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政協山西省委員會辦公廳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來源:山西人事考試網
2017-06-16 11:40:08
政協山西省委員會辦公廳所屬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政協山西省委員會辦公廳所屬事業單位山西政協報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2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招聘職位及要求
招聘單位 | 崗位 | 人數 | 年齡 要求 |
學歷 要求 |
專業要求 | 其它 要求 |
山西政協報社 (太原市東緝虎營5號) |
專業技術崗位 | 2 | 35周歲及以下 | 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及學士以上學位 | 漢語言與文秘類、新聞傳播類 | 無 |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符合崗位的要求;
7、具備擬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17年應屆畢業的全日制專升本、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不得報考。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予聘用。
以上關于年齡、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關規定外均以2017年6月15日為截止日期。
三、報名及筆試
考試科目為筆試和面試,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報名及筆試由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詳見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上公布的《山西省省直部分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工作公告》。
四、 資格復審
筆試工作結束后,應聘者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原則按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畢業證(未領取畢業證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所學專業證明)、學位證、身份證以及相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已就業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其中: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審時間及地點在政協山西省委員會網站公布。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資格復審開始前,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選,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資格復審開始后,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再遞補。
五、面試
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的時間、地點在政協山西省委員會辦公廳網站公布。
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65分。
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原則上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六、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選,體檢與考察由政協山西省委員會辦公廳組織實施。
1、體檢有關事宜在政協山西省委員會辦公廳網站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2、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應當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應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對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3、在體檢、考察環節因個人主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七、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政協山西省委員會辦公廳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八、咨詢及其他事項
招聘政策咨詢和考務等方面的問題可查詢山西人事考試網,同時設立咨詢、監督電話。
政策咨詢:0351-3913041
監督電話:0351—3913030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政協山西省委員會辦公廳
2017年6月15日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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