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茂名化州市衛計系統事業單位招聘196人公告
2017年化州市公開招聘衛計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的規定,化州市公開招聘衛計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9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詳見《2017年化州市公開招聘衛計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表1)。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衛生類護士和助產士崗位要求年齡18-30周歲;其他衛生類崗位要求年齡18-35周歲,有中級職稱的其他衛生類崗位年齡放寬到40周歲,高級職稱的衛生類崗位年齡放寬到45周歲;綜合類崗位要求年齡18-30周歲;以上日期計算截止日期為2017年6月24日。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一)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三)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或違背承諾行為的;
(四)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編制人員。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執行國家及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2017年6月24日8:30至6月26日17:30。
2.報名方式。
采用網上報名方式,應聘者請登錄“http://61.146.233.115:801”,按提示進行報名。
3.資格初審。
應聘者在網上報名后,由工作人員對考生的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初審,請考生在報名結束前密切留意初審結果,以免因資料填寫有誤錯過報名時間。
4.資格復審。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必須在6月27日至29日到化州市職業技術學校(地址:化州市下郭梅石公路南側葉塘嶺,具體課室請留意學校內線路指引)進行資格復審,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參加筆試。報名信息填寫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考試資格。
資格審查提供的資料如下:(1) 《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登陸報名系統,雙面打印); (2)有效身份證;(3)學歷和學位、專業技術資格等證書等,未就業的應往屆畢業生要提供《報到證》,暫緩就業的要提供《暫緩就業協議書》; (4)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需附上有效的學歷鑒證原件; (5)崗位有效證明(含“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有關材料)和單位同意報考證明;(6)其他重要業績證明材料原件;(7)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必須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8)崗位表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所需的證件。以上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按(1)至(8)依次排序裝訂出示給工作人員。
5.注意事項
(1)該次考試,為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電白區等四縣市區聯考,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居民二代身份證。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2)應聘人員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請考生認真填寫個人信息,因報名信息填寫有誤或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擔。
(3)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經審查合格的考生,筆試成績加10分。未提供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4)國有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需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還需主管部門和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在資格審查時提供書面證明。
(5)2017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均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執業資格及職稱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二)打印筆試準考證
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為7月5日9:00至7月7日17:30,請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自行登陸報名系統打印筆試準考證。
(三)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請留意筆試準考證,考生按照準考證在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
2.衛生類崗位筆試內容為崗位專業知識,綜合類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應聘人員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考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實行百分制。
3. 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由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化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根據具體情況統一劃定。筆試成績將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網和“化州人社”微信公眾號公布(入圍面試的公布準考證號、姓名、應聘崗位、成績,未入圍的姓名用“*”代替),考生可憑準考證進行查詢。
(四)確定面試人員
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人選。
(五)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和有關事項見面試通知書,面試通知書打印時間請考生密切留意化州市人民政府網或關注“化州人社”微信公眾號。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滿分100分,保留小數點后2位,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六)公布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
考試總成績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網和“化州人社”微信公眾號公布(入圍體檢的公布準考證號、姓名、應聘崗位、成績,未入圍體檢的姓名用“*”代替)。
(七)體檢
各招聘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筆試成績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面試主評委給分仍然相同,則抽簽確定體檢人員。
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若行業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要求。
(八)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由招聘單位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九)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將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網和“化州人社”微信公眾號公示7個工作日。
(十)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由主管部門審核,人社部門審批后辦理相關手續,兌現相應待遇。
五、其他事項
(一)聘用人員自聘用之日起至少在聘用單位服務五年,期間不能申請辭職和調動(含不能報考其他機關事業單位考試)。
(二)除崗位表特殊要求外,護士和助產士崗位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及以上應屆畢業生不限執業資格,其他衛生類崗位對2016年及以后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及以上畢業生不限執業資格,以上崗位被聘用者須在被聘用之日起3年內獲得執業資格證,否則,解除聘用。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四)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五)本次招聘崗位表的專業類別和名稱均根據《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7年版) 》進行填報,如該目錄沒有的,根據《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2010年修訂)》填報,請自行查閱。
(六)在人員聘用時因報名空缺、考察不合格或聘用棄權等造成的崗位空缺,經衛計部門同意后,先從該崗位按總成績由高至低依次等額遞補,如果崗位仍有空缺,可從報考同類崗位未入圍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至低等額調劑,只遞補和調劑一次。
(七)本公告由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化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解釋。
六、聯系方式
(一) 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電話:0668-7359522、 地址:化州市政府大樓九樓西902室);
(二)化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人事股(電話:0668-7229702、地址:化州市河西街道文仙路47號衛計局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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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7年化州市公開招聘衛計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化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