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鷹潭市委政法委下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優化機關隊伍來源和結構,切實提高選人用人的公平公正,鷹潭市委政法委決定面向全省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人數
選聘2名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江西省轄區內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二)報考人員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三年(含試用期)及以上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經歷且滿服務年限的,鄉鎮干部須符合有關鄉鎮工作年限要求;
計算工作經歷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6月30日。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4.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5.法學類或中文類專業;
6.年齡在35周歲、職務為九級職員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身體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聘: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聘程序和時間安排
(一)發布公告。在江西省人事考試網、鷹潭人事考試網、《鷹潭日報》、鷹潭電視臺、鷹潭政法網、鷹潭政法微信公眾號等媒體上發布選聘公告。
(二)自愿報名(2017年5月31日-- 6月30日):報名人員攜帶所需材料,到市委政法委政治處(市經濟大廈A917室)報名。
報名所需材料:身份證、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表》一式三份(在鷹潭市人事考試網站下載)、2寸藍底免冠照3張(均附電子版)。
(三)資格審查(7月1日--7月3日):市委政法委機關班子對報名人員的基本信息、報名資格條件等進行審查,審查不合格的不予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
(四)組織考試(7月4日--7月16日):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委托市人社局考試中心組織,筆試時間另行通知。筆試考試科目為一門,采取閉卷方式,筆試成績滿分100分。主要測試黨章黨規、習近平系列重要講話、政法綜治維穩防邪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公文寫作能力等。
2.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公開選聘人數與入闈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與最后一名入闈人選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時需攜帶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放棄面試或未提供書面證明的,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面試。面試將采取結構化面試(含追問、情景模擬等)形式進行。
(五)考察和體檢(7月17日--7月27日):
1.考察。根據筆試面試總成績(各占50%的比例),原則上按1:2的比例提出考察差額人員名單,經機關班子研究確定后,組織考察組考察人員的政治素質、履職能力、工作業績,并對考察人員資格進行檔案審查,全面了解干部德、能、勤、績、廉等現實表現。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考察結束后,機關班子綜合考察情況和人崗相適的原則,集體討論按照1:1確定擬選聘人選,考試總成績不作為最后確定選聘人員的唯一依據。
2.體檢。組織擬選聘人選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則依次遞補。
(六)公示擬調人選:將擬選聘人選在鷹潭市政法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試用: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聘的,辦理借調試用手續,試用時間為2個月。
(八)辦理調動手續:試用考核合格后,按程序辦理調入手續。
四、組織領導和有關要求
(一)公開選聘工作在市委政法委機關班子領導下進行,市委政法委政治處負責具體聯絡協調工作,市人社局考試中心具體組織,接受市人社局、市紀委全程監督。
(二)參加選聘的干部要端正態度,誠信報名。凡發現弄虛作假,一律取消選聘資格并通報其所在單位。
(三)參加選聘工作的人員有徇私舞弊、泄密等行為的,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附件:公開選聘報名表.doc
鷹潭市委政法委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