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蘇淮安金湖縣招聘幼兒園編外教師50人公告
來源:金湖縣政府網
2017-06-02 16:39:55
2017年金湖縣公開招聘幼兒園編外教師公告
為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滿足幼兒園的辦學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園編外教師5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人數
金湖縣吳運鐸實驗幼兒園24名,金湖縣濱湖幼兒園16名,金湖縣金荷花幼兒園2名,金湖縣寶應湖幼兒園6名,金湖縣復興圩農場幼兒園2名。共50名。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熱愛幼兒教育工作。
2.身心健康,年齡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專科及以上學歷(含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證書,屆時未取得的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4.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屆時未取得的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5.下列人員不得報考:現在本縣幼兒園任教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曾因工作失職、嚴重違反師德師風,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發布公告
在金湖縣人民政府網站、金湖縣教師發展中心網站發布公告。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報名、公開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二)報名與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
2017年6月4日—6月6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
江蘇省金湖縣建設西路2號教育局南樓306室。
3.報名要求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辦法進行,報名者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內的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已與相關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須提供《就業協議書》原件和《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復印件);
(3)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教師資格申請受理憑證);
(4)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2張。
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現場報名確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者除提供委托人報名材料外,須同時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資格審核
金湖縣教育局根據招聘條件對現場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審核。報名成功者在報名現場繳納筆試費100元/人。
已繳費報名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和繳費憑證,于2017年6月10日(周六)下午14:00—17:30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三)筆試
1.筆試內容:學前教育學、學前教育心理學、學前教育法規、幼兒保育和教育知識、班級管理、環境的創設與利用、游戲活動的支持與引導等內容。筆試總分為100分,筆試成績50分及以上為合格。筆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2.筆試時間:2017年6月11日(周日)上午8:30-10:30。
3.筆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考生遲到30分鐘不得入場。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4.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在金湖縣教師發展中心網站首頁“通知公告”欄公布。
(四)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在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應聘同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2倍的比例確定進入擬參加面試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應聘者一同進入面試),若進入擬參加面試范圍人數與崗位實際招聘人數之比不足2倍的,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均確定為擬參加面試人選。
進入擬參加面試人選范圍內的以及筆試成績排名較前的應聘人員,請在筆試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進入面試環節人員名單在金湖縣教師發展中心網站首頁“通知公告”欄發布。
2.面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面試時間:2017年6月12日;地點及注意事項:在金湖縣教師發展中心網站首頁“通知公告”欄發布;面試費100元/人。
3.面試方式
(1)說課(35分)。①備課。考生根據指定的教學內容,在指定地點和專用備課紙上獨立設計出教學方案稿,備課時間為1小時。②說課。考生根據設計的說課稿進行說課,說課時間為10分鐘。評委根據考生說課內容和測試標準進行評價。
(2)專業技能測試(65分)。包括:繪畫、舞蹈、鋼琴彈唱。評委根據考察情況和測試標準進行評價。
3.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五)總成績折算和公布
成績計算均取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在金湖縣教師發展中心網站首頁“通知公告”欄上公布。
(六)體檢
在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應聘同崗位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者;若面試成績仍相同,取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者)。
體檢標準參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及蘇教人〔2010〕14號文件執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因應聘者體檢不合格、以及明確表示放棄出現缺額的,在應聘同崗位的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體檢由金湖縣教育局統一組織。
(七)公示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金湖縣人民政府網站首頁“公告公示”欄、金湖縣教師發展中心網站首頁“通知公告”欄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
擬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因擬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取消聘用資格。
在公示與聘用審批階段,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或考生明確表示放棄聘用出現缺額的,在應聘同崗位的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依次遞補。聘用審批或備案后不再遞補。
四、聘用與相關待遇
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帶相關證明材料與招聘單位簽訂《臨時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員待遇參照金湖縣城區幼兒園編外教師的相關標準執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五、信息公開與咨詢
(一)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公開,相關信息可登錄
金湖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jinhu.gov.cn)、金湖縣教師發展中心(http://www.jhjsfzzx.com)查詢。
(二)為方便群眾咨詢,特設立咨詢電話:0517-86998568、86907240。
六、招聘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員責任自負。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招聘工作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為方便群眾監督,特設立監督電話:
金湖縣委教育紀工委 0517-86912227
七、本公告由金湖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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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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