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招聘公告
來源: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7-05-31 16:17:34
海南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2017年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為了完善學科體系建設,建立梯隊型的技術人才隊伍,加快推進海南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的建設與發展,我院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并具備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且符合此次招聘相關崗位條件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4名。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應聘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行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
(4)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工作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曾被開除公職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3)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4)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二)崗位條件
二、報名時間、方式
二、報名時間、方式
1.報名時間:2017年6月11日至13日逾期報名無效(以收到《海南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信息表》的電子郵件時間確定)。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在本公告下方下載:附件2《海南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和附件3《海南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須知》(以下簡稱《報名須知》)并仔細閱讀。按《報名須知》要求填寫《信息表》,將《信息表》和相片發送到指定郵箱。
三、資格審查
1.初審:按照報名條件人事科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初審。
2.復審:報考人員請保持《信息表》所留電話的通暢,并隨時留意手機短信,在規定時間內到我院人事科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提交的資料詳見《報名須知》。僅報名但未到現場復審的應聘人員,視為棄考,責任自負,審查不合格的不予考核且材料不退還。
3.復審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合事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核資格或不予聘用。聘用后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將取消聘用資格并辦理相關解聘手續。
4.通過資格復審者需領取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將于考核前的7個工作日在海南醫學院和海南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官網上公布,或保持《信息表》所留電話的通暢,隨時留意手機短信。
四、考核方式與要求
考核方式:采取面試考核。考核實行百分制,考核合格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合格分數線者不予聘用。考核成績在海南醫學院和海南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官網上進行公布。
要求:應聘人員將個人學歷、資歷、工作業績(如科研、論文、獲獎情況、相關榮譽)等制成幻燈片進行現場介紹,再由評委出題進行現場答辯。考核內容以本學科專業知識為主,醫德醫風、思想政治及道德品質方面的考核為輔。考核實行量化計分,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擬聘用人員。
五、考察體檢
根據考核總分由高到低排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對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數達不到2:1,由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后確定考察人選。考察的內容:從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醫德醫風、團隊建設、擔當精神、組織行為等方面進行考察,根據考察情況確定體檢人選。統一組織體檢,體檢參照錄用公務員的體檢標準執行。考察體檢不符合要求的,將不予聘用。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請,并到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以復查結果為準。
六、公示招聘結果及聘用
由醫院黨委根據綜合成績排名、考察情況及體檢結果,討論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海南醫學院和海南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官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應聘人員確定為聘用人員。醫院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公示期間存在異議或爭議的,報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結果及時報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如果調查結果反映的違規情況不屬實,則應聘人員確定為聘用人員;如果調查結果反映的違規情況屬實,則取消聘用資格,并從應聘同一崗位考核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或根據本院實際情況取消該名額的招聘。
七、監督管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海南醫學院指導和監督。本次招聘方案未盡事宜,由海南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負責解釋。
八、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898-66802269
紀檢監督電話:0898-66808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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