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樂山市環境監測中心站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2017年樂山市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短缺專業人才的公告》要求,樂山市環境監測中心站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樂山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始建于一九七八年,是國家環境監測重點網絡二級站,是樂山市環境監測系統的技術中心、網絡中心、數據中心和人才中心。單位人員總編制數75人,現有在編職工59名。主要承擔樂山市境內地表水、地下水環境質量、市中心城區大氣環境、聲學環境質量例行監測;國控、省(市)控重點工業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污染事故應急監測及污染糾紛仲裁監測;為環境管理服務監測。
二、招聘對象和范圍
招聘符合《2017年樂山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1)相關崗位條件和本公告其它要求的人員。
其中,2017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畢業證的,報名時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出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
三、基本條件
(一)應聘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及資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和專業名稱,與所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和“專業”兩欄的相應資格條件要求應相符。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試行辦法》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名者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等,報名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四、考核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有意報考且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如實準確填寫《樂山市環境監測中心站2017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見附件2)。在規定時間內持以下資料到規定地點報名:
1.《樂山市環境監測中心站2017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信息表》1份(詳見附件2),請按要求張貼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片;
2.本人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1張;
3.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4.有效畢業證、學位證(2017屆應屆生須提供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出具就讀院系及專業、學歷學位證明)、相關資格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復印件須A4幅面);
5.機關事業單位中的正式在編在冊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其中縣級及以下機關事業人員需提供主管部門和同級組織或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報名時間:2017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
報名地點:成都信息工程大學氣象樓310會議室(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經濟開發區學府路一段24號)
聯系人:謝世新
聯系電話:13320911260
(二)資格審查
樂山市環境監測中心站考核招聘工作小組在報名現場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2017年樂山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招聘條件的人員,現場發放《考生面試通知書》。
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名或聘用資格的,取消報考者的報名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試考核的方式進行。考核面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并設定考核面試成績最低分數線為60分。應聘人員考核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不再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時間:2017年5月16日下午13:30開始
面試地點:成都信息工程大學氣象樓310會議室(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經濟開發區學府路一段24號)
(四)簽訂就業協議
樂山市環境監測中心站按照考核招聘名額,與面試考核總成績排位第一名應聘者現場簽定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應聘協議書(非應屆畢業生簽定應聘協議書;應屆生畢業生簽定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應聘者收到樂山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簽定畢業生就業協議(應聘協議書)通知后,請在規定時間內到規定地點簽定應聘協議書或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若在規定時間未到規定地點簽定應聘協議書或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將視為自動放棄本次簽約,并依據成績排位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體檢
確定體檢人選的非應屆畢業生,由樂山市環境保護局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的應屆畢業生待畢業后進行體檢。體檢按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結論及相關事項將在樂山市環保局網上公布。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只遞補一次。
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環節人員自行承擔。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填寫《樂山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察表》,并辦理個人檔案轉遞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由樂山市環境保護局組織,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資格。本環節遞補一次。
七、審核確認和聘用
(一)體檢、考核合格者由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樂山人事考試網、樂山環保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公示期間,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組織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通過考核并體檢合格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用人單位填寫《樂山市事業單位考試或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花名冊》、《樂山市市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政策規定和招聘公告審核確認,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二)新聘用人員在聘用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附件:1.樂山市環境監測站2017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樂山市環境保護局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