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農業科學院事業單位招聘88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山西省農業科學院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棉花研究所等23個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88名(含6名招聘博士研究生崗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符合崗位的要求(30周歲及以下為1986年6月15日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為1981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其他按此類推);
7、具備擬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以及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以上),現仍在職的人員。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可按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其中,非2017年應屆畢業的全日制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報考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錄用為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以上現役、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規定外均以2017年6月15日為截止日期。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具體見后附《2017年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統計表》。招聘崗位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的,專業要求均為二級學科名稱。
三、報名及筆試
報名及筆試由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詳見《山西省省直部分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工作公告》。博士學位人員到我院所屬事業單位進行現場報名。
四、 資格復審
由我院所屬事業單位具體負責,嚴格執行審查簽字記錄制度,確保資格復審客觀、嚴謹、公正。
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以及相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已就業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其中: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須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到我院所屬事業單位接受復審。復審時間及地點在山西省農業科學院網站公布。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資格復審開始前,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選,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復審開始后,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再遞補。
五、面試
面試工作在省人社廳的監督指導下由我院組織實施,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的時間、地點在山西省農業科學院網站公布。
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原則上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面試考官人數一般為5-7人,各專業類別分組考官本院只限1人,主考官由外聘考官擔任。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綜合成績需達到65分。
面試工作將全程錄音錄像。面試成績應于當天公布。
六、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選,體檢與考察由我院所屬事業單位組織實施。
1、要做好必要的事前保密工作。體檢有關事宜在山西省農業科學院網站通知,體檢考生費用自理。
2、體檢標準及項目可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部分行業對崗位體檢標準有明確要求的,按照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標準執行)。如招聘單位對健康條件有特殊要求,應事先在招聘公告中說明。體檢應當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應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對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3、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或審核。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招聘單位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院校、派出所、社區、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
在體檢、考察環節因個人主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七、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山西省農業科學院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將結果報省人社廳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八、咨詢及其他事項
招聘工作設立咨詢、監督電話,各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見附件。
咨詢電話: 0351——7639199(院人事教育處)
監督電話: 0351——8235055(省紀委駐農業廳紀檢組)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特別提示: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筆試、面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單位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山西省農業科學院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