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合肥市直職業學校教師招聘152人公告
根據省、市相關規定,現就合肥市2017年市直職業學校公開招聘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合肥市2017年市直職業學校公開招聘152名教師,具體崗位及條件見《合肥市2017年市直職業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
1、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及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2、崗位條件和要求中“年齡”“30周歲以下”為“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崗位條件和要求中的“工作經歷”,按足年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3、崗位條件和要求中“專業”主要依據國家公務員考試專業指導目錄設置。
考生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專業為準,不可以憑專業(學業)證書、結業證書、輔修證書、畢業證書上的輔修專業報考。畢業證書上專業后面帶括號,只能代表所學內容有所涉及,不能認定為專業(教育部公布的“專業指導目錄”中自帶括號的除外)。
考生須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填報,相近、相似專業不得報考。如考生所學專業在教育部公布的專業(學科)指導目錄中未出現,且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為一級學科(類)的,可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商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崗位條件和要求中“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學歷及以上學歷的人員;“碩士研究生”指具有研究生學歷且取得碩士學位的人員;“碩士”指僅具有碩士學位的人員。如要求提供學位的招聘崗位,學位與學歷的專業性須一致。
香港、澳門大學學歷,須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國外學歷,要經國家教育部相關部門學歷認證;上述人員同時須符合公告規定及崗位要求的其他報考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現役軍人;
(三)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四)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五)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實行筆試和專業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招聘程序為:網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專業測試、成績合成、體檢考察、確定擬聘人員、公示、報批核準、聘用。
(一)網上報名
1、報考人員登陸合肥人事考試網(www.hfpta.com)報名。統一報名時間為2017年7月3日9:00至7月7日16:00,逾期不再報名。報考人員所填信息必須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錄聘資格。
2、報考人員必須于個人報名后24小時至7月10日16:00前登錄合肥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7月11日16:00前通過合肥人事考試網按規定繳納考試費用,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3、招聘崗位繳費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其中崗位代碼030017、030020開考比例為2:1)。未達到以上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如符合其他崗位條件可以改報其他崗位,時間為7月12日9:00~12:0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沒有改報其他崗位的,可在報名結束后退回所收考試費用。
4、完成網上繳費后,可于7月20日至7月21日從合肥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1、筆試工作由市人社部門統一組織,采取閉卷形式進行,考試科目根據招聘崗位如下表:
《綜合知識》內容主要包括語文基礎知識、時事政治、計算機基礎知識、公文處理、職業能力測試等,滿分100分;
《教育教學理論》內容主要包括教育類法律法規、教育學和心理學理論及應用、教師道德素養等,滿分100分;
筆試成績設定最低分數線50分(其中報考崗位代碼030005、030006、030007、030008、030009、030011、030017、030061、030062、030063、030064、030073、030080、030081、030099、030102、030103、030104、030105考生最低分數線45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2、筆試時間:2017年7月22日(周六)上午 9:00-- 11:00 。
筆試地點等相關事宜以準考證公布為準。
3、屬“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報考者,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2017年7月24日(8:30-11:30,14:30-17:00),攜帶相關證書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政務環路88號,1318室,聯系電話:0551-63536115)申報加分事宜。具體要求如下: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服務期須滿兩年)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筆試成績每門增加2分。
4、2017年8月3日16:00前在合肥人事考試網公布筆試成績。經查分和加分環節后,依據最終筆試合成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從高分到低分按相應比例(詳見崗位表)確定專業測試入圍人員名單。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考生人數確定進入專業測試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均進入專業測試環節。
(三)資格復審
專業測試入圍人員在專業測試前應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及其他材料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持香港、澳門大學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證明;持國外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相關部門學歷認證證書。
屬“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還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凡出現以下任一情況的,即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專業測試資格: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不能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所空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等額有效遞補一次。若出現筆試成績并列,同分人員均進入專業測試環節。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繳納專業測試費用并領取通知書。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以網站公告為準。
(四)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工作集中在8月進行。
專業測試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自行組織,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規定在合肥人事考試網公布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的專業測試實施方案(公告),并公布所屬招聘單位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名單及其筆試成績、名次,同時應載明:招聘崗位及數量、程序與規則、考試的內容、方式和時間、地點以及招聘單位聯系人、聯系電話、監督電話等事項。
專業測試著重測試業務能力、工作技能、綜合素質及潛能。專業測試采取兩種方式以上的,按一定比例合成后形成專業測試成績,于專業測試結束后10天內在合肥人事考試網公布。專業測試設定最低分數線6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五)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筆試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合成確定,在合肥人事考試網上公布。筆試、專業測試成績按3:7合成。上述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招聘計劃數和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專業測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再次出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1、體檢標準參照《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教人[2001]35號),按《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規定執行。
體檢在三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市直主管部門負責紀檢工作的人員全程參與監督。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考生對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主管部門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形成考察材料。
如擬聘用對象自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崗位考生中按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專業測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再次出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
體檢、考察按人社部門統一的時間要求,實行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等額有效遞補方式,等額有效遞補累計一次,統一遞補公告發布之后,不再遞補。
(七)確定擬聘人員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公告規定的要求和應聘者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經集體研究后,擇優確定擬聘人員。
(八)公示、報批
1、擬聘人員統一在合肥人事考試網公示7天。公示期間及期滿后擬聘用人員主動放棄崗位或被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影響錄用,報經市人社部門批準,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名額不再遞補。
2、報批:公示期滿后,對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但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的規定,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有關報批材料報市人社部門審核,市人社部門對審核通過人員辦理批復手續。
3、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規定時間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及相關材料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九)聘用手續、待遇
1、根據市人社部門的批復,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其中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2、待遇:用人單位為所聘人員辦理企業養老保險,在聘期間,與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實行同崗同酬。
四、其它
(一)在體檢環節因孕待檢人員,應在產后國家規定的產假結束之日前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補檢書面申請,逾期未申請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遞補。
(二)筆試費用45元/科,專業測試費用80元/人。
(三)聯系電話:
0551-62529306 (合肥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0551-82363029 (合肥職業技術學院)
0551-63505251 (合肥市教育局)
0551-63536115 (政策咨詢)
0551-62669622 (考務咨詢)
0551-63536506 (紀律監督)
(三)查詢網站:合肥人事考試網(www.hfpta.com)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