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體育競賽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北京市體育競賽管理中心是北京市體育局直屬公益二類財政補助事業單位,主要職責為負責組織實施《北京市體育競賽管理辦法》,負責管理全市體育競賽活動,負責制定年度北京市體育競賽活動計劃,負責全市一級以上裁判員隊伍、競賽干部隊伍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承接市體育局或市體育局以北京市名義申辦成功的國際、洲際及全國單項體育競賽活動或其北京賽區的具體組織和服務工作,單位位于北京市西城區先農壇體育場2號樓。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工作需要,現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并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管理二部體育信息化管理崗1人(管理崗位9級)
管理三部項目管理崗1人(管理崗位9級)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健康標準;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不含戶口及檔案寄存在畢業學校的非北京生源畢業生)的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體育院校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
4.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具備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二)崗位條件
1.管理二部體育信息化管理崗:
(1)全日制體育院校體育管理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2)具有較強的溝通協調、綜合分析和語言能力,熟練掌握各類辦公軟件;
(3)具備計算機、網絡通訊等信息技術知識及實際操作能力;
(4)熟悉各類體育項目及競賽管理業務、制度,掌握體育管理、行政管理和公文寫作等基本知識;
(5)全面了解國家體育總局和市體育局有關體育競賽的方針、政策。
2.管理三部項目管理崗:
(1)全日制體育院校體育管理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2)具有較強的溝通協調、綜合分析和語言能力,熟練掌握各類辦公軟件;
(3)熟悉各類體育項目(側重冬季奧運項目)及競賽管理業務、制度,掌握體育管理、行政管理和公文寫作等基本知識;
(4)全面了解國家體育總局和市體育局有關體育競賽的方針、政策。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采取現場報名,初審確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
1.報名時間:2017年6月26日至27日9:30—11:30,14:00—16:30。
2.報名地點:北京市西城區先農壇體育場2號樓北京市體育競賽管理中心三層會議室。
3.報名所需材料:
(1)報名表原件1份(見附件);
(2)本人簡歷1份;
(3)身份證原件、復印件1份;
(4)戶口本原件及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1份;
(5)加蓋學校相關部門公章的畢業生成績單和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6)本人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兩張。
4.報名流程
(1)填寫報名表;
(2)資格審查、初審蓋章;
(3)領取《領取準考證通知單》。
請報名人員填寫“報名表”,填寫完整后將電子簡歷和郵件名改為“報考職位+姓名”,發至HR@bjcac.org.cn。報名人員發送報名文件后應及時與我單位聯系確認是否成功接收。
(二)崗位擬聘用人數與通過資格初審人數未達到1︰3的,由我單位決定該崗位是否招聘。
(三)考試方式: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滿分為100分。考試范圍包括綜合素養、基本能力和與聘用崗位相關的知識及綜合能力等。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我單位公布筆試成績。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臨場應變和形象儀表等方面,滿分為100分。面試全程錄像。
3.合格分數線:筆試、面試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筆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進入面試范圍,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列為考察人選。
(四)崗位遞補:因進入面試范圍人員主動放棄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崗位擬聘用人數與面試人數不足1︰3的,可從該崗位通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排序依次遞補,但最多不超過1︰3的比例(筆試成績并列的除外)。
(五)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1︰3的,由我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該崗位是否招聘。
(六)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以綜合成績確定名次,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七)公布綜合成績: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我單位公布面試及綜合成績。每個招聘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排名順序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選。
(八)應聘人員對已經公布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和考試名次有異議的,應在各環節考試分數公布3天內向我單位申請復查,復查范圍包括答卷漏評、分數漏記、錯記、錄入差錯、排名差錯等。
(九)體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如體檢不合格,不予聘用。體檢所涉及的相關費用由應聘者自行負擔。
(十)考察:到擬聘人員所在學校進行考察,核實其學習經歷及學歷,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綜合能力、學習成績等。
(十一)公示報批:
1.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我單位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一經開始,如再出現招聘崗位人選空缺情況,不再順延。經公示無異議的,我單位將有關材料報市體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核準、調入和備案手續。經批準后,我單位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2.應聘人員應按照我單位規定的時限及要求,在30天內配合完成體檢、考察及調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十二)我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關政策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轉正繼續聘用。被聘用人員工資、福利等待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檔案轉入人才服務機構,自謀職業。
四、需說明事項
(一)從資格審核到招聘工作結束,應聘人員應保證現場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聯系暢通,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二)擬聘用人選公示無異議后,擬聘用人選須協助我單位及時辦理行政關系調入手續。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張淼
聯系電話:63041136
附件:北京市體育競賽管理中心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北京市體育競賽管理中心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