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瀘州市中醫醫院直接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瀘州市中醫醫院擬通過直接考核方式招聘15名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詳見瀘州市中醫醫院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見附件1)。
二、招聘職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衛生事業。
2、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身心健康,有勝任本職工作的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
3、具備招聘職位要求的具體條件(見附件1)。其中:學歷及專業以畢業證或學位證書為準;專業技術資格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頒發證書為準;年齡以有效身份證為準(截止到2017年5月 27 日)。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5.現役軍人。
6.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違反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1、現場報名:凡符合條件的報名者,請于2017年5月 27 日下午18:00前,持《瀘州市中醫醫院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有效身份證、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近期免冠證件照片2張,到瀘州市中醫醫院人事科(地址:瀘州市江陽南路11號 聯系電話:0830-3120513)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
2、考核方式:采取面試和考察方式進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參加報名的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后,進入面試,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考察和體檢對象。未參加面試的人員或面試中有違規違紀的,不進入考察和體檢環節。
4、體檢:根據面試考核成績高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應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執行。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棄權。
應聘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應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5、考察: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復核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察發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6、公示:對考察、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瀘州人事考試網和瀘州市衛生計生委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應聘人員,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聘用、上編、核定工資等手續。
7、有關問題說明:如系其它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終止或者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解除或終止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的,不予聘用。應聘人員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五、公告解釋權
本公告由瀘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瀘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7年5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