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潮州市湘橋區人民法院招聘審判輔助人員10人公告
來源:潮州市湘橋區人民法院
2017-05-27 14:48:37
潮州市湘橋區人民法院2017年公開招聘合同制審判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潮州市湘橋區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審判輔助人員共10名,從事審判、執行等輔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
招考對象為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人員,退伍復員軍人可放寬至高中或中專學歷。國有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二、招考條件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條件和工作能力(詳見附件1《2017年潮州市湘橋區人民法院公開招聘合同制審判輔助人員職位表》);
(四)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五)報考年齡為30周歲以下(即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六)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現役軍人、公務員或被事業單位辭退人員,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或在處分期內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在潮州市湘橋區人民法院網(http://www.czxqcourt.gov.cn/)“招聘公告” 欄下載《潮州市湘橋區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審判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2),按要求填寫并在貼照片處附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采用JPG格式),以本人姓名為文件名發送至電子郵箱zhenggongke12@163.com,收到郵件自動回復即視為報名成功。
2.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7年5月26日。截止報名時間為2017年5月26日下午5:30,以郵件發出時間為準。
3.資格審查:完成報名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在職的應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以及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核后現場退還報考人員)。同時上交填寫好的《潮州市湘橋區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審判輔助人員報名表》(雙面打印)一式兩份,并另附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3張(與報名表照片同版)。
4.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2017年6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潮州市新洋路512號湘橋區人民法院一樓大堂。
5.注意事項
①報考人員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面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②資格審查時必須本人到場,不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提交的報考材料必須真實,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二)考試方式
1.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二部分,各占50%分數。另需進行技能測試,即要求具備文字錄入速度達到50字/分鐘,準確率90%以上的技能。技能測試在試用期考核,不計入考試總分。
2.筆試主要考核寫作能力。2017年6月8日在湘橋區人民法院網站公布筆試時間和地點。
3.面試主要考察綜合分析能力、問題處理與解決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態等。面試對象在筆試入圍人員范圍內,以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1:2比例確定。面試定于2017年6月份,具體以面試通知為準。
四、其他事項
實行年薪制,年薪每人每年2.4萬元(含“五險”個人應繳納部分),不提供住宿。
本公告及相關要求,由潮州市湘橋區人民法院政工科負責解釋。
聯系單位:潮州市湘橋區人民法院政工科
聯系電話:0768-2120500
附件1《2017年潮州市湘橋區人民法院公開招聘合同制審判輔助人員職位表》.doc
附件2《潮州市湘橋區人民法院公開招聘合同制審判輔助人員報名表》).doc
潮州市湘橋區人民法院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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