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蘇南京審計大學招聘教師崗公告
來源:江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7-05-19 16:18:33
南京審計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崗公告(第1批)
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充實人才隊伍,優化師資結構,南京審計大學(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學校網址:http://www.nau.edu.cn)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 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熱愛高等教育事業。
3. 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
4. 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
5. 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 碩士研究生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要求在40周歲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職稱者,年齡不超過45周歲,即197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職稱者,年齡不超過50周歲,即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資格條件中另有年齡要求的從其要求,以2017年1月1日為計算年齡的基準時間。
7. 博士研究生應聘人員應以第一作者或導師一作、本人二作或通訊作者發表3篇及以上論文收錄于CSSCI/SSCI/EI/SCI來源期刊(招聘結果公示時應已發表),具有海外學習經歷者可適當放寬至1篇(招聘結果公示時應已發表)。
8. 國內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7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留學歸國人員須在考核之前取得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并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9. 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蘇人社發〔2012〕418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應聘崗位要求
詳見附件《南京審計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崗崗位表(第1批)》 。
三、報名
本公告26-27號崗位為短期招聘崗位。
本公告1-25號崗位為長期招聘崗位,自公告發布10個工作日后,我校根據崗位報名情況,不定期啟動考核程序,崗位招滿即止,未招滿的崗位報名有效期截至2017年10月31日。學校人事部門將及時公布每期招聘結果,并于每季度末在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和學校網站通報崗位招聘進展和空缺等情況。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應聘人員通過“江蘇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平臺”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蘇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平臺)。
(1)報名、照片上傳時間:
1-25號崗位報名、照片上傳時間為2017年5月23日09:00-2017年10月31日12:00。
26-27號崗位報名、照片上傳時間為2017年5月23日09:00-2017年6月1日12:00。
(2)資格初審時間:
1-25號崗位資格初審時間為2017年5月23日09:00-2017年10月31日16:00。
26-27號崗位資格初審時間為2017年5月23日09:00-2017年6月1日16:00。
(二)網上確認
1.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周末、節假日順延)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2. 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報名費和考核費,通過初審即報名成功。
3. 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視為報名無效。
(三)報名注意事項
1. 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 應聘人員只能從崗位表中選擇一個崗位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可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要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核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 應聘人員在報名時請填寫專業(研究方向)、科研項目、科研成果、科研獎勵等情況及主要論著目錄等(注明期刊名稱,年、期和起止頁碼),發表論文一定要標明第一作者或獨立作者或通訊作者(導師為第一作者)等信息;課題請注明主持或參與以及排名、科研經費等信息;崗位有其他資格條件的,請列明本人相關信息。
4. 南京審計大學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5. 1-25號崗位不設開考比例,26-27號崗位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取消該招聘崗位,并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公告。南京審計大學通過短信或電話等方式通知應聘人員參加考核的時間和地點。應聘人員須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核,否則按棄考處理。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現有在崗人員存在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且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四、考核程序
(一)考核組織
考核前,我校將對應聘人員進行復審,應聘人員需提供下列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已經畢業人員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3)取得國(境)外學歷人員提供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4)國內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各省(市)教育廳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
(5)資格條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資格復審時,如考生無法提供上述材料,即取消資格。凡有弄虛作假者(與報名表所填寫信息不符),一經查實,即取消考核資格。
(二)考核方式
1-25號崗位考核方式為教學技能測試和面試考核,辦法由我校制定。教學技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總分均為100分,教學技能測試、面試考核不設置合格分數線。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教學技能測試×50%+面試考核×50%,總成績合格線分數為70分,總成績當場公布。
26-27號崗位考核方式為專項技能測試和面試考核,辦法由我校制定。專項技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總分均為100分,專項技能測試、面試考核設置合格線分數均為70分。專項技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均當場公布,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技能測試×50%+面試考核×50%,總成績合格線分數為70分。
(三)每期招考工作(自考核工作啟動之日起至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計劃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五、心理測試、體檢、考察及聘用
(一)考核結束后,在考核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擬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心理測試人員。心理測試由我校組織。學校在心理測試合格人員中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還需符合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要求。
(二)學校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并根據心理測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因心理測試、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不再遞補。
(三)學校將根據考核、心理測試、體檢和考察結果,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學校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所學專業、考核成績、排名等。
(四)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的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關系。
應屆畢業生在學校規定時間內不能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招聘政策咨詢及工作監督
南京審計大學人事部門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25-58312030
南京審計大學紀檢監察部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監督電話:025-58318861
七、招聘工作舉報
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接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1. 江蘇省教育廳
舉報信箱:jytrsc@ec.js.edu.cn,
舉報電話、傳真:025-83335135。
2.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舉報信箱:syzpjb@jshrss.gov.cn,
舉報電話:025-83236075。
南京審計大學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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