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省環境監測中心站招聘公告
來源: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廳
2017-05-19 16:28:33
海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海南省環境監測中心站)2017年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公告(一)
經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廳批準和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備案,海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海南省環境監測中心站)2017年計劃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事業編制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海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海南省環境監測中心站)隸屬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為國家一級環境監測站,也是全省唯一的省級基礎性、戰略性、公益性環境科研和環境監測事業單位,主要承擔環境科研、環境監測、環保國際合作、固廢管理、清潔生產審核和環境技術服務等工作。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具體招聘崗位及人數見附件1。
三、招聘人員范圍及招考方式
(一)招聘人員范圍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具體要求見附件1)。
(二)招考方式
本次招聘,按照不同招聘崗位和招聘人員資格條件要求,分別采用考核和考試兩種方式進行。各崗位具體招考方式見附件1。
四、招聘人員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思想品德端正,遵紀守法,熱愛環保事業。
3.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思想品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4.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要求:考核招聘崗位人員須在40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考試招聘崗位人員須在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參加考試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應屆畢業生不限年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黨紀、政紀處分及勞動教養、刑事或治安處罰期限未滿的。
2.公安、檢察部門正在立案偵察和紀檢、監察部門正在立案審查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崗位資格條件
招聘人員除需具備上述基本資格條件外,還需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見附件1)。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個人報名
1.報名時間及方式
本次招聘僅接受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2017年6月1日至6月10日,受理電子郵箱:wangshi@hainan.gov.cn。
2.報名相關要求
(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崗位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2)報考人員須填寫《海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2017年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附件2,可從網上下載),連同本人相關材料,包括個人簡歷、身份證、畢業證、學歷證、學位證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等掃描打包發送至受理電子郵箱。
(3)報考人員要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報名表》和做出誠信承諾。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其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虛假填報信息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報考后應及時登錄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網站了解考錄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暢通。
(4)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報名時須提供在讀院校出具的證明材料作為依據,辦理聘用手續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聘信息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的學歷認證或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二)資格審查
由招聘工作小組組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采取考核方式招聘的崗位按資格審查合格實有人員進行考核;采取考試方式招聘的崗位,招聘人數與應聘該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比例不低于1:3,若報名合格人數未達1:3比例,相應減少該崗位招聘人員數,直至取消該崗位人員招聘。
(三)考核考試
1.考核招聘崗位
以面試形式進行,主要針對應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專業知識水平、業務能力、組織管理能力、學術成果、事業心、責任感、儀容禮貌和語言表達等方面進行全面的綜合考核,重點考核專業知識水平、業務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語言表達,并進行綜合評分。
面試考核合格分數線劃定為60分。如該崗位考核人員綜合分均未達合格分數線時,取消該崗位招聘。
考察人選為考核成績綜合分由高到低按該崗位擬招聘職數1:1比例確定人選,即本次考核招聘各崗位綜合分第1名人選。對報考人數較少,未形成競爭的,須在合格分數線上,同時具有考核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員表決通過,方可列入考察人選。
2.考試招聘崗位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個階段,每個階段成績均為百分制,筆試和面試計入考試成績,筆試、面試成績均各按50%計入考試綜合分。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理論知識,分別占30%和70%。筆試合格分數線由辦公室視筆試成績劃定。
(2)面試
面試人選為各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按該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合格人數1:3比例根據成績由高到低確定,若擬招聘人數與合格人數未超1:3比例,則按實際合格人數面試。末位同分者,均入圍面試。若有入圍人員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由高到低順位遞補。
根據各崗位特點,分別采取答辯加現場操作兩種形式進行面試,其中答辯占40分,現場操作占6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均劃定為60分。
在面試合格人選中,根據筆試、面試綜合分由高到低按該崗位擬招聘職數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即本次考試招聘各崗位綜合分第1名人員。綜合分分數同分者,再進行加試確定考察人選。
(四)考察
列入考察人選,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其進行組織考察。考察方式主要是通過查閱檔案、外調等方式,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學術成果等情況,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五)體檢
考察合格人員,集中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擬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經本人申請,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以復查結果為準。未按規定時間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考察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空缺的名額從報考同一崗位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
(六)公示
對經考核(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廳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的人選,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2017年應屆畢業生聘用手續辦理時間可延至該考生就讀畢業時間,最遲延期到2017年12月31日,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一)招聘工作各環節的進展情況,包括考核考試人員名單、面試人員名單、考察人員名單、體檢人員名單和擬聘用公示人員名單等環節,將在每項工作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廳門戶網站(www.hnsthb.gov.cn)上發布,其它網站不再發布。
(二)招聘工作在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廳領導下,由海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具體組織實施,并對招聘工作進行解釋。
(三)聯系方式:
聯系人:顏為軍,電話:0898-66711297
(附件1)海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海南省環境監測中心站)2017年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信息一覽表.doc
(附件2)海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海南省環境監測中心站)2017年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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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環境監測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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