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貴州長順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做好服務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民生、維護社會治安穩定等工作,充分發揮公安機關的職能作用,根據我縣公安工作發展的需要,經縣委、縣政府同意,長順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共40名。為確保工作順利完成,現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和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招聘計劃數、發布招聘公告、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體能測評、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人數
長順縣公安局2017年計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40人(男性)。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具有中專(職高、技校、職校、高中)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國公民身份,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熱愛公安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齡要求在18周歲及以上(1999年5月11日及以前出生的),30周歲及以下(1987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的);
5、身高限1.65米以上(含1.65米)。
6、具有正常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報考職位的其他要求。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3)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人員;
(4)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2017屆畢業生;
(5)不符合招聘職位要求條件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曾經從事公安協勤工作,因違反公安工作紀律被解聘的。
(8)其他不宜報考的情形。
四、發布公開招聘簡章
按照長順縣公安局2017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擬定招聘方案報經縣公安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在長順縣人民政府網發布,招聘信息登錄長順縣人民政府網(網址:ttp://www.gzcsx.gov.cn)查詢。
五、報名、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報名時間:2017年5月11日至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長順縣公安局一樓信訪大廳。
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
(二)報名要求
1、報名工作由縣公安局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工作人員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及提供的相關材料,對照《招聘簡章》和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報名資格審查,經資格初審合格的,繳費后確認其考試資格;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
2、報考人員向招聘工作組提交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
(三)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長順縣公安局2017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張;
3、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報名可先提供學校出具的就業登記表或證明,截止2017年10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原件,如未取得相應畢業證的取消聘用資格);
4、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四)資格審查
報名時由縣公安局現場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等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由審查人員簽名、蓋章予以確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人員不允許報考。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簡章,如實并完整填寫和提交本人相關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凡出現填報報名信息錯誤或在考試時提交的證件與報名時的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聘工作的始終,在公開招聘任一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簡章要求的,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六、考試
考試需進行體能測試和面試考試。
(一)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項目由長順縣公安局制定《體能測試項目及標準》設定(詳見附件3)。體能測試各項成績均合格的,進入下一環節資格。體能測試認定為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二)面試
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
(三)其他事項
1、領取準考證時間:待定。委托他人代領準考證的,代領人需提供本人及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
2、體能測試、面試的時間、地點將在《準考證》中注明,考生務必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的《考生須知》,如因考生本人未閱讀《考生須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3、考生須同時持個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其他證件不能替代。證件不齊的,不能進入考場。
4、報考人員須參加完本簡章規定所有項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何一個項目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5、應試準考證由長順縣局招聘辦統一制作,并組織發放。領取應試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應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詳見《準考證》。
七、體檢
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同一職位擬進入體檢考生面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由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加試確定進入體檢。體檢必須在長順縣公安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的醫院進行,其他醫院的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對象。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有關規定執行。經長順縣公安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因職業特殊性需在體檢時作乙肝項目檢測。對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的,經長順縣公安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進一步檢查,并對特殊情況進行研究處理。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長順縣公安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將按空缺職位考生成績由高至低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負責,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由長順縣公安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另行通知。
八、考核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核對象,考核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社會現實表現和公安尿毒品檢驗等情況進行考核。考核工作由長順縣公安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在考核中發現考生有本簡章第三條情形之一及下列情況之一的,考核不合格,由考核工作組報經長順縣公安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在考核中發現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不合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招聘領導小組規定考核工作完成期限前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
3、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
九、公示
經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長順縣人民政府網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若有舉報并經查實確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尚難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待遇
決定聘用的由公安局與聘用對象按照規定簽訂《聘用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實行一年一簽,試用期為1個月。待遇每月2500.00元(含單位繳納五險部分),個人承擔五險部分由單位在發放工資時統一代繳。
十一、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縣公安局紀委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十二、在招聘過程中,各項招聘信息將發布在長順縣人民政府網、請考生密切關注。網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對發生因考生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聯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十三、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長順縣公安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0854-6824713(長順縣公安局政工室)
監督電話:0854-6821252(長順縣公安局紀委)
附件:1、長順縣公安局2017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信息表
長順縣公安局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