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人大常委會機關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來源:山西人事考試網
2017-06-16 11:41:00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機關所屬部分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山西省人大常委會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山西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信息中心(一類事業單位)、人民代表報社(二類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7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應往屆大中專院校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
4、勤奮敬業,工作能力強;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和心理條件,身體健康;
6、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專業;
7、年齡符合崗位要求(30周歲及以下為1986年6月15日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為1981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8、具備擬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報名資格及聘用資格:
1、曾有或涉嫌違紀違法的;
2、試用期內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的;
5、弄虛作假,偽造資格證件和應聘條件資料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職位及要求
招聘單位 | 崗位 | 人數 | 年齡 要求 |
學歷 要求 |
專業 要求 |
其它 要求 |
|
省人大常委會 辦公廳 |
信息中心 | 軟件 技術 |
1 | 30周歲及以下(1986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及以上(學歷與學位匹配) | 軟件工程 | 2017年應屆畢業生報考的,需要在9月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
網絡 技術 |
1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
人民代表報社 | 新聞采編崗位1 | 2 | 35周歲及以下(1981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及以上(學歷與學位匹配) | 中國語言文學、新聞傳播學、法學、應用經濟學 | ||
新聞采編崗位2 | 3 | 全日制本科學歷(學歷與學位匹配) | 新聞學、漢語言文學、網絡與新媒體、法學、經濟學、財政學 |
四、報名及筆試
報名及筆試由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詳見《山西省省直部分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工作公告》。
五、資格初審
對報名應聘人員主要審查年齡、文化程度、專業、資格條件等。嚴格按照招聘《公告》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確保資格審查客觀、嚴謹、公正。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可以參加筆試。
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崗位,如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3:1的崗位,原則上取消。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
六、資格復審
山西人大網站屆時公告《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和《報考人員資格復審需提交的資料》,由省人大常委會機關組織實施。請考生依據資格復審的要求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報考者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資格復審不合格的,省人大常委會機關有權取消該報名人員參加應聘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開始前,若公示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按照綜合知識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要求的比例(不足要求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依次遞補資格復審人選并組織復審。資格復審開始后,按照復審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不再遞補。
報考人員資格復審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歷、學位證或畢業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學時間、學歷、學位、所學專業證明;非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歷證、學位證。最終被聘用的考生在公示前必須提供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2、相關證明原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已就業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并提供定向、委培單位證明;未就業人員需提供人事檔案托管機構相關證明(注明未就業,檔案在我處托管或提供檔案托管協議書)。
4、報考人員須對自己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七、面試
取得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名單及面試的時間、地點、內容、方法、要求等在山西人大網站公布。
面試參照公務員考錄結構化面試方式,采用現場答辯形式進行。面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招聘崗位所需的業務能力和綜合應用等方面的綜合素質。
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綜合成績須達到65分。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x60%+面試成績x40%。
面試和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面試考官人數一般為5-9人,本單位考官只限1人,主考官由外聘考官擔任。
面試工作將全程錄音錄像。面試成績應于當天公布。
八、體檢與考察
依據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排名,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由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并提供一張1寸近期紅底免冠照片。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具體由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確定)。參加體檢的擬應聘人員對復檢結果仍有疑義的,承擔復檢的醫院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后續相應資格,由此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招聘職位要求,由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選派考察組(不少于3人),采取走訪、座談、調查等形式,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業務能力、工作態度、工作實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考察對象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審核。
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招聘單位可以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院校、派出所、社區、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
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各方面情況進行分析,堅持實事求是的態度,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考察結束后,考察組寫出書面考察報告,提出考察意見。
根據考察情況,經省人大常委會機關所屬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
因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九、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山西人事考試網、山西人大網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將擬聘用人員按規定程序報省委組織部批復。用人單位負責填寫《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一式四份),單位主要負責人應與聘用人員簽定聘用合同,為聘用人員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十、咨詢電話
省人事考試中心咨詢電話: 0351—7331654
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人事處咨詢電話: 0351—4556506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
2017年6月15日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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