考《公共基礎知識》的崗位,筆試和面試總成績按6:4合成, 如出現最后一名合成總成績同分,則按《公共基礎知識》成績高低確定排序;如《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出現同分,則以《公共基礎知識》筆試中的主觀題部分確定排序。
根據招聘崗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員名單,并在“裕安區人民政府網、裕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進行公示。
八、體檢
按照安徽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規定,體檢須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由裕安區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的,按照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最多可遞補兩次。
九、考察
考察工作在區人社局的指導下,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主要對被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的,按照考試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最多可遞補兩次。遞補時間另行通知。
十、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裕安區人民政府網、裕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一周。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寫出聘用報告,連同擬聘用人員考察材料、學歷證書等相關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查后,按規定報送區人社局辦理審批及相關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層次的學歷、證書等證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公示結束后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十一、聘用與管理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和安徽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實行國家統一規定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資福利制度。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關事宜
1、監督檢查。本次招聘考試嚴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試工作規則(試行)》及保密、回避等相關規定,堅持客觀、公正、科學、規范的原則,嚴肅考風考紀,嚴格實行考試責任追究制,確保招聘考試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進行。
為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報考者和社會各界對招聘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實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對有關工作人員違反招聘原則,不按規定程序操作的行為,要立即制止并責令改正;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處理,絕不姑息;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宣布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資格、通報所在學校或單位、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處理;對違反招聘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公告解釋。本《公告》由裕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3、信息查詢。裕安區區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考務等相關信息,請考生登陸“裕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查閱。
4、培訓用書。本次公開招聘考試,裕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指定用書、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一切形式的輔導培訓均與裕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無關!
5、咨詢電話:0564-3236216
監督電話:0564-3301670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附件:1、《2017年度裕安區部分區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
2、《裕安區部分區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3、《報名、考試誠信承諾書》
4、《關于同意ⅹⅹⅹ同志參加2017年度裕安區部分區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的證明》
5、《關于XXX同志工作經歷的證明》
裕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 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