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阜陽太和縣定向培養鄉村教師238人公告
為做好我縣2017年定向培養鄉村教師招考工作,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的通知》(皖政辦〔2015〕62號)和《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定向培養鄉村教師的實施意見》(皖教師〔2016〕7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
2017年我縣計劃定向培養238名鄉村小學全科型教師,其中初中起點專科層次小學教育專業204名、高中起點本科層次小學教育專業34名。具體培養學校招生計劃見附件2。
二、報考對象及條件
報考對象應具有我縣常住戶口戶籍,報考初中起點專科層次教育為參加當年全省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考生,報考高中起點本科層次教育為參加當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且符合以下條件:
(一)忠誠黨和人民教育事業,熱愛鄉村教育,自愿報考定向培養小學教育,且保證畢業后回報考戶籍所在縣的村小、教學點任教不少于6年。
(二)身體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規定標準要求。
(三)報考初中起點專科層次教育考生,中考成績達到當年全省五年一貫制高職高專師范類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報考高中起點本科層次教育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當年全省本科批次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四)截至招考當年8月31日,報考初中起點專科層次教育考生年齡應不超過18周歲,報考高中起點本科層次教育考生年齡應不超過22周歲。
三、招考錄取程序
(一)填報志愿。在高考、中考成績公布后,廣大高考、中考考生和家長按照省定向培養鄉村教師的政策規定,根據我縣定向培養鄉村教師的學校,本著考生自愿的原則,選擇填報定向培養的志愿。各有關學校要認真組織和指導好初審合格的高考、中考考生填報志愿。其中,高考考生填報志愿時間為6月26日8點到6月27日17點,考生只可填報一所院校志愿及一個與自己戶籍地對應的專業志愿。填報地點設在各高考報名點;中考考生填報志愿時間為6月30日到7月21日(由各市在此時間段內自行確定具體時間),志愿填報和確認地點由縣招生考試辦公室確定并公布。
(二)組織面試。面試工作由縣教育局會同人社、編制、財政部門和培養院校共同組織。
1.發布面試公告。凡報考我縣定向培養鄉村教師的考生,一律參加統一面試。面試內容(語言表達、思維品質和職業認同)、面試時間、面試地點另行通知,請關注太和教育網。其中,高考考生面試公告在6月29日12時前發布,中考考生面試公告在各市規定的中考填報志愿結束后2日內發布。
2.組織面試工作。由縣教育局牽頭組織,建立健全面試制度,組織面試工作。審查面試資格,根據考生面試表現,評定考生面試結論為“合格”或“不合格”。
3.公示面試結果。面試結束后,縣教育局將及時向社會公布面試結果,主動接受公眾監督。
(三)簽訂協議。簽訂協議工作由縣教育局會同人社、編制、財政部門組織,培養院校協同參與。
1.確定建議名單。面試結果公示無疑異后,招考生源地縣級教育部門會同人社、編制、財政部門,在面試合格且持有本縣戶籍的高考(中考)考生中,根據本縣高考(中考)招生來源計劃數,遵循提前批次考生志愿錄取規則,按照高考(中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等額擬定本縣簽訂協議建議名單。如有確定為簽訂協議考生中因個人自動放棄等原因,其缺額按照上述辦法進行遞補。擬定建議名單報市教育、人社、編制、財政部門審核。
2.組織簽訂協議。經市教育、人社、編制、財政部門審核同意,縣教育局公布2017年已確定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和統一簽訂時間、地點,組織考生與縣(市、區)人民政府簽訂《安徽省定向培養鄉村教師協議書》(簡稱《協議書》,一式4份)。考生在簽訂《協議書》時如未滿18周歲,須由考生及其法定監護人共同簽訂《協議書》。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未簽訂《協議書》的,視為自動放棄定向培養錄取資格。
(四)招生錄取。2017年起,中考錄取增設提前批次,各市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要求,健全提前批次錄取制度,開發與之相匹配的招生與管理系統。實施事權不變的原則,高中起點本科層次教育招生錄取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培養院校依據已簽訂協議的考生名單按照高考錄取程序在提前批次辦理錄取手續;初中起點專科層次教育招生錄取工作由市負責,培養院校依據已簽訂協議的考生名單按照中考錄取程序在提前批次辦理錄取手續,錄取結果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批。
(五)資格復審。按照培養院校要求,錄取考生持錄取通知書等在規定時間內到招生院校報到。新生入學一個月內,培養院校組織對定向培養師范生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培養院校在其《協議書》上簽字、蓋章,該《協議書》正式生效,并負責將《協議書》寄送達各協議方。對資格復審合格者,招生院校在學信平臺要標注定向培養師范生錄取類型。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定向培養師范生資格,按國家有關招生規定處理。
四、就業安排和履約管理
(一)通過定向培養的專科和本科畢業生,畢業后由縣教育局等部門按照定向培養協議占編分配到指定的鄉村學校任教,任教服務期不少于6年。
(二)對未能履行協議規定的,除退還其所享受的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費用及繳納50%違約金外,取消其公辦教師身份,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咨詢電話:0558-8662196 太和縣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
1、太和縣2017年定向培養鄉村教師培養學校招生計劃.xls
太和縣教育局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