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慶工商大學招聘簡章
來源: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06-06 15:07:47
重慶工商大學2017年度公開招聘輔導員簡章(博士)
為大力推進人才強校戰略,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市教委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予以發布。
一、招聘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核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博士學歷輔導員5人,具體崗位招聘計劃及崗位信息見《重慶工商大學2017年度輔導員招聘崗位計劃表》(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此次招聘面向國內外,凡是符合招聘崗位要求條件的博士人員均可報名。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全日制博士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博士人員,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招聘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四)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見附件1)。
(五)博士研究生報名者,應以獨立或第一作者公開發表3篇及以上學術論文或2篇核心期刊學術論文(報名時已正式見刊),擔任過學生干部,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
五、招聘流程
招聘流程如下:①應聘人員向學校人事處提交相關應聘材料,投寄郵箱rsc@ctbu.edu.cn→②現場資格審核→③面試和心理測試→④體檢→⑤考察→⑥學校審核→⑦公示→⑧簽訂就業協議→⑨報到、辦理入職手續。
六、報名
應聘人員選擇本次招聘崗位中的一個進行報名,學校可根據應聘情況結合實際進行崗位調劑。
報名截止時間為:即日起至2017年7月15日止。
凡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下載填寫《重慶工商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連同自己的個人簡歷,以“最高學歷畢業學校+學位+姓名+應聘院系+應聘專業”命名文件夾,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投寄至重慶工商大學人事處郵箱(rcyj@ctbu.edu.cn)。
七、招聘程序
(一)資格審查
學校在收到應聘者簡歷后,結合具體招聘崗位的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的年齡、學歷、學位、學科方向等等招聘崗位要求的基本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崗位應聘條件的應聘人員,學校通知其進入考核程序,學校給予其報銷單程來校路費(限國內,待來校報到就職后一并報銷)。
(二)考核及擬進人選確定
1.面試
由學校人事處組織學校相關專家根據擬聘用崗位要求組織應聘博士人員進行面試,面試以自我介紹和答辯方式進行。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必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招聘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備案。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2.輔導員崗位心理測試
通過現場心理測試對應聘博士輔導員崗位進行測評。成績不納入總成績,作為參考。
3.綜合審議
校長辦公會對通過學校考核的應聘人員的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擬進人選。
八、體檢
由校長辦公會確定的擬進人選由重慶工商大學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公立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先行墊付,待報道后學校統一報銷。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學校同意并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九、考察
體檢合格者,重慶工商大學結合心理測試情況,統一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學習工作等情況統一組織考察,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缺額不予遞補。公示及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招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工商大學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和工作單位、考核總成績、擬聘用崗位等。
十一、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重慶工商大學提出擬聘用意見,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和入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關于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同時,學校給予安家費5萬元,科研啟動費5萬元。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
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書和辦理相關手續的最后截止時間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1個月之內。1個月后未按規定完成相關手續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資格。
原則上,應屆畢業生應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應聘條件的規定學歷、學位證書,并在協議約定的時間內持上述證書(國外留學人員需加持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報到,否則視為不具備應聘條件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檔案工資、績效工資及福利待遇按國家、重慶市及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招聘政策規定。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報名資格、考試考核資格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聘用,并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工商大學負責解釋。
附件:工商輔導員崗位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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