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來源: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05-17 15:03:08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所屬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7〕37號)規定,為了及時補充我中心工作人員,確保人員素質,保證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開展,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一)招聘單位名稱: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服務中心
(二)單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區西康路2號六樓
(三)單位性質及主要職能: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服務中心為財政補助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是:負責本市居住證積分申請的受理工作;承擔居住證持有人的積分匯總、審核和排名等工作;承擔本市居住證積分政策咨詢、宣傳等相關服務工作。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一)招聘崗位名稱:
管理崗(一)
招聘崗位簡介:從事文字綜合及黨務工作。
管理崗(二)
招聘崗位簡介:從事文字綜合工作和檔案管理工作。
(二)招聘數量(見附件招聘計劃表)
共招聘2名管理崗工作人員。
三、招聘人員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一般應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6年5月12日至1999年5月12日期間出生),招聘條件另有規定的除外;
3.遵守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社會人員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戶口,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8.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體招聘條件詳見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網站(網址為:www.tjkpzx.com)
四、招聘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將于2017年5月12日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tj.lss.gov.cn)發布。
五、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5月16日8:00至5月22日18:00
考生網上報名
(二)資格審查時間:5月16日8:00至5月23日18:00
網上資格審查
5月16日8:00至5月24日18:00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進行網上繳費
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之比不能低于1:3。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應減少該崗位的招聘人數或者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六、考試
1.筆試
考試委托專門機構命題及閱卷,不指定參考用書。
筆試時間:6月11日
6月22日,在本單位顯著位置張貼筆試成績。
2.資格復審:6月23日至6月29日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崗位進入面試的人選名單。招聘崗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崗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面試前,進入面試的人選需持報考資格證書原件、所在單位或學校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畢業生報名推薦表)、報名表等材料到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
3.面試
面試時間:2017年7月15日至7月16日,應聘人員按照指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面試內容為結構化面談。
4.計分
面試結束后,根據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7月25日在本單位顯著位置張貼總成績及相關信息。
七、體檢及考察
1.體檢
面試結束后,以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與進入體檢人員之比為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的名單。
進入體檢人員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時間和醫院另行通知)。體檢的項目、標準,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標準出臺之前,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規程執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崗位的體檢標準,國家有明確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2.考察
考察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內容應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應當廣泛聽取意見,準確把握被考察對象的情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經考察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及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經招聘單位研究后,擇優確定擬聘人選,擬聘用人員將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報事業單位人事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后,辦理聘用手續。
以上各環節由于各種原因而出現人員空缺的情況,招聘單位將根據需要并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根據報考人員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咨詢電話、舉報或投訴電話
咨詢電話: 24538029
舉報或投訴電話:24538086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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