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亳州蒙城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10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蒙城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縣直部分機關事業單位在全縣范圍內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一)公開、公平、公正、擇優;
(二)以崗擇人,崗責一致。
二、選調計劃
計劃選調工作人員10名,其中 公務員2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名。具體選調計劃見《蒙城縣2017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三、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范圍
1、選調公務員
全縣范圍內,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由縣財政供給的在編在崗公務員。
2、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全縣范圍內,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由縣財政供給的在編在崗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含工勤崗位人員)。
(二)選調條件
1、遵紀守法,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
2、報考縣法制辦人員須是在編在崗公務員,其中縣直單位公務員須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新錄用鄉鎮公務員須在鄉鎮機關服務滿5年(含試用期),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等次。報考其他事業單位人員,須在縣直單位工作滿2年以上或在鄉鎮工作滿5年以上,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以上等次。
3、年齡要求見《蒙城縣2017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計算方法如:“35周歲以下”為“1982年6月20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次類推)。
4、報考人員須經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名。
5、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見《蒙城縣2017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經人社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3)其他不符合選調條件情形的人員。
四、選調程序
此次選調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面試、考察、公示、調動的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選調公告于2017年6月20日通過蒙城縣政府網、蒙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向社會統一發布。選調過程各環節信息在蒙城縣政府網、蒙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者可登錄蒙城縣政府網、蒙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下載《蒙城縣2017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也可到報名地點領取并如實填寫相關信息。
1.報名時間:2017年7月3日--7月7日(正常工作時間),逾期不再補報。
2.報名地點:蒙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地址:縣委對面縣供銷社后面二樓)。
3.報名所需材料:《蒙城縣2017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相關復印件,近期同底小二寸正面彩色證件照片4張,報考縣委黨校崗位須同時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人員所填寫的信息與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應聘者與擬選調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含提供虛假材料),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面試。
資格審查由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三)面試
面試根據選調計劃數和報考人員不少于1:3(其中報考縣法制辦職位不少于1:2),方可開考。如低于開考比例,則取消或核減該選調職位,取消選調職位的考生在報名結束后3天內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對報考人數較多的崗位,將采取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的時間、地點、內容、進入面試的比例等具體要求在報名結束3日內予以公告。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15分鐘,現場宣布個人面試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其中報考縣委黨校職位的,采取專題試講的方式,內容:馬克思主義哲學、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中國傳統文化、黨性教育、習近平系列講話,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20分鐘。
面試由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據面試入圍人員的成績(如若筆試,按筆試和面試6:4的比例合成計算成績),按照崗位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員名單。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以取得第一學歷高者優先,再相同的以工齡長者優先。
考察工作由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主要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加強作風情況考察,強化廉政情況考察。考察組將查閱考察對象檔案,核實考察人員基本情況,如實寫出考察報告。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應當積極支持、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考察不合格或出現缺額的,按“確定考察對象”的方式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一次。
(五) 公示、調動及待遇
將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選調人員,在蒙城縣政府網、蒙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予以公示。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經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確定為選調人員。選調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不報到者,取消其選調資格。
對選調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選調人員在原單位的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由選調單位負責,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考核合格的,由縣人社局下文調動,縣編辦辦理調編手續。凡調入的人員,已經取得專業技術職稱(職務)的,由調入單位根據崗位設置情況,按照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予以聘用,調入單位沒有相應專業技術崗位的,調入人員予以高職低聘,不接受低聘人員視為放棄調入資格。
選調所有信息在蒙城縣人民政府網、蒙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發布。因報考者自身原因導致本人不能按要求參加報名、面試和考察的,責任由考試本人承擔。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領導,確保工作順利完成,成立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劉 卿(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楊景歡(縣政府副縣長、縣政府辦公室主任)
成 員:何 峰(縣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王振武(縣委辦副主任、縣信息局局長)
張旭東(縣人社局局長)
黃 勇(縣編辦主任)
白學軍(縣教育局局長)
王旭東(縣委黨校副校長)
楊曉保(縣財政局副局長、農業開發辦主任)
邵 國(縣法制辦副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張旭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縣人社、編辦、財政、教育分管同志為副主任。
六、紀律要求
公開選調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要全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
1、參加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持原則,排除干擾,確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
2、凡發現弄虛作假、偽造、涂改有關證件、資料或考試作弊的,取消其報考和選調資格。
3、在選調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工作失誤或徇私舞弊的,由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監督電話:0558-7692075(縣人社局)
0558-7623671 (縣監察局)
其他未盡事宜,由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蒙城縣2017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附件2:《蒙城縣2017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蒙城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 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