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巴州招聘597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關于印發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新人社發[2013]141號)精神和《關于下達2017年巴州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的通知》(新人社函〔2017〕261號)要求,結合部分事業單位空編缺崗和用人需求的實際情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97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職位自愿報名,擇優錄用。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及以上,40周歲及以下,
(年齡要求40周歲及以下的是指1976年6月21日至1999年6月21日期間出生,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的是指1981年6月21日至1999年6月21日期間出生,年齡要求30周歲及以下的是指1986年6月21日至1999年6月21日期間出生,年齡要求25周歲及以下的是指1991年6月21日至1999年6月21日期間出生,年齡要求20周歲及以下的是指1996年6月21日至1999年6月21日期間出生,資格審查時實際年齡以身份證原件標注的出生日期為準)
其中藝術體育類職位年滿16周歲(即2001年6月21日以前出生)可以報考;
3、遵守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報考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經國家、省(區、市)、自治區(含兵團)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畢業證書;軍隊院校函授畢業生須是部隊服役期間入學的人員;
7、具有符合報考職位的其他全部條件。
(二)招聘對象
1、巴州戶籍或生源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
2、在巴州服務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村官”,服務期限為1年的須服務滿8個月及以上,服務期限為2年的須服務滿16個月及以上;
3、巴州戶籍人員的配偶或子女;
4、內地援巴州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5、駐州部隊現役軍人的配偶或子女;
6、自治區統一選派到巴州目前在崗的留疆戰士的配偶。
說明:此次招聘凡涉及取得戶籍、基層服務期限、工作經歷、婚姻狀況等資質條件時間界限的,計算截止日期均為招聘報名第一日,即2017年6月21日(含當日,下同)。
巴州戶籍是指:截止2017年6月21日,報考人員戶籍在巴州行政區域內。
巴州生源是指:在巴州具有高中學籍,并從巴州考入各類高校的大中專畢業生。
面向全疆及全國戶籍招考的職位詳見《職位表》,職位表中沒有備注戶籍要求的,是指面向上述招聘對象。
當地戶籍人員的配偶或子女、在當地工作的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駐當地部隊現役軍人的配偶或子女,除可報考對戶籍無特殊要求的職位外,也可報考要求巴州戶籍(生源)以及當地戶籍(生源)的職位。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村官”可以報考服務地戶籍(生源)的職位。
(三)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
1、受刑事處罰、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已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正式工作人員;
4、參加“5%人才儲備編制”、“特崗教師”、“天池計劃”等招聘考試已錄用人員;
5、近5年來,在公開招考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人員;
6、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現役軍人;
8、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上述情形涉及時限的均含試用期,并截止至2017年6月21 日。
三、時間安排
(一)報名、繳費、打印準考證時間
網絡報名時間:2017年6月21日12︰00-6月27日18︰30(北京時間,下同)。
網絡繳費時間:2017年6月21日12︰00-6月28日18︰30。
打印準考證時間:2017年7月3日10︰30-7月7日18︰30。
(二)筆試時間
2017年7月8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筆試成績公布時間
2017年7月下旬
(四)資格審查、面試及體檢、考察時間具體安排詳見巴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通知。
如遇特殊原因,上述時間發生變化的,另行通知。
四、招聘職位
招聘職位按照綜合類、衛生類、巡邏防控類、藝術體育類進行劃分。具體職位詳見《2017年巴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五、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具體程序為報名與確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培訓。
(一)報名與確認
1、招考采用網上報名。
每個考生只允許選報一個職位,具體報名方法如下:
(1)登錄巴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bz.xjrs.gov.cn);
(2)查閱《報名須知》;
(3)簽署誠信協議書;
(4)如實填寫《2017年巴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
(5)傳送電子照片(證件照,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JPG規格,20K-50K);
(6)通過工商銀行網銀繳納報名、筆試等規定費用,繳費成功后,報名信息不能再進行修改。報考人員在報名前應認真閱讀簡章有關要求和招聘崗位的各項條件,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要求、條件如實報名。因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提供個人信息不實,在招聘過程中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招聘資格。
根據自治區物價局新價非字[2000]25號文件規定,報名費每人15元,考試費每人每門40元。對享有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經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確認后,可減免部分筆試費用。
(7)下載打印《報名表》(一式兩份,資格審查和面試時攜帶)。
(8)報考人員于2017年7月3日10︰30-7月7日18︰30登錄巴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1、考生須按準考證標明的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準考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或有效臨時身份證原件按時參加筆試。
2、筆試科目
綜合類、衛生類、藝術體育類職位筆試科目為: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滿分100分。
《綜合知識》,滿分100分。
巡邏防控類職位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滿分100分。
《公安基礎知識》,滿分100分。
高層次人才引進崗位免考筆試。
說明:《綜合知識》測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新疆歷史和民族宗教理論、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區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情、時事政治等相關內容。筆試試卷分別用漢語、維語、蒙語命制。部分職位限定答題語種,詳見職位表。
3、筆試加分
(1)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答題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茲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報考人員在筆試總成績上加5分;
(2)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筆試總成績上加5分;
(3)大學本科畢業生報考鄉、鎮所屬事業單位,筆試總成績上加5分;
(4)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筆試總成績上加5分。
(5)報考衛生類職位的考生,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享受加分:
①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的考生在筆試總成績的基礎上加50分;
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含達到報考當年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在筆試總成績的基礎上加50分(報考崗位專業要求與資格證書須一致);
③報考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含達到報考當年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在筆試總成績的基礎上加20分(報考崗位專業要求與資格證書須一致);
④報考護士崗位取得護士執業資格證書(含達到報考當年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在筆試總成績的基礎上加20分(報考崗位專業要求與資格證書須一致);
符合上述情況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計加分。不符合加分條件,已加分并入闈面試的人員,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條件,因個人原因網上報名時未填寫信息沒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4、筆試成績的計算
綜合類、衛生類、藝術體育類職位:
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綜合知識》成績
巡邏防控類職位:
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公安基礎知識》成績
5、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
根據筆試成績總體情況由招考領導小組統一確定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筆試成績合格者進入下一環節。
(三)資格審查
1、面試入闈人員確定
綜合類、衛生類、巡邏防控類職位: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填報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則確定面試入闈人員:招錄1至2人的職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招錄3至10人的職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闈人員。
藝術體育類職位:筆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全部進入面試。
高層次人才引進職位:符合職位條件的報名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2、資格審查要求
筆試成績公布后對入闈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面試入闈人員需持下載的《報名表》、準考證以及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和招考職位需要的其他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其中:
(1)在巴州服務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大學生服務西部項目計劃巴州項目管理辦公室(團委)的證明原件;
(2)在巴州服務的“三支一扶”人員須提供巴州人社局證明原件;
(3)在巴州服務的大學生“村官”須提供巴州黨委基層辦證明原件;
(4)援疆干部配偶或子女須提供援疆干部證明及結婚證或子女關系證明原件、復印件;
(5)巴州戶籍人員配偶或子女須提供戶口本、結婚證或子女關系證明原件、復印件。
(6)駐州部隊現役軍人的配偶或子女須提供現役軍人所在團級及以上部隊干部或軍務(警務)部門出具的現役軍人證明、結婚證或現役軍人子女關系證明原件、復印件;
(7)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提供相關資歷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
(8)招聘崗位條件中涉及的專業大類及具體專業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7)》(見附件2,以下簡稱《專業目錄》)執行。涉及大類的,報考人員專業須是大類中所列專業;涉及具體專業的,報考人員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具體專業相符。
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按本職位筆試總成績依次遞補。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四)面試
1、面試組織
面試工作按照自治州事業單位招考領導小組的統一要求組織實施。
2、面試要求
(1)參加面試的考生,須在正式面試開考前40分鐘到指定的候考地點集中。面試開考后到達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2)綜合類、衛生類、巡邏防控類職位采取結構化面試;藝術體育類職位根據崗位性質采取相應形式進行;高層次人才引進職位面試方式另行通知。
(3)面試成績當場宣布。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4)面試一律使用漢語答題。
(5)根據自治區物價局有關規定,面試費用每人40元。
3、總成績的計算
綜合類、衛生類、巡邏防控類職位:總成績=筆試總成績÷2×50%+面試成績×50%。
藝術體育類職位:總成績=筆試總成績÷2×20%+面試成績×80%。
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筆試成績相同的,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
高層次人才引進崗位按面試成績前三名進入考察環節, 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選。
(五)體能測試
報考巡邏防控類職位的考生須進行體能測試。根據總成績,按報考崗位招聘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體能測評。成績當場公布,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體能測評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
(六)體檢
根據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按招考職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按照《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用體檢標準(試行)》(附件3)執行。
體檢人員根據報考職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
體檢不合格,本人申請復查的,經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可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復查,復查有明確結論的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錄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職位總成績依次遞補確定體檢人員。
體檢費用由考生負擔。
(七)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考生按規定進行考察,考生須填寫《巴州事業單位考試錄用工作人員考察表》并提交報考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職位總成績依次遞補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
(八)公示
考察結束后,由招考領導小組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通過巴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期限7天。
(九)聘用
公示結果無異議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新招聘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后,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辦理正式聘用手續,不合格的,經主管部門和組織人社部門批準,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培訓
新聘用人員必須參加崗前培訓和“雙語”培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十一)監督、紀律及其他要求
紀檢監察部門對本次招考工作實行全程監督。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做出處理。
報考人員應嚴格按職位要求條件報名,報名時如實填寫個人有關信息,凡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要求或填報的個人信息不真實的,取消聘用資格。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考錄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的公告,若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資格審查驗證工作將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始終,對違規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應當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聘用的人員,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招聘信息發布
本次招聘以巴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招聘信息為準,招聘信息均通過巴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bz.xjrs.gov.cn)進行發布。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等,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網站公告為準。
七、政策咨詢
政策咨詢電話:州委組織部公務員科0996-2012756
州公務員局錄用考核科0996-2023319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996-2919693
監督舉報電話:0996-2041444
八、政策解釋
本簡章由自治州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其他有關事項詳見各附件。
點擊下載>>>
1、附件1 2017年巴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xls
2、附件2 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doc
3、附件3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7).xls
巴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