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普通高中教師招聘3790人公告
根據《轉發自治區統籌管理中小學教師補充工作機制實施意見的通知》(新政辦發〔2010〕108號)、《關于印發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新人社發〔2013〕141號)有關要求,自治區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790名普通高中階段教師。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自治區中小學和幼兒園在職在編教師(含三年服務期未滿特崗教師)及辦理完辭職手續不到一年的教師;
2.現役軍人;
3.自治區統一組織選派到基層鄉鎮工作服務期未滿人員;
4.近3年來,在公務員、教師等招考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人員;
5.受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教師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上述情形涉及時限的截止至2017年5月14日。
(二)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思想素質好,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自覺維護民族團結,品行端正,志愿從事教育工作。
3.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5.招聘崗位專業學歷要求:
(1)專業要求:詳見《2017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招聘考試專業參考目錄》;
(2)學歷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6.招聘崗位漢語水平或普通話水平要求:
(1)母語為漢語報考人員,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報考“漢語文”學科人員,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母語為非漢語報考人員,MHK等級水平須達到三級甲等及以上,報考“漢語”學科人員,MHK等級水平須達到四級乙等及以上。
(2)對內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數民族2017年應屆畢業生的MHK等級水平不作要求,但是如果通過考試,并在2017年9月正式上崗任教后,必須在上崗一年內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MHK等級證書,未能按時取得的,解除聘用關系。
7.招聘崗位教師資格要求:
(1)考生須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2)歷屆畢業生必須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2017年應屆畢業生如無法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則必須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并在2017年9月正式上崗任教后一年內取得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未能按時取得的,解除聘用關系。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指必須符合招聘崗位學歷要求,同時普通話水平或漢語水平達到報考條件第6條所列標準。
8. 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政審、調劑、公示、培訓、聘用等。
(一)網上報名(2017年5月15日北京時間16︰00-21日18︰00,下同)。
報名實行網上報名,不收取報名費。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考生可登陸自治區教育廳網站報名,按要求提交報名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本人與身份證原件合影、畢業證原件、教師資格證原件、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原件或MHK等級證書原件(有效期內)照片(jpg格式,個人免冠照片大小10~200kb之間,其他證件照片大小10~600kb之間)。對尚未發放畢業證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上傳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可于2017年7月前正常畢業的書面證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學歷層次、所學專業及培養方式。報名完畢后下載打印《2017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考生必須確認報名信息真實有效,編造虛假信息報名者取消報名資格。照片必須清晰,使用不合格的照片導致不能通過資格審查的,由考生負責。
(二)資格審查(2017年5月22日-26日)
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如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核實,取消資格,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其本人承擔。資格初審在網上報名結束后,采取網上審查方式進行。資格審查工作由報考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考生網上報名時所填寫信息進行審查。
資格初審結果查詢時間:2017年5月27日-28日。
資格初審不合格者,取消報考資格。資格復審在面試前進行。
(三)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在2017年6月14日10︰00- 18日10︰00登陸自治區教育廳網站打印考試座位通知單和筆試準考證。
(四)筆試
考生須按照筆試準考證上注明的時間、注意事項和有關要求,攜帶身份證原件或有效臨時身份證、考試座位通知單、筆試準考證,按時參加考試。證件不全的,不得進入考場。
筆試時間。2017年6月18日10︰00-12︰30
2.筆試地點。在全區13個地、州、市和奎屯市設立筆試考點,具體考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可自行選擇筆試考點。
3.筆試科目。1門,包括綜合知識測試和學科專業知識測試兩部分(詳見考試說明)。
4.筆試試卷命制。筆試試卷由自治區教育廳統一命制,除維語文、哈語文、蒙語文、柯語文試卷學科專業知識測試部分使用民族語言命制外,其他學科試卷(含維語文、哈語文、蒙語文、柯語文試卷綜合知識測試部分)統一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命制,考生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凡未按要求答題的考生,筆試成績無效。試卷滿分150分。
5.確定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筆試成績總體情況,統一確定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7月4日公布筆試成績,7月 8日公布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筆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參加面試。
(五)資格復審及面試
面試工作在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下,由各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資格復審及面試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在7月12日登陸報考崗位所在地、州、市網站進行查詢。
1.面試入闈人員確定。在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確定面試入闈人員:招聘1至3人的崗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招聘4人及以上的崗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闈人員。
2. 面試入闈人員資格復審。資格審查按照《簡章》、《崗位表》具體要求進行。根據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網絡報名信息和所持證明材料進行確認審核。不符合崗位條件的、提交的審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虛假材料的、在規定時間內未到資格審查地點進行審查的考生,不能進入面試。面試入闈人員須持報名表、筆試、面試準考證及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或MHK等級證書(有效期內)和報考崗位需要的其他證件原件、復印件到資格審查地點進行審查。根據面試入闈人員規定的比例,通過資格審查出現入闈人員空缺的,從本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無人員可遞補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闈人員。
3.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為150分,合格分數線9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4.面試內容及方式。面試以試講答辯方式進行,備課時間40分鐘,試講時間20分鐘,答辯時間3分鐘。考官根據考生所報崗位學段學科,從面試組織部門準備好的教材中,現場抽取一節課,交由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準備一份教案,然后進行試講,試講完畢后進行答辯。面試主要考查考生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和學科專業知識掌握情況。考生面試時必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少數民族母語文學科試講使用民族語言進行,答辯部分使用國家通用語言。對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使用情況考核不合格的,視為面試不合格。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學科要進行專業測試。
(六)公布總成績
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面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登陸報考崗位所在地、州、市網站進行查詢。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則進行面試加試,面試加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
(七)體檢、政審
1、體檢組織和標準。體檢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和總成績排名確定,由地、州、市教育局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體檢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修訂)》(新教師〔2010〕8號)、《關于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補充通知》(新教師辦〔2011〕14號)執行。體檢費按照體檢醫院的標準執行,由參加體檢的考生自行承擔。
2.體檢要求。體檢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登陸報考崗位所在地、州、市網站進行查詢。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經地、州、市教育局批準,可在指定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復檢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崗位出現的空缺,由地、州、市教育局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從本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政審。地、州、市教育局和用人單位對體檢合格考生按規定進行政審。因政審不合格,崗位出現空缺時,從本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調劑
調劑工作由地、州、市教育局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對入闈面試且面試成績合格,未被報考崗位錄取的考生,根據崗位需求,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同學段同學科原則,調劑到本地空缺崗位。調劑由考生自愿申請,調劑前必須與招聘地、州、市教育局簽訂書面協議。被調劑考生由招聘地、州、市教育局統一安排體檢、政審,體檢、政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九)公示
各地、州、市教育局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規定程序和標準,確定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結果全部合格的人員為擬聘用人員,報自治區教育廳審核,并通過自治區教育廳網站和各地、州、市網站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
(十)崗前培訓
新聘教師崗前培訓由自治區教育廳統一部署,由各地、州、市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具體培訓時間由各地確定,南疆四地州于2017年8月25日前完成,其他地州于2017年8月20日前完成。培訓的主要內容是教育政策法規、教師職業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訓時間不少于80學時。培訓合格后,按各地規定時間報到上崗,逾期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十一)簽訂合同
新聘教師報到后,與招聘縣(市、區)教育局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為3年,聘用期間納入現行人事管理制度統一管理。新招聘教師的檔案必須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交招聘縣(市、區)教育局。
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而且自報考當年起3年之內,不得參加自治區統一組織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考試。新招聘高中教師自上崗之日起3年內不得調動,不得報考公務員及其他事業單位。
今年自治區招聘的新聘教師(除南疆四地州外)辦理聘用手續后,將選拔2000名教師到南疆四地州農村幼兒園支教一年。支教考核合格后,支教人員回服務單位工作。支教考核情況作為新聘用教師辦理正式入編手續的重要依據。
三、監督、紀律及其他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自覺接受自治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二)參與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員,要嚴格執行規定的程序和原則,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對違反規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試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自治區教育廳將建立教師招聘考試誠信檔案庫,提供虛假材料的、考試違紀的、同意調劑后不到崗的、逾期不報到的考生三年內不能參加自治區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招聘考試。
(四)考生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招聘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的公告,若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四、信息發布
教師招聘考試信息均通過官方網站發布。其中:
(一)招聘簡章、考試說明、招聘崗位表通過自治區教育廳網站(網址:http://www.xjedu.gov.cn)、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網址:http://www.xjrs.gov.cn)發布。
(二)網絡報名、筆試成績查詢通過自治區教育廳網站(網址:http://www.xjedu.gov.cn)進行。
(三)面試、體檢、政審、調劑、公示、培訓等信息通過自治區教育廳網站(網址:http://www.xjedu.gov.cn,筆試后只發布自治區直屬學校有關信息)以及報考崗位所在地、州、市有關網站發布(網址見附件3)。
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等,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的,均以上述網站公告為準。
五、相關事項
(一)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也不組織編寫、出版任何考試用書。
(二)本《簡章》由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自治區教育廳:0991-7606250、7606238、7606116
監督電話:
自治區紀委監察廳駐教育廳紀檢組 0991-7606199
網絡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991-7606092 7606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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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年自治區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招聘考試專業參考目錄q.xlsx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