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東聊城東阿縣事業(yè)單位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員簡章(13人)
根據《山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guī)程》(魯人社發(fā)〔2015〕6號)、《山東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魯人〔1997〕3號)、《聊城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聊人字〔2007〕42號)、《聊城市人事代理暫行辦法》(聊人字〔2003〕47號)等規(guī)定,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現(xiàn)將2017年東阿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東阿戶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五)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6月5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或財政供養(yǎng)人員、現(xiàn)役軍人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應聘。
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企業(yè)在職人員應聘須經所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同意。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的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應聘前與簽約單位解除協(xié)議或經簽約單位同意,可以應聘。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具體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條件要求詳見附件2《2017年東阿縣縣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
三、報名時間和方式
(一)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6月5日09:00-6月7日16:00
查詢時間:2017年6月5日11:00-6月8日11:00
應聘人員登錄東阿政務網(http://www.sdde.gov.cn/)或東阿新聞網(http://de.lcxw.cn/),仔細閱讀《簡章》及所有附件,并如實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崗位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名必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與考試時的身份證應當一致。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取消其報考資格。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xiàn),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二)單位網上初審
初審時間:2017年6月5日11:00-6月8日11:00
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指派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確認結果。資格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由于報名信息涉及個人隱私,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無法直接獲得報名人員聯(lián)系方式,請應聘人員務必及時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如有疑問請主動聯(lián)系招聘單位。
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要嚴格把握公開招聘政策,認真審核應聘人員報名信息,做好資格初審工作,確保審核公正、公平,要安排專人值班,接聽咨詢電話、提供咨詢服務。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7年6月5日11:00-6月8日24:00
通過網上資格初審的人員,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繳費的,視為放棄應聘。報名筆試考務費每人40元。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低保人員,網上審核通過后,可于6月8日9:00-11:30,到縣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現(xiàn)場辦理確認減免手續(xù)(詳見《應聘須知》)。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guī)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崗位,其應聘人員如符合其他職位的招聘條件,可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四)準考證及其他報考材料打印
繳費成功人員于2017年6月15日14:00-6月18日09:30 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同時一并打印《東阿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面試資格審查時使用)。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分。
(一)筆試: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guī)、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采取統(tǒng)一考試、統(tǒng)一標準、統(tǒng)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7年6月18日,具體時間詳見筆試準考證。
(二)面試人選確定和資格審查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按規(guī)定比例依次確定,并按規(guī)定程序面向社會公布。筆試合格人數出現(xiàn)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規(guī)定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
取得面試人選資格的應聘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面試人選未按規(guī)定時間提交材料的,視為棄權; 經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發(fā)放《面試通知書》,不符合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崗位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凡提報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取消其面試資格。
(三)面試:面試工作由縣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統(tǒng)一組織實施。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理論素養(yǎng)、思維能力、專業(yè)知識及業(yè)務能力。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崗位,面試時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取消聘用資格。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和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考察體檢人員。同一崗位應聘人員出現(xiàn)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筆試成績仍相同的,采取加試的辦法確定。
五、考察和體檢
考察體檢人員確定后,由縣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按照有關規(guī)定統(tǒng)一組織考察、體檢。因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等情況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凡應聘人員無故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擬聘用公示后放棄聘用資格的,記入全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與誠信檔案庫。
(一)考察
考察工作在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統(tǒng)一安排下,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考察時,成立考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工作。考察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全面了解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報的有關材料信息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二)體檢
體檢原則上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體檢費用由參加體檢人員自理。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聘用。除特殊情況經縣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同意外,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照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公示和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東阿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統(tǒng)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辦理備案手續(xù);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人事代理相關手續(xù)。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1年,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員享受與單位在編事業(yè)工作人員同等工資福利待遇,其工資、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由縣財政承擔。聘用單位須與應聘人員約定最低服務年限,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
七、其他
(一)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簡章》附件與本《簡章》具備同等效力,凡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均視為同意本《簡章》及附件的相應規(guī)定。
八、招聘信息發(fā)布渠道
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招聘信息發(fā)布及報名網站為東阿政務網(http://www.sdde.gov.cn/)和東阿新聞網(http://de.lcxw.cn/)。
九、咨詢電話:
請在附件2《2017年東阿縣縣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中查詢。
十、監(jiān)督電話:東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635-3289114
附件:
附件一2017年東阿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員應聘須知
附件二2017年東阿縣縣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