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圖書館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山西省圖書館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8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2017年應屆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及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符合崗位的要求(30周歲及以下為1986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類推);
7.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詳見附件)。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以及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以上)現仍在職的人員。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可按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其中,非2017年應屆畢業的全日制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報考者在報名后、聘用前已錄用為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以上現役、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規定外均以2017年6月15日為截止日期。
三、招聘崗位及要求(見附件)
四、報名和筆試
報名及筆試由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詳見《山西省省直部分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工作公告》。
五、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山西省圖書館負責,省文化廳指導監督。
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聘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應提供筆試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未取得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要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所學專業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已就業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意見)。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山西省的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縣(市、區)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其中: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由團省委蓋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已就業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負責資格審查的單位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考生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資格復審開始前,有考生自動放棄面試的,從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選,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復審開始后,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再遞補。
六、面試
面試由山西省圖書館負責,時間、地點待定。
通過資格復審人員確定為進入面試人選,在省文化廳網站公布,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如出現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計劃錄用人數而形不成競爭的,考生總成績須達到65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法,主要面試應聘者的綜合分析能力、團結協作與應對惡劣環境能力、應變能力與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舉止儀表等。面試成績將于考試當天在面試地點門口明顯位置公布。
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40%。
七、體檢與考察
1.體檢由省文化廳和山西省圖書館組織。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的醫院為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應當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招聘單位、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及家屬對復檢結果仍有疑義的,承擔復檢的醫院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
自動放棄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聘用。未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因自動放棄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2.考察由山西省圖書館負責。按照擬聘用崗位要求,招聘單位對通過考試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其提供的報考信息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審核。
考察中發現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因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八、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有關情況在山西省圖書館、山西省文化廳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人員姓名、年齡、學歷、專業、招聘考試的成績、排名等。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經省人社廳批準后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九、咨詢電話
山西省圖書館設咨詢電話,公開招聘工作日的工作時間內開通,負責解釋此次公開招聘相關政策和考務問題。
電話:4126426
山西省圖書館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