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廊坊大城縣招聘教師150人公告
來源:廊坊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2017-06-05 14:59:07
2017年廊坊大城縣公開招聘教師150人公告
為優化大城縣教師隊伍結構,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經研究決定,采取統一招聘形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50人。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擇優聘用。
二、招聘人數
1、縣城普通高中教師23人,其中語文4人,數學2人,英語1人,物理3人,化學4人,生物2人,地理2人,政治1人,音樂1人,體育2人,微機1人。
2、縣職教中心教師6人,其中計算機1人,播音主持1人,電子電工1人,體育1人,電子商務1人,數控1人。
3、邊遠農村初中教師15人,其中語文2人,數學2人,英語3人,物理3人,化學2人,政治1人,音樂1人,體育1人。
4、邊遠農村小學、學前教師105人,其中語文、數學、英語各20人,音樂、體育、美術、微機各5人,學前25人。
5、縣特教學校特教教師1人。
共計招聘150人。
三、報考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
(三)身體健康;
(四)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1987年6月5日之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學歷35周歲以下(1982年6月5日之后出生);
(五)廊坊市轄區戶籍;
(六)招聘崗位學歷、專業及資格要求:
1、報考學前教師的,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
2、報考小學教師的,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其中報考音樂、體育、美術、微機教師的,所學專業必須對口,其他崗位要求所學專業對口或教師資格證與所報崗位一致。所學專業和教師資格證均沒有對應崗位的師范類本專科畢業生,可以報考小學語文、小學數學、小學英語崗位,非師范類畢業生不得報考;
3、報考初中教師的,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其中報考音樂和體育教師的,所學專業必須對口,其他崗位要求所學專業對口或教師資格證與所報崗位一致;
4、報考普通高中教師的,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高中教師資格證,所學專業必須對口。職教中心體育教師與普通高中體育教師報考條件相同;
5、報考職業教育教師(計算機、播音主持、電子商務、電子電工、數控)的,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其中報考播音主持所學專業必須對口,報考計算機、電子商務、電子電工、數控教師的,本專業及相近專業均可報考;
6、報考特教教師的,要求特殊教育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其他院校特殊教育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教師資格證;
7、符合2017年教師資格認定范圍和條件,但未領取交驗教師資格證的,提供教師資格認定單位出具的合格證明可以報考,但要自擬聘用之日起一年內取得并交驗教師資格證;
8、持有高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可以報考低一學段崗位,學前教師崗位除外,持有低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不得報考高學段崗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4、現役軍人、縣內外已入職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人員待遇
經公開招聘各項程序決定聘用的人員列全額事業編制,縣財政開支。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公示及聘用等步驟統一組織實施。
(一)發布公告
通過廊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elf.lss.gov.cn)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實行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7 年6月 5日至13日(周六、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報名地點:大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干部股。
2、報名時需提交的證件和資料:
(1)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2017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協議書或學校證明);
(2)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3)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
(6)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藍底彩色照片3張。
3、資格審查:縣招聘辦對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審查合格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到縣人社局干部股領取《準考證》,筆試、面試均需持此《準考證》和身份證入場。
4、每名報考人員只允許報考一個招聘崗位。崗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應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三)考試
小學教師和學前教師招聘采取筆試形式,中學(包括初中、普通高中、職業教育)教師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1、筆試。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考試時間、地點、考場參加考試。參加考試必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小學教師和學前教師招聘只筆試不面試。筆試內容分為小學和學前教育教育專業能力測驗(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教師職業道德等)和小學、學前教育相應崗位的專業知識(報考音體美教師的為音樂、體育、美術三科專業知識總和)兩部分,卷面滿分各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
中學教師和職業教育教師招聘筆試內容為中學教育專業能力測驗(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教師職業道德),卷面滿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如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進入面試。
2、資格復審。由縣招聘辦對確定進入面試考生的就業報到證(或就業介紹信)、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戶口簿、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學生檔案進行資格復審。
3、面試。進入面試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面試。中學教師和職業教育教師面試按報考崗位分組;面試采取體操打分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其余得分平均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面試采用說課方式,主要是考察應試者的設計教學和授課能力,滿分100分。
4、考試總成績。小學教師和學前教師招聘,教育專業能力測驗的50%和專業知識的50%相加為考試總成績。每一崗位依據折算后的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人選。每一崗位進入考察的最后一名如果出現并列,按以下條件和順序確定人選:①是否大城戶籍(或生源地);②專業知識成績高低;③在校所學專業與報考專業是否一致;④學歷高低;⑤都是本科生的,按一本、二本、三本的順序確定人選。
中學教師和職業教育教師招聘,筆試成績的40%和面試成績的60%相加為考試總成績。每一崗位依據折算后的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人選。每一崗位進入考察的最后一名如果出現并列,按以下順序確定考察人選:①是否大城戶籍(或生源地);②面試成績高低;③在校所學專業與報考專業是否一致;④學歷高低;⑤都是本科生的,按一本、二本、三本的順序確定人選。
(四)考察
主要考察擬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從相應崗位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選。
(五)體檢
對考察合格的考生由縣招聘辦統一組織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執行,遇有體檢不合格者,再從相應崗位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選。
(六)公示
依據考試、考察、體檢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情況在考點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欄公示7個工作日,對被舉報有舞弊嫌疑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成績和聘用資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12個月,期間由大城縣教育人才服務中心為其辦理人事代理手續,擬聘用人員工資及相關待遇由縣財政負擔。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并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辦理工資、社保、聘用、編制等相關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取消聘用資格。報考職業教育教師的在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一年內,須取得教師資格證。
一經聘用,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準調動。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證件審核、面試、考察、體檢、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相關條款處理。
六、咨詢電話:0316-5500395 。
大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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