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蘇泰州姜堰區事業單位招聘91人公告
來源:中國.姜堰
2017-05-23 11:34:04
泰州市姜堰區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精神,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我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91人。各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等詳見《泰州市姜堰區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計劃表》(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6月6日至1999年6月9日期間出生)。定向招聘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6年6月6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定向招聘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的,學歷放寬至高中及以上。
5.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聘對象
1.面向大學生村官的崗位,招聘對象為:服務期(聘期)符合招聘崗位要求且考核合格,現仍在姜堰區村(社區)任職的省選聘大學生村官。
2.面向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的崗位,招聘對象為:在姜堰區村(社區)工作滿五年、任職滿兩年且工作表現優秀、任職期間個人或任職村(社區)受到鎮(街道、園區)黨(工)委、政府及以上表彰(含縣級部門以上表彰)的現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主任。不含省選聘的大學生村官以及市、區兩級組織部門統一選派到村(社區)任職的黨組織書記。
3.下列人員不得應聘:現役軍人;在讀非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4.報考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泰州市姜堰區委組織部、泰州市姜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與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八個步驟實施。具體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中國·姜堰網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6月6日—6月9日(上午8:30 ─ 11:30,下午14:30 ─ 17:30)。
2.報名地點:姜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八樓會議室(姜堰區上海路88號)。
3.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人除必須按報名要求提供報名人的相關證明材料、報名委托書外,還須提供代報名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根據自身的條件,自行選擇報考崗位,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 不得兼報、多報,否則一律取消考試資格。
(2)報名時考生須根據所報考崗位的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①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②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報名時也可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學生證,聘用審批前提交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③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④在職人員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如報名時不能提供,必須承諾在體檢前提供)。
(3)填寫《泰州市姜堰區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從指定網站下載、打印),同時提供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小兩寸證件照3張(證件照下端不影響辨別考生容貌的地方需印有考生姓名和身份證號)。
(4)考生報考時,須符合《崗位計劃表》中關于專業的要求。崗位條件中專業要求為專業大類的,相關專業范圍的確定,請按《泰州市姜堰區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參考目錄》執行。考生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類別要求有差異,但本人認為是相近專業,可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審核所學課程的基礎上,對同意添加的,向區組織人社部門提出添加專業目錄的申請。經批準后,區組織人社部門及時在相關網站公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報名。專業目錄添加截止時間為6月8日下午16:00。
(5)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政策解答,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在招聘全過程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提供虛假信息的,在任一環節,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按規定嚴肅處理。
(6)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考生的資格初審,組織人社部門負責考生的資格復審(其中,01、02、58、64、77 等5個崗位的資格復審由區委組織部負責)。
(7)報名費100元。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相關證明材料減免報名費。
(8)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不足3∶1的崗位,是否核減或取消崗位計劃,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意見,經區組織人社部門審核后,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研究確定。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可改報其他符合招考條件的崗位。改報名時間:2017年6月12日上午9:00~11:30。改報名地點:姜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用調配科(508室)。
(三)筆試
筆試由區組織人社部門統一組織。
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兩科,卷面成績滿分均為100分。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筆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在中國·姜堰網公布,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領作自動放棄處理。
筆試合成成績滿分100分,按《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占筆試成績的50%,《申論》成績占筆試成績的50%計算。筆試合成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0分,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成績及筆試合成成績在中國·姜堰網公布。
(四)資格復審與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同分跟進)。參加面試人選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崗位,按實際符合條件人選數面試。
2.資格復審
區組織人社部門在發放《面試通知書》時對參加面試的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復審,經復審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面試。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致面試人選出現缺額的,將在筆試合成成績合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缺額數一次性遞補。
3.面試組織
面試由區組織人社部門統一組織,采用結構化面試法。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面試時間、地點、須知等詳見《面試通知書》。
4.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具體方法為:筆試合成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筆試合成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五)體檢
根據考生的總成績,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根據考生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再根據《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如成績還相同,則另行組織面試確定。
在確定體檢人員時,因考生放棄體檢出現缺額的,則根據考生的總成績,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缺額數一次性遞補,除此之外體檢的其他各環節及后續的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各招聘步驟,出現空缺的崗位均不遞補。
報名時未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在職人員,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時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否則作自動放棄體檢資格處理。
體檢人員名單將在中國·姜堰網公布。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費用自理。
體檢由區組織人社部門統一組織,體檢標準按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以及《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86號)執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具體組織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委組織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公務員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65號)及泰州市姜堰區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政策解答的相關口徑執行。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中國·姜堰網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八)聘用審批
經公示確定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在公示結束后填寫《姜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報區組織人社部門審批,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辦理人事關系接轉手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首次聘用期為3年,3年內不予辦理調往區外的手續。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未能在2017年8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作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不予聘用。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姜堰區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報考者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本招聘公告及其未盡事宜由中共泰州市姜堰區委組織部、泰州市姜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0523—88869415(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23—88866108(區委組織部)
監督電話:
0523—88869216(區紀委、監察局)
招聘信息指定發布網站:
中國·姜堰 www.jys.gov.cn(網站導航/本區機關部門網/姜堰區人社局/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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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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