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朝陽區教委事業單位招聘660人公告
按照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朝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朝陽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的通知》(朝人社調發[2011]5號)、朝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朝陽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實施細則>(試行)等配套政策的通知》(朝人社調發[2012]1號)的相關要求,現發布2017年北京生源畢業生公開招聘公告,招聘崗位660個,招聘具體要求如下:
一、招聘對象:
能夠參加2017年派遣的北京生源畢業生。
二、招聘單位及崗位:
(一)招聘單位:朝陽區教育委員會所屬中小學、幼兒園、直屬事業單位
(二)招聘崗位:教師(教師專技崗十三級崗位)。(見附件二)
三、招聘條件:
(一)年齡為35周歲以下;
(二)具有北京市常駐戶口;
(三)具有聘用崗位所需相應的執業資格;
(四)中小學、直屬單位招聘教師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幼兒園招聘教師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能按時取得相應的學位;
(五)專業對口,身體健康,能勝任崗位工作要求。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發布招聘公告
5月15日發布公開招聘公告,明確招聘崗位、招聘數量、工作程序及要求。
(二)報名資格審核
應聘人員見公告后,填寫報名表(見附件一),到招聘單位現場報名,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招聘資格審核,報名截止時間5月24日。
報名時需提供以下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1、高校畢業生推薦表,畢業院校就業主管部門蓋章;2、已修全部課程成績單,由畢業院校教務主管部門蓋章;3、本人戶口本、身份證;4、四、六級英語成績單;5、招聘崗位條件所需的其他證明性材料;6、往屆未就業畢業生需提供學歷學位證書,不能提供高校畢業生推薦表的往屆未就業畢業生需提供本人就業報到證。
(三)基本能力測試
根據招聘單位的受理報名情況,教委集中組織基本能力測試。
1、考試內容:教師崗位測試內容主要包括教育基本理論、教育法律法規、課程改革、教育理念;其他崗位主要進行行政能力測試,考察考生的思維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科研能力以及職業道德素養等;
2、考試形式:筆試;
3、考試時間、地點:招聘單位通知應聘人員具體時間和地點;
4、準考證領取:招聘單位通知應聘人員到指定地點領取準考證,考生持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
5、成績查詢:考試后5個工作日后由招聘單位通知參加考試人員查詢成績;
6、劃定合格線和入圍人員:測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每個招聘崗位按考試成績排序擇優確定入圍人員,每個崗位入圍人員比例1:3,未達到比例以實際人員為準。
(四)考核面試
考核面試由各招聘單位集中組織進行,對入圍人員專業知識和授課水平等方面進行考核面試,測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考核面試成績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
(五)組織體檢
招聘單位組織擬聘用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體檢費用自理。經復查體檢仍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招聘單位根據體檢情況確定聘用人員,并公示招聘結果,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
(七)辦理接收手續
公示無異議,根據教委統一安排辦理相關手續。
五、其它事項說明
(一)每名畢業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現場報名時提交畢業生推薦表原件等相關材料;
(二)身體檢查以教師資格體檢為標準,參加2017年北京市教師資格體檢的可不參加招聘單位組織的集中體檢;
(三)年齡計算時間截至2017年6月30日;
(四)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如發現不符合招聘要求,隨時終止招聘資格;
(五)本次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
附件2:朝陽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2017年北京生源畢業生公開招聘崗位。
朝陽區教委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