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職業技能培訓研究室招聘公告
來源: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05-17 15:00:28
天津市職業技能培訓研究室2017年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有關規定,我室2017年擬招聘專業技術崗(教研員崗位)工作人員4人。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1.招聘單位名稱:天津市職業技能培訓研究室
2.招聘單位性質及主要職能:天津市職業技能培訓研究室是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負責全市技工院校和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教學研究工作。主要工作及職能是開展教育教學研究,負責教學管理、教學指導、課程開發、教材編修、師資培訓等工作。
二、招聘對象及招聘人員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碩士及以上學歷畢業生,30周歲以下。
(二)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一般應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6年5月12日至1999年5月12日期間出生),招聘條件另有規定的除外;
3.遵守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社會人員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戶口,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8.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體招聘條件詳見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網站(網址為:www.tjkpzx.com)
三、招聘信息發布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組織實施。招聘公告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tj.lss.gov.cn)、天津市職業技能培訓網(www.jnpx.com)發布。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考試報名和繳費在網上進行。
報名時間:5月16日8:00至5月22日18:00。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間:5月16日8:00至5月23日18:00。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進行網上繳費:5月16日8:00至5月24日18:00。
資格審查:根據公布的資格條件要求,及時對報名人員進行網上資格審查。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工作經歷以及專業考試等事宜由我室負責解釋。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能低于1:3。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應減少該崗位的招聘人數或者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報考不能開考崗位的考生進行網上改報:5月26日9:00至16:00。
五、考試
1.筆試
筆試包括《職業能力測驗》和《綜合知識》兩科,滿分各為100分。其中,《綜合知識》科目根據崗位類別分為兩類:《綜合知識(文字綜合類)》試卷和《綜合知識(計算機類)》試卷。試題由考評中心統一組織命制。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考試范圍以公布的考試大綱為準。
筆試準考證下載時間:6月6日8:00開始。
筆試時間:6月11日。
上午: 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 綜合知識。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考試地點為準。
6月22日,考評中心在報名網站公布筆試成績;招聘單位在本單位張榜公布筆試成績及相關信息,考生可到報考單位或登錄報名網址查詢筆試成績及相關信息。
2.面試
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進入面試的人選名單。招聘崗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崗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面試前,進入面試的人選需持戶口本、身份證、考試報名登記表、所在單位或學校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畢業生報名推薦表)、報名表及相關證書等材料到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復審。
7月12日8:00至7月14日16:00,進入面試的考生網上繳納面試考務費,網上下載準考證。
7月15日至7月16日,應聘人員按照指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面試內容為結構化面談。
六、體檢、考察
(一)體檢
面試結束后,以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崗位招聘人數與進入體檢人員之比為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的名單。
體檢的項目、標準,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標準出臺之前,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規程執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崗位的體檢標準,國家有明確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二)考察
考察由我室和局人事教育處組織實施。考察內容應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應當廣泛聽取意見,準確把握被考察對象的情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經考察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七、擬聘用人員名單的確定及其公布方式
擬聘用人員將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tj.lss.gov.cn)、天津市職業技能培訓網(www.jnpx.com)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等情況,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八、咨詢電話、舉報或投訴電話
27110075
聯系人:董老師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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