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屬山西旅游職業學院、山西省經濟信息中心、山西省發改委宏觀研究院、山西省投資咨詢和發展規劃院、山西省散裝水泥辦公室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2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或技能條件,具體條件詳見《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符合崗位的要求(30周歲及以下為1986年6月15日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為1981年6月15日以后出生,40周歲及以下為1976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具體條件詳見《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7.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以及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以上),現仍在職的人員。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可按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其中,非2017年應屆畢業的全日制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報考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錄用為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以上現役、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規定外均以2017年6月15日為截止日期。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詳見附表《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三、報名及筆試
報名及筆試由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詳見《山西省省直部分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工作公告》。
四、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原則按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資格復審開始前,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選,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復審開始后,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再遞補。
報考人員資格復審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歷、學位證或畢業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學時間、學歷、學位、所學專業證明;非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歷證、學位證。最終被聘用的考生在公示前必須提供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2、相關證明原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職位”的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務期滿(含到2017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且現仍在職的人員。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的,須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其中: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務證書的由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和2010年以前參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職位。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崗位有其它要求的請攜帶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3、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已就業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同意報考的意見)。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并提供定向、委培單位證明;未就業人員需提供人事檔案托管機構相關證明(注明未就業,檔案在我處托管或提供檔案托管協議書)。
4、報考人員須對自己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五、面試
面試工作在山西省人社廳的監督指導下由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實施,取得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名單及面試的時間、地點、內容、方法、要求等在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公布。
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綜合成績須達到65分。
面試和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綜合知識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綜合知識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面試成績于當天公布。
六、體檢與考察
依據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排名,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選,體檢與考察由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實施。
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由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并提供1張2寸近期紅底免冠照片。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具體由省發改委確定)。參加體檢的擬應聘人員對復檢結果仍有疑義的,承擔復檢的醫院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
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招聘職位要求,由省發改委選派考察組(不少于2人),采取走訪、座談、調查等形式側重了解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業務能力、工作態度、工作實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考察對象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審核。
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招聘單位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院校、派出所、社區、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
在體檢、考察環節因個人主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七、公示
依據招聘公告、政策規定、考試(考核)、體檢及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省發改委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八、咨詢及其他事項
山西省人事考試網站(www.sxpta.com)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www.sx.hrss.gov.cn)
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www.sxdrc.gov.cn)
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咨詢電話: 0351—7331654
山西省發改委人事教育處咨詢電話: 0351—3119318
山西旅游職業學院咨詢電話:0351-7973535
山西省投資咨詢和發展規劃院咨詢電話:0351-4031550
山西省經濟信息中心咨詢電話:0351-3119631
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宏觀研究院咨詢電話:0351-3119276
山西省散裝水泥辦公室咨詢電話:18636957500
咨詢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特別提示: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筆試、面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單位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附:《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