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文物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為加強我局所屬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下達2017年度全省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結構優化調整的指導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22號)、《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關于做好2017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7]37號)等精神,為做好我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2.堅持公平公正、科學規范和安全高效的原則;
3.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崗位:共計13個,分別為:
省考古研究所2名;省民俗博物館4名;省藝術博物館1名,省文物資料信息中心2名;省文物古建筑維修質量監督站1名,省文物交流中心2名,省文物技術中心1名。1名管理崗位,其余為專業技術崗位。
三、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二)熱愛文博事業、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齡要求:30周歲及以下為1986年6月15日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為1981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76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國家承認的相關學歷。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
(六)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八)現役軍人、在讀的高校學生(其中,現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不得報考。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其它要求見附表。
四、組織領導
在省人社廳指導、監督下,由省文物局和招聘單位具體實施。
五、招聘步驟
(一)公布招聘方案
招聘信息可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www.sx.hrss.gov.cn)、山西省人事考試網站(http://www.sxpta.com)和山西省文物局網站(http://www.sxcr.gov.cn)查詢。
(二)報名要求
從山西省人事考試網站http://www.sxpta.com下載并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
1.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
2. 所學專業及研究方向必須與所報專業相符。
3. 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
4. 報名時,須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5. 屬在職人員應聘的,須征得原工作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6. 網上繳費等其他事宜見省人社廳《公告》。
(三)崗位核減
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規定核減該崗位。急需緊缺人才或特殊專業崗位報名人數不達規定比例,經省人社廳核準后可進行招聘考試,但擬聘人員綜合成績須達到65分。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提供的證明材料及填報的信息如有不實之處,一經發現,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四)筆試(綜合知識考試)
筆試委托省人事考試中心實施。主要是測試應聘者政治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和公文寫作等基礎知識和綜合素質。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
時間與地點:待報名結束后登陸山西省人事考試網站(http://www.sxpta.com)查詢;考試成績可在考試結束7個工作日后登陸網站查詢。
(五)資格復審
通過省人社廳筆試后,帶以下材料證件到省文物局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復審:本人身份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各類獲獎證書、科研成果及其他能反映自身綜合素質與能力的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畢業院校簽發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已婚的由戶口所在地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1寸近期同版紅底正面免冠照片3張。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時間、地點在山西省文物局網站http://www.sxcr.gov.cn發布。
(六)面試
面試由省文物局統一組織實施。面試主要是測試應聘者的心理素質、應變能力、表達能力、形象氣質等。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法進行,滿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40%。
在筆試成績的基礎上,按照招聘崗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達不到應試比例而未形成競爭的崗位,不能充分體現“競爭、擇優”原則的招聘崗位,擬聘人員綜合成績須達到65分。
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及時間、地點在山西省文物局網站http://www.sxcr.gov.cn發布。面試成績將在考試當天現場發布,并于3個工作日后在山西省文物局網站http://www.sxcr.gov.cn公布。
(七)綜合成績確定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 +面試成績×40%。
(八)體檢與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選。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
擬聘用人選統一到指定醫院體檢(名單在山西省文物局網站公布),體檢費自理。對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自動放棄資格。
根據擬聘用崗位要求,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全面考察,并對其進行資格再審。考察內容包括應聘者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情況,主要采取查閱資料、走訪談話、情況核實等方式進行。
考察中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因體檢與考察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參加體檢而空缺的招聘崗位,取消該崗位,不再遞補。
(九)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公示
在體檢、考察合格后,擬聘人員名單與考試成績統一在山西省人事考試網站和山西省文物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報省人社廳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六、監督與咨詢
1.省文物局作為主管部門履行主體責任,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履行監管責任。
2.積極制定應對公開招聘突發性事件的應急預案,建立輿情監測報告制度,指定專人負責輿情監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在招聘期間,發現問題第一時間采取措施處置,重大輿情及時向省人社廳報告。
3.招聘信息、筆試、面試、考核、體檢、考察等工作的結果或結論及擬聘用人員信息,及時在省文物局網站向社會公布,確保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4.在招聘期間,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的報考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考試。招聘實行自律制度,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和違反招聘紀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5.認真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關于回避制度的規定。對違反回避規定的及時予以糾正,造成不良影響的,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6.對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可以向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組織或人社部門、監察機關投訴、舉報,有關部門和機關應及時調查處理。對負有責任或直接責任的工作人員,根據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調離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規定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咨詢電話: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 賈愛朝 5259155 18903403869
山西省民俗博物館 劉文杰 2029496 18734817079
山西省藝術博物院 張巨鵬 5282800 18636129789
山西省文物資料信息中心 寧濤 4128639 13503549754
山西省古建筑維修質量監督站 田芳 5246363 13934041935
山西省文物交流中心 王玉峰 7225133 13643463619
山西省文物技術中心 高蕓 5687372 15536010299
監督電話:0351-2027677 5687513
電話開通時間:工作日的9:00—12:00,15:00—18:00
如有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告相悖的以人社廳公告為準。
附表:2017年山西省文物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山西省文物局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