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國際文化交流中心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來源:山西人事考試網
2017-06-16 10:29:08
山西省國際文化交流中心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山西省國際文化交流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2017年應屆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及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二、 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符合崗位的要求(35周歲及以下為1981年06月15日以后出生);
7.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以及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以上)現仍在職的人員。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可按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其中,非2017年應屆畢業的全日制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報考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錄用為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以上現役、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規定外均以2017年6月15日為截止日期。
三、 招聘崗位及要求
招聘單位 | 崗位 | 人數 | 年齡 | 學歷 | 專業 | 其他 |
山西省國際文化交流中心(太原市晉祠路后王南街1號) | 管理 崗位 | 1 | 35周歲及以下 | 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 | 音樂表演:鋼琴 | 大學英語四級達到426分以上 |
四、報名及筆試
報名及筆試由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詳見《山西省省直部分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工作公告》。
五、資格復審
山西省國際文化交流中心網站屆時公告《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和《報考人員資格復審需提交的資料》,由山西省國際文化交流中心組織實施。請考生依據資格復審的要求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報考者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資格復審不合格的,省國際文化交流中心有權取消該報名人員參加應聘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開始前,若公示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按照綜合知識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要求的比例(不足要求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依次遞補資格復審人選并組織復審。資格復審結束后,按照復審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不再遞補。
報考人員資格復審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歷、學位證或畢業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學時間、學歷、學位、所學專業證明;非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歷證、學位證。最終被聘用的考生在公示前必須提供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2、相關證明原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職位”的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務期滿(含到2017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且現仍在職的人員。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的,須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或山西省質監局門戶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其中: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務證書的由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和2010年以前參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
崗位有其它要求的請攜帶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山西省境內服務,視同服務地戶口考生對待,可以報考我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不在山西省境內服務的,不得報考我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3、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已就業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并提供定向、委培單位證明;未就業人員需提供人事檔案托管機構相關證明(注明未就業,檔案在我處托管或提供檔案托管協議書)。
4、報考人員須對自己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六、面試
取得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名單及面試的時間、地點、內容、方法、要求等在山西省國際文化交流中心網站公布。
面試參照公務員考錄結構化面試方式,采用現場答辯形式進行。面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招聘崗位所需的業務能力和綜合應用等方面的綜合素質。從邏輯思維、應變能力、創新意識、組織協調、管理決策、計劃與控制、成就動機、興趣愛好、求實精神、分析與判斷、自我控制力、人際關系等選擇幾個方面擬制面試題進行面試。面試在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指導監督下進行。
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65分。
面試和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綜合知識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綜合知識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面試成績于當天公布
七、體檢與考察
依據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排名,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由省國交中心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并提供1張2寸近期紅底免冠照片。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具體由省交中心確定)。參加體檢的擬應聘人員對復檢結果仍有疑義的,承擔復檢的醫院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后續相應資格,由此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招聘職位要求,由省國際文化交流中心選派考察組(不少于2人),采取走訪、座談、調查等形式側重了解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業務能力、工作態度、工作實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考察對象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審核。
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招聘單位可以電話加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院校、派出所、社區、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
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各方面情況進行分析,堅持實事求是的態度,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考察結束后,考察組寫出書面考察報告,提出考察意見。
根據考察情況,經省質監局和所屬用人單位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省人社廳備案。
因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八、公示
依據招聘公告、政策規定、考試(考核)、體檢及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省國際文化交流中心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省國際文化交流中心上報省人社廳予以批復。
九、查詢網址及咨詢電話
山西省人事考試網站(www.sxpta.com)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www.sx.hrss.gov.cn)
山西省國際文化交流中心網站(www.sicec.org )
省人事考試中心咨詢電話: 0351—7331654
省國際文化交流中心辦公室咨詢電話 0351—6181893。
山西省國際文化交流中心
2017年6月15日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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