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林業廳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山西省林業廳所屬24個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29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2017年應屆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及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二、招聘單位特殊性提示及特別要求
省林業廳所屬的8個省直林局的工作崗位,全部為所屬基層林場森林管護站管護員崗位,工作地點全部在鄉或村所在地,野外作業較多,條件艱苦,交通不便,多數崗位需要繁重體力,較為適合男性(部分要求男性)工作人員。考慮到近幾年部分新招聘人員聘用到崗后,難以適應林場管護站工作崗位的交通、工作和生活方面的艱苦環境,而主動辭職或放棄聘用的情況,為了使新招聘人員到崗位后方便工作和生活,特提示戶籍或生源地不屬于林局所轄市縣范圍的考生謹慎報考。各林局具體轄區范圍已在《職位表》中進行提示。
三、招聘條件
參加應聘人員應當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符合崗位的要求(30周歲及以下為1986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7.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詳見職位表)。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以及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以上)現仍在職的人員。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可按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其中,非2017年應屆畢業的全日制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錄用為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以上現役、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規定外均以2017年6月15日為截止日期。
四、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附件)
五、報名及筆試
報名及筆試由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詳見《山西省省直部分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工作公告》。
六、資格復審
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不足要求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由用人單位和省林業廳招聘辦公室共同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開始前,若公示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要求的比例依次等額遞補資格復審人選。
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未領取到畢業證的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明(證明內容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學歷、專業、學制和畢業時間等,要求表述完整準確),已就業的另需提供已就業單位和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須說明是否為正式在編的試用期內公務員或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參加我省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應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其中: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山西省的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縣(市、區)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其中: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務證書的由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已就業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凡不符合招考崗位條件要求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七、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采用百分制計分,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八、體檢與考察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和面試成績按權重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占招聘考試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招聘考試總成績的40%),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由綜合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若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按面試成績兩位小數后面的小數確定。
體檢內容及健康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用人單位和省林業廳組成考察組對應聘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現實表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九、公示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公示。
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在省林業廳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其它未盡事宜按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咨詢與監督
所有涉及本次招聘方面的方案公告、成績公布、信息發布和情況通報等事宜均會在山西省林業廳網站(www.sxforest.gov.cn)公布,請及時關注查詢。同時設立咨詢、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0351-7229397監督電話:0351-4127665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為:招聘期間的工作日工作時間。
附件:2017年山西省林業廳部分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山西省林業廳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