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內蒙古體育局直屬各運動管理中心招聘運動員簡章
一、 招聘單位簡介
自治區體育局所屬各運動管理中心均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處級。
(一)內蒙古自治區射擊射箭馬術運動管理中心
主要職能:以訓練、比賽為主,培養射擊、射箭、馬術、自行車、現代五項、鐵人三項等項目優秀運動員;對各項目隊進行管理和后備人才的培養;競賽組織、項目注冊、教練員培訓等工作。單位所在地:呼和浩特市。
(二)內蒙古自治區田徑柔道武術運動管理中心
主要職能:以訓練、比賽為主,培養田徑、柔道、武術散打、武術套路等項目優秀運動員;對各項目隊進行管理和后備人才的培養;競賽組織、項目注冊、教練員培訓等工作。單位所在地:呼和浩特市。
(三)內蒙古自治區摔跤拳擊跆拳道舉重運動管理中心
主要職能:以訓練、比賽為主,培養自由式摔跤、古典式摔跤、拳擊、跆拳道、舉重等項目優秀運動員;對各項目隊進行管理和后備人才的培養;競賽組織、項目注冊、教練員培訓等工作。單位所在地:呼和浩特市。
(四)內蒙古自治區球類運動管理中心
主要職能:以訓練、比賽為主,培養乒乓球、曲棍球、橄欖球等項目優秀運動員;對各項目隊進行管理和后備人才的培養;競賽組織、項目注冊、教練員培訓等工作;為部分體育比賽提供設施、器材、場地,承擔體育場館的管理和維修工作。單位所在地:呼和浩特市。
(五)內蒙古自治區冬季運動項目運動管理中心
主要職能:以訓練、比賽為主,培養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越野滑雪等項目優秀運動員;對各項目隊進行管理和后備人才的培養;競賽組織、項目注冊、教練員培訓等工作。單位所在地:呼和浩特市。
二、公開招聘計劃
2017年共招聘145名優秀運動員。其中:內蒙古自治區射擊射箭馬術運動管理中心46名;內蒙古自治區田徑柔道武術運動管理中心37名;內蒙古自治區摔跤拳擊跆拳道舉重運動管理35名;內蒙古自治區球類運動管理中心14名;內蒙古自治區冬季項目運動管理中心13名。
本次招聘采取考察招聘和專業測試招聘的形式進行,考察招聘人員需符合運動成績要求,專業測試招聘按專業測試分數由高到低的排序擇優聘用。
具體崗位詳見《內蒙古自治區體育局直屬各運動管理中心2017年度公開招聘優秀運動員崗位需求表》。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1、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2、招聘條件
(1)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③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擁護黨的方針政策,熱愛體育事業,有攀登體育高峰奮力拼搏的精神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及體育職業道德;
④身體健康,符合本項目運動的專項身體素質條件和標準;
⑤年齡在25周歲以下(出生年月日的起止時間以實際報名開始之日為準);
⑥符合《內蒙古自治區體育局直屬各運動管理中心2017年度公開招聘優秀運動員崗位需求表》要求的其他相關條件。
3、考察招聘成績要求
考察招聘人員除應符合上述條件外,還需具備以下條件:
(1)2014年至2017年獲得本項目省(市)自治區級全運會前三名;
(2)2014年至2017年獲得本項目全國青少年錦標賽前三名;
(3)2014年至2017年獲得本項目全國最高水平比賽(錦標賽、冠軍賽等)以上比賽前八名。
4、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①身患不適合從事運動員崗位的疾病、傳染病和重大器質性疾病的人員;
②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人員須攜帶二代身份證原件,報考有成績要求的崗位需同時攜帶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成績冊、秩序冊等相關材料原件,到所報考的運動項目管理中心報名,并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報名時間為2017年6月20日—2017年6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每位報名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三)各運動項目管理中心負責做好報名登記工作,同時對報名人員身份證、運動技術證書、成績冊、秩序冊等情況進行資格初審工作。
(四)報考人員須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弄虛作假情節嚴重的,一律取消報考資格。
(五)咨詢電話
內蒙古自治區體育局:6396114
內蒙古自治區射擊射箭馬術運動管理中心:3372612
內蒙古自治區田徑柔道武術運動管理中心:6396863
內蒙古自治區摔跤拳擊跆拳道舉重運動管理中心:3315580
內蒙古自治區球類運動管理中心:6397076
內蒙古自治區冬季項目運動管理中心:3372349
五、資格復審
2017年6月26日開始由由自治區體育局公開招聘優秀運動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材料進行資格復審,對不符合條件要求人員不予通過,對復審通過人員在專業測試前5天發放專業測試準考證。
六、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因運動員崗位特殊性,專業測試不設開考比例。
(一)專業測試程序與方式
1.專業測試采取現場集中統一測試的方式進行。
2.經資格初審、復審進入專業測試的人員,按規定時間,攜帶《專業測試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測試現場。
3.組織報考人員進行抽簽,確定專業測試順序。
4.報考人員在指定侯考區侯考。
5.按照抽簽順序,進行專業測試,并現場公布測試成績。
6. 專業測試結束后,按報考項目進行專業測試排名,按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最低合格分數線不低于60分)。
7. 專業測試結束后,將專業測試成績和擬錄取人員名單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并在自治區體育局網站和各運動項目管理中心公示。
(二)專業測試時間、地點
專業測試時間、地點在準考證上給予注明。
(三)專業測試內容與評分標準
依據《內蒙古自治區體育局直屬各運動管理中心2017年度公開招聘運動員招聘條件及專業測試標準》。
七、考察招聘
自治區體育局直屬各運動管理中心2017年度公開招聘優秀運動員工作領導小組將按照有關規定,對考察招聘人員進行嚴格、全面的考察,并將考察結果報自治區人社廳備案,符合條件的人員直接進入體檢環節。
八、體檢
體檢由內蒙古自治區體育局統一組織,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體檢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并與擬招聘人員名單一并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
九、考察
考察由各運動項目管理中心,按照考察工作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組織實施。考察不合格的人員,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取消聘用資格。
十、公示與聘用
1、根據專業測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由自治區體育局公開招聘優秀運動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招聘運動員。
2、對擬招聘運動員名單在自治區人事考試信息網站、自治區體育局網站及各運動項目管理中心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3、經公示無異議后,按照管理權限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招聘審批手續。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運動員聘用暫行實施辦法》和有關政策規定,招聘單位與聘用運動員簽訂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及相關事項,并辦理相關事宜。
十一、其他事項
(一)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發現報名人員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因招聘崗位的特殊性,招聘工作中的報名、資格復審、專業測試和體檢等每個環節均不遞補。
(三)本簡章由內蒙古自治區體育局公開招聘優秀運動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
內蒙古人事綜合管理部門:0471-6944911
內蒙古自治區體育局: 0471-6396114
附:
1、內蒙古自治區體育局2017年公開招聘優秀運動員報名登記表
2、內蒙古自治區體育局直屬各運動管理中心2017年度公開招聘優秀運動員崗位需求表
內蒙古自治區體育局2017年度公開招聘優秀運動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