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恩施州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根據州編委關于2017年使用編制選聘州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結合州直各選聘單位用人需要,州委組織部、州人社局決定統籌組織實施本次州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聘單位及崗位計劃
本次共18家州直事業單位24個崗位公開選聘36名工作人員。
詳細崗位計劃見附件1:《恩施州2017年州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人員崗位計劃表》。
二、公開選聘范圍和條件
(一)范圍
州計算機審計中心計算機審計工作人員崗位面向全省在編在冊人員選聘,其他崗位面向全州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冊人員選聘,且均不含自收自支編制和工勤編制人員。
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緊缺專業人才參與選聘需經州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同意。
(二)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身體健康;
2.從州內縣市及以下選聘的人員須有5年以上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冊工作經歷(含試用期)。其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在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冊工作經歷可放寬到3年以上。工作經歷時間計算到2017年底;
3.年度考核無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試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4.符合選聘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工作經歷及其他資格條件(詳細見附件1:《恩施州2017年州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人員崗位計劃表》)。其中,各崗位所設年齡統一按自然年的1月1日起計算,比如"35歲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處分期或者尚在影響期內的;
4.在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聘)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受到處理尚在影響期內的;
5.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或服務基層未滿規定的服務年限的,以及對交流調動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新錄(聘)用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和任職試用期內的;
7.選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公開選聘程序
(一)報名。本次公開選聘報名的各個環節,包括填報個人信息、上傳個人照片、初審及查詢、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均通過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eszrsj.gov.cn/)進行。每位應聘者只能填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一經審核通過,不得改報。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718-8235687。請考生按以下流程報名:
1.單位同意報考審批。所有報考選聘崗位人員,均須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征得所在單位或者主管部門同意報考,州內縣以下單位工作人員還須經所在縣市組織人社部門審核同意報考。
2.填報信息(時間:2017年5月31日8:30至6月5日16:00)。
報考者在網上完整填寫個人信息及報考崗位信息。考生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誠信報考。考生要對照《恩施州2017年州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人員崗位計劃表》"崗位條件"要求,對填報和提供的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資格復審時一經核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計入個人誠信檔案。
考生應上傳本人半年內免冠電子登記照片(底色為藍色、白色或者紅色,jpg格式,寬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
報考有執業資格準入要求的崗位,考試成績合格暫未持證的,可憑網絡系統打印的合格成績單,經州以上考試主管部門確認蓋章,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交人社部門審驗。
3.審核報考資格(時間:2017年5月31日8:30至6月5日18:00)。
選聘單位負責在網上進行資格審核。報考者自行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對資格審核有疑義的,向所選聘單位聯系人咨詢。
4.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2017年6月12日8:30至6月17日9:00)。
考生報名成功后,應在規定時間期限內登錄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考生憑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資格復審和筆試面試,考試時須隨身攜帶,妥善保管。
同一崗位報名人數原則上應達到崗位計劃選聘人數的3:1。報考人數未達到崗位計劃招聘人數3:1的崗位,一般應取消或者核減該崗位選聘計劃。選聘急需緊缺專業人才的崗位,以及招聘人數較多的崗位,如報考人數達不到崗位計劃招聘人數3:1的,經選聘單位申請,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可以按原計劃選聘人數開考。
(二)筆試。
筆試時間:2017年6月17日9:00-12:0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查后,持本人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可于筆試后一周左右登錄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筆試成績。
本次公開選聘筆試,不指定考試重點和考試方向,不指導考試輔導用書,不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教材,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面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面試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面試前,選聘單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通知考生現場進行報考資格復審,確定面試名單,并報州人社局統一發布面試公告。面試公告發布前,考生放棄面試或者資格審核不合格出現缺額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考生參加面試資格復審需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公務員錄用審批表(選調生錄用審批表)、公務員登記表(或參公登記表)、事業單位招聘備案表等材料復印件,《恩施州州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材料、工作經歷證明(樣本見附件2)等材料原件及選聘單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考生報考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始終。在網上初審、現場復審、測試、體檢、考察、聘用以及聘用后,在任何環節和階段,一經發現有不符合崗位報考條件或聘用資格的均可取消考試或者聘用資格。請考生認真按照公告要求,理性報考,誠信參考。凡涉及違紀違規、弄虛作假的,將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考察。各崗位依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一般應按考察對象人數與職位選聘人數2: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員名單,不足2:1的則均應進行考核。選聘單位根據職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全面深入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道德品行、工作生活作風及廉潔守紀情況,注重考察專業技術能力水平和工作實績,對考察對象作出客觀準確的評價。
(五)體檢。各選聘單位應對入圍考察對象組織體檢。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如有另外增加體檢項目的,有行業標準的按行業體檢標準執行。考生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應按醫囑暫緩可能對胎兒健康有影響的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待體檢結論合格后,再行辦理相關聘用手續。選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人社部門研究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受檢人承擔;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因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不予聘用的,選聘單位可遞補考生進行體檢和考察。
(六)研究決定選聘人選。選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根據筆試、面試、考察、體檢情況研究決定選聘人選。研究確定人選時,將考察情況與考察對象的德才條件、一貫表現、人崗相適等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并排序,防止簡單地以分取人。
(七)公示選聘對象。擬選聘對象名單統一在恩施州人社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選聘的,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聘資格,并按綜合排序依次遞補擬選聘對象。
附件:1.2017年州直公開選聘事業單位人員崗位計劃表.xls
中共恩施州委組織部
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