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人社廳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來源:山西人事考試網
2017-06-16 10:04:17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所屬部分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所屬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2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符合崗位的要求(35周歲及以下為1981年6月15日以后出生,30周歲及以下為1986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7、具備擬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予聘用;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以及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以上),現仍在職的人員。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可按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報考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錄用為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以上現役、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規定外均以2017年6月15日為截止日期。
二、招聘職位及要求
招聘單位 | 崗位 | 人數 | 年齡 要求 |
學歷 要求 |
專業要求 | 其它 要求 |
山西省勞動監察總隊(太原市濱河西路南段129號焦煤雙創基地B座) | 公共管理崗位 | 2 | 30周歲及以下 | 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 | 不限專業 | |
山西省海外人才服務中心(太原市萬柏林區迎澤西大街80號) | 專業技術崗位1 | 1 | 30周歲及以下 | 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 | 不限專業 | 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
專業技術崗位2 | 1 | 30周歲及以下 | 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 | 影視攝影與制作(本科) 廣播電視藝術學(碩士) |
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 |
山西省外國專家服務中心(太原市長治路高新國際大廈A座1401室) | 翻譯崗位 | 1 | 35周歲及以下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 | 不限專業 | 托福85分或雅思6.5分或英語專業八級70分及以上,托福雅思成績在有效期內 |
山西省事業單位績效考核指導服務中心(太原市長治路高新區科慧大廈4樓) | 專業技術崗位1 | 1 | 35周歲及以下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 | 行政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管理科學與工程、社會保障 | |
專業技術崗位2 | 1 | 35周歲及以下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 | 法律史、法學理論、憲法學與行政法學、訴訟法學 | ||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太原市杏花嶺區東緝虎營21號工商銀行4層) | 技術崗位 | 1 | 30周歲及以下 | 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 | 計算機類(本科)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碩士) |
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
管理崗位 | 1 | 30周歲及以下 | 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 | 法學(本科) 法學(一級學科)(碩士) |
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 |
山西省公務員培訓指導中心(太原市解放路西后小河5號) | 綜合管理崗位 | 1 | 30周歲及以下 | 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 | 不限專業 | 服務基層項目崗位 中共黨員 |
培訓管理崗位1 | 1 | 30周歲及以下 | 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 | 不限專業 | 中共黨員 | |
培訓管理崗位2 | 1 | 35周歲及以下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 | 不限專業 | 中共黨員 | |
山西省創業就業基金監管中心(太原市迎澤區新建南路81號) | 會計崗位 | 1 | 30周歲及以下 | 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 | 會計、財務管理(本科) 會計學(碩士) |
兩年以上會計工作經歷,助理會計師及以上職稱 |
文秘崗位 | 1 | 30周歲及以下 | 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 | 中國語言文學類 | 服務基層項目崗位 | |
山西管理職業學院(臨汾市堯都區濱河西路北段) | 信息管理系專職教師崗 | 1 | 35周歲及以下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 | 計算機系統結構、計算機軟件與理論、計算機應用技術 | |
財會系專職教師崗1 | 1 | 35周歲及以下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 | 會計學 | ||
山西管理職業學院(臨汾市堯都區濱河西路北段) | 財會系專職教師崗2 | 1 | 35周歲及以下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 | 金融學 | |
公共管理系專職教師崗 | 1 | 35周歲及以下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 |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運輸規劃與管理 | ||
藝術系專職教師崗 | 1 | 35周歲及以下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 | 廣播電視藝術學、設計藝術學 | ||
輔導員 | 2 | 35周歲及以下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 | 專業不限 | ||
后勤處醫生教學輔助崗 | 1 | 35周歲及以下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 | 內科學、中西醫結合臨床、外科學、急診醫學 | 服務基層項目崗位,具有執業醫師證 |
三、報名及筆試
報名及筆試由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詳見《山西省省直部分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工作公告》。
四、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省人社廳人事處的監督指導下由各用人單位統一組織實施,嚴格執行審查簽字記錄制度,確保資格審查客觀、嚴謹、公正。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原則按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畢業證(未領取畢業證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所學專業證明)、學位證、身份證以及相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已就業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其中: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須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 (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到指定地點接受復審。復審時間及地點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布。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資格復審開始前,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選,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復審開始后,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再遞補。
五、面試
面試工作在省人社廳的監督指導下由省人社廳人事處組織實施(山西管理職業學院面試工作由本單位依法依規自行組織,人事處負責監督指導),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的時間、地點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布。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綜合成績須達到65分。
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原則上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面試考官人數一般為7人,人事處及用人單位的考官人數只限1人,主考官由外聘考官擔任。
面試工作將全程錄音錄像。面試成績應于當天公布。
六、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選,體檢與考察在省人社廳人事處具體指導和廳機關紀委監督下,由各用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
1、要做好必要的事前保密工作。體檢有關事宜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2、體檢標準及項目可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應當在《山西省行政機關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名單》中指定的三甲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應在安排名單中另一家三甲醫院進行一次復檢。對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3、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或審核。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用人單位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院校、派出所、社區、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
4、在體檢、考察環節因個人主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七、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八、咨詢及其他事項
招聘政策咨詢和考務等方面的問題可查詢山西人事考試網,同時設立咨詢電話。
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咨詢電話:0351-7331654
山西省人社廳咨詢電話:0351—7676040
山西管理職業學院咨詢電話:0357-3102238
咨詢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時間。
特別提示: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筆試、面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單位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7年6月15日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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