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云浮市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公告(104人)
云浮市2017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定,受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等14個單位的委托,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4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以上人員。年齡要求18至35周歲(即1981年 6月20日至1999年6月20日期間出生),個別專業技術崗位確有需要的,學歷適當放寬至大專,年齡放寬至45周歲以下(即1971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二、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執行國家及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2017年6月16日9:00至2017年6月20日17:00。
(二)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統一在云浮市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由云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gdyf.lss.gov.cn/進入)。
(三)報名程序。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報考指南》(附件2),準確把握具體崗位的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條件后在本公告所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云浮市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按系統提示報名,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30KB以下)。
2.報名確認。報考人員提交報名成功后,不得再改報其他崗位。筆試前不作資格審核,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將在面試前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
3.網上打印準考證。報名成功的報考人員應于2017年6月28日9:00至7月1日10:00期間,登陸云浮市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
(四)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已經聘用的,取消聘用。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2017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7年9月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相關資格證書。其他報考人員均須于報名截止之日(2017年6月20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執業資格及職稱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3.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須征得現工作單位同意,并在面試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4.考生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監察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五、考試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根據按崗設考原則,本次筆試共分三類:
(1)衛生類崗位筆試科目為:通用能力測試(衛生類);
(2)教育類崗位筆試科目為:通用能力測試(教育類);
(3)綜合類崗位筆試科目為:通用能力測試(綜合類)。
每個科目分別測試從事本類別崗位應該具備的基本能力與基本素質。
2.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為2017年7月1日(星期六)上午9:30,各科考試時間為90分鐘。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其他。
各報考人員憑二代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考試。具體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云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報考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登陸云浮市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考試總成績的合格分數線由云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具體情況另行劃定。
(二)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筆試成績合格考生中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合格考生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進入面試的人選按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時間、地點等事項在云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核或資格審核不合格者,不得參加面試,可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資格審核提供的資料如下: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學歷和學位、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及崗位要求其他資格條件書面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崗位工作經歷有效證明;
4.其他重要業績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5.《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原件一份;
6.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人員必須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原件、復印件。
通過資格審核,具備參加面試資格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面試、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的承諾。同時,也須作出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的承諾。違背上述承諾的將記錄在案,2年內不得報考我市市直事業單位。
面試人員名單將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云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三)面試。
面試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嚴格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有關規定執行。具體事項將在云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相關網站另行通知。
(四)成績。
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六、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符合條件的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2013〕1號)等規定執行。具體體檢事項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七、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根據《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要求,考察將重點審核考察對象檔案,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八、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選,擬聘人員名單將在云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相關網站進行公示,同時在招聘單位明顯位置張貼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因考生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九、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按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相關手續,兌現相應待遇。
十、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
(二)準考證是考生參加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考生參加筆試、資格審核、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
(三)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四)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云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