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麗江永勝縣事業單位招聘61人公告
為滿足我縣各事業單位發展的需要,根據《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相關規定,2017年永勝縣事業單位擬面向各類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1名(含定向招聘8名)。為全面做好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遵循品學兼優、德才兼備、學用一致、“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名額和條件詳見《2017年永勝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點擊下載),專業設置參照《云南省2017年度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指導目錄》執行。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要求;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此次定向招聘的對象為參加我省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且服務期間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畢業生(以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全省事業單位2017年定向招聘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工作的公告為準),具體招聘對象如下:
(1)“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2014年云南省教育廳公開招聘的,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職在崗的“特崗教師”;2012年、2013年由省教育廳公開招聘的,服務期滿三年,取得《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未轉為正式在編教師且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特崗教師”。
(2)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2015年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職在崗的“三支一扶”大學生;2013年、2014年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招募,服務期滿兩年,取得《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三支一扶”大學生。
(3)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國家項目和地方項目的高校畢業生:2015年由共青團中央、共青團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團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職在崗的參加“西部計劃”國家項目和地方項目的高校畢業生;2012年(限服務期為三年的)、2013年、2014年由共青團中央、共青團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團委招募,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西部計劃”志愿者。
(二)不符合報考或聘用條件的情形
1、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或者因違規違紀被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員;
3、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
四、招聘步驟及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有關注意事項
1、報名時間:2017年6月20日至6月22 日(3天)。
2、報名地點:永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院內(縣婦幼保健院斜對面)。
3、報名有關注意事項
(1)考生須提交《2017年永勝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點擊下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定向考生還需填寫《定向招聘應聘人員情況審核表》。
(2)資格復審時間:在考生成績出來后再確定資格復審時間,資格復審時間及擬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發布。
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根據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安排,持相關證書等原件到永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核,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報名信息負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未在此指定日期內進行資格審核的考生,取消其體檢錄用資格,資格復審合格后方能進入體檢。
資格復審時出現放棄或不合格人員的崗位,按進入該崗位的考生須具備的條件進行遞補。
(3)請各考生自行下載《2017年永勝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定向考生還需填寫《定向招聘應聘人員情況審核表》(請在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全省事業單位2017年定向招聘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工作的公告中下載)
(二)收費
參照云價收費[2011]15號文件規定,報名時須交報名考務費每人100元。
(三)考試
1、考試內容:
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以公共基礎知識、職業能力測驗考試為主,綜合試卷卷面分為15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我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考試時間:筆試時間為2017年7月15日(周六)上午9:00至11:00。
3、考試地點: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憑收費收據及身份證領取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為2017年7月 12日至7月13日。崗位能力測試的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4、查分:參加考試但分數為零分的人員、未缺考但被標記為缺考的人員、對違紀情形有異議的人員可以申請查疑。
(四)考試成績的計算、合格分數線、考核人選的確定
1、通過筆試直接進入考核、體檢的崗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進行體檢、考核和聘用。若同一招聘崗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情況,在筆試成績并列人員中增加崗位能力測試程序,以綜合成績【筆試成績×100÷150×50%+專業能力測試成績×50%】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進行體檢、考核和聘用。
2、通過崗位能力測試進入考核、體檢的崗位,按崗位能力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進行體檢、考核和聘用。
3、報名時考生只能選擇報考一個崗位。每個招聘崗位的計劃數和報名人數達到1:3才能開考,未達到1:3比例的,取消招聘崗位或相應遞減招聘人數。個別緊缺急需招聘崗位,經用人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審核后報永勝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按不足比例開考,筆試成績不低于60分方可進入后續的考核、體檢。崗位能力測試成績不低于70分方可進入后續的考核、體檢。
4、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考生筆試成績加5分。
5、同等條件下,以下人員優先聘用
獨龍、德昂、基諾、怒、阿昌、普米、布朗等7個少數民族考生;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2年的考生;
參加“三支一扶” 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
參加“特崗教師” 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
參加“大學生村官” 服務期滿2年的考生。
(五)體檢
擬聘用人員按規定要進行體檢的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同時要遵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的規定。幼兒教師上崗前還需按《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的規定取得《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健康合格證》。費用自理。
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人員,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天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結果即為本人體檢結論。
(六)考核
考核采用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派人查閱學生檔案、聽取學校和實習單位意見等方式,對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和遵紀守法等方面進行考察考核。
(七)因下列情況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由用人單位確定是否依次遞補招聘,經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依次遞補一次。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核不合格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以本人書面申明為準);
4、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公示
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從綜合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合格人員中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核實時間為三個月)。
(九)審批
考試、考核、體檢、公示等各項工作結束,對已確定的擬聘用人員按程序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
五、紀律要求
1、從事考試、考核、招聘工作的人員與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
2、不按編制限額及公開招聘原則進行聘用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不予審批,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違反招聘紀律或填報虛假信息等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4、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發現將予以追責和問責。
5、無故不聘用考生的單位或部門,責令其聘用并作通報批評,三年內不得補充工作人員。
六、其他事項
1、根據《執業醫師法》、《護士管理辦法》和《教師資格條例》的規定,新聘用到醫療衛生和教師相關招聘崗位的工作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執業資格。
2、事業單位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3、本次招聘工作于2017年10月30日結束,之后不再啟動招聘程序。
4、未盡事宜,按《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文件規定辦理。
5、本公告由永勝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永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88—6526014
監督電話:永勝縣第四紀工委 0888-6522987
永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