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刊文批國企事業單位“近親繁殖”:應強化監督制約
來源:
2017-06-20 14:24:19
原標題:《防止“少數人選少數人”》
多年來,一些行業領域特別是國企事業單位“近親繁殖”問題飽受詬病。去年中央巡視組反饋的情況中,可以看到:中國工商銀行“近親繁殖現象比較突出,總行管理的691名干部中,220名干部的配偶、子女共240人在系統內工作”;天津“市司法局200名局處級干部的440名親屬在本系統工作(含離退休人員)”……此外,巡視通報中,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國家煙草專賣局、中國太平保險集團、社科院等單位也不同程度存在著“近親繁殖”問題。(人民日報 6月20日)
多年來,一些行業領域特別是國企事業單位“近親繁殖”問題飽受詬病。去年中央巡視組反饋的情況中,可以看到:中國工商銀行“近親繁殖現象比較突出,總行管理的691名干部中,220名干部的配偶、子女共240人在系統內工作”;天津“市司法局200名局處級干部的440名親屬在本系統工作(含離退休人員)”……此外,巡視通報中,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國家煙草專賣局、中國太平保險集團、社科院等單位也不同程度存在著“近親繁殖”問題。(人民日報 6月20日)
無論從日常生活中的聽聞還是從中央巡視組反饋的情況來看,一些國企事業單位的“近親繁殖”問題頗為嚴重,甚至在一些事業單位里互相稱呼都是“嫂子”、“姐夫”……這種情況如不加以遏制非常容易造成“山頭主義”,單位不像單位,反而更像某個家族的“后花園”和人脈、權勢的競技場。針對此種國企事業單位“世襲”的情況,必須將其勢力輻射范圍內不符合政策規定進的人加以剔除,以正視聽。
任人唯親要不得,還要任人唯賢。雖然我們說“舉賢不避親”,但是前提是要對公眾公平,如果有實際的能力,卻是超乎常人,在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中脫穎而出,那無可厚非。但是一些人卻把親屬、子女“接班”作為單位的一種隱形福利,通過非常手段,優先“子弟”錄取。這不僅對其他競爭職位者不公平,更對公眾不負責任。有些人為了占“坑”,竟然將還未畢業的子女安排進單位,嚴重影響了社會公平。更嚴重的會導致才不配位,其個人能力水平達不到職位要求,影響工作質量。因此,任人唯親要不得,還要任人唯賢。
長期“近親繁殖”,“山頭主義”易造成嚴重兩極分化。如果長此以往的“近親繁殖”,那么社會各個階層,由其是處于較低社會層次的人無法通過自己的努力和實力躍升較高層次,造成社會層級的相對固定,無法正常流通變化。那么長遠看來非常容易造成兩極分化,加劇社會矛盾。同時,造成的“山頭主義”容易將公權力私化,造成非常不良的社會影響,危及公眾利益。
所以,國企事業單位一定要杜絕“近親繁殖”,加強選人用人的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避免“少數人選少數人”從而造成“山頭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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