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海海東市招聘教師和醫護人員公告
來源:
2017-06-26 13:58:39
2017年海東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和醫護人員公告
根據《青海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經市政府同意,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海東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199名、醫護人員12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程序
本次招聘范圍面向全省。包括本省戶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畢業生、在本省服務的各類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應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滿的退伍士兵)。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信息、網上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現場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依次進行。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除具備《青海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符合招聘計劃表規定的崗位要求。
(一)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須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證,無相應教師資格證的不能報考。其中:取得高中教師資格證的可報考高中及以下教師崗位;取得初中教師資格證的限報初中及以下教師崗位;取得小學教師資格證的限報小學教師崗位。考生所學專業或所取得的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要與報考學科一致(或相近)。考生既可按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報考相同學科的崗位,也可按所學專業報考一致或相近學科的崗位。
(二)報考醫師崗位未取得臨床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以及報考護士崗位未取得護士執業資格的考生,須具備參加臨床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和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的條件。臨床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條件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教育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國衛醫發〔2014〕11號)的有關要求執行。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的條件按照《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衛生部令第74號)的有關要求執行。
三、報名方式和時間
(一)本次招聘報名工作采用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繳費和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7年6月28日9時-7月2日18時,修改信息時間:2017年6月28日9時-7月3日18時,網上資格審核時間:2017年6月28日9時—7月4日12時,繳費時間為2017年6月28日9時-7月4日24時。報考人員請登錄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詳細閱讀網上報名須知及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并完成報名工作。每人限報1個崗位。
(二)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報考民和、互助、化隆和循化四個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加分的除外),在網上資格審查并繳費通過后,務請攜帶符合加分條件的相關證明的原件(其中:臨聘教師證明需按統一格式填寫,表樣見附件3)及復印件于2017年7月5日-7月7日到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東市平安區平安大道237號)進行現場加分條件審核登記。逾期不到現場進行加分審核登記的,視同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進行公示。
(三)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考生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信息和材料,凡不按時限提交資格審查材料和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弄虛作假、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將隨時取消其招聘資格。
四、筆試考試內容及時間
(一)筆試考試內容
考生需參加統一組織的筆試和面試。筆試科目內容包括綜合應用能力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各占筆試總成績的50%)。其中:中小學教師崗位綜合應用能力為中小學教師類,醫護崗位綜合應用能力為醫療衛生類(分別為:中醫臨床崗位類、西醫臨床崗位類、藥劑崗位類、護理崗位類、醫學技術崗位類和公共衛生管理崗位類)。中小學校教師崗位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醫護崗位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所有崗位考生筆試時統一用現代漢語答題。進入面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筆試單科缺考的不能進入面試環節。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保留2位小數。
招聘崗位數與參加筆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將正常進行考試,但確定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二)考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擬定于2017年7月15日,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五、現場資格審查
筆試成績公布后,進入面試人員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無戶口簿的須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準考證、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報考崗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教育部“學信網”打印的學歷驗證報告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其中:省內各級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的臨聘人員和醫改期間的同工同酬人員證明需按統一格式填寫,表樣見附件4)。
考生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有效,并與網上報名時填寫的信息完全一致。并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資格審查,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凡不提交或者弄虛作假的,將取消面試資格。空缺崗位按照該崗位的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但只遞補一次。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在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另行通知。
六、面試
中小學校教師崗位面試采取說課的方式,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醫護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未按時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招聘崗位數與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進入體檢環節。
面試時間和地點在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另行通知。
七、體檢考察
進入體檢范圍人員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因個人原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進入考察資格,空缺崗位按照該崗位的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考察工作除對考生基本的政治條件、遵紀守法、職業素質、個人誠信情況審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滲透斗爭中的政治態度、政治立場、政治表現的考察,對曾有參與打砸搶燒、聚眾鬧事、組織煽動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違法違紀行為的,要進行重點審查,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異議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并進行調查核實。報考人員在體檢、考察、公示期間主動放棄或公示無異議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將影響今后參加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經公示后無異議的人員,由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范圍,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九、加分政策
(一)參加在青“特崗教師”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包括青南計劃)、教育和衛生見習崗計劃(僅限鄉及以下學校、鄉鎮衛生院、社區醫療衛生機構的見習崗位人員)、到農村任職服務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2年并且考核合格者,報考專業技術崗位的大學生退役士兵,經驗證后,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已經是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二)臨聘教師報考中小學校教師崗位的,經驗證后,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
(三)報考民和、互助、化隆和循化四個民族自治縣崗位的少數民族考生,經驗證后,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
(四)加分審核須知
1.2016年的大學生退役士兵須攜帶本人身份證、退伍證、畢業證;2015年及以前的大學生退役士兵須攜帶本人身份證、退伍證、畢業證及在當地民政部門開具的未安置到機關事業單位的證明。
2.2013年及以前招聘的“特崗教師”須在當地縣級教育部門開具任中小學校特崗教師以及未納入中小學校編制的證明,并到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審核確認。2014年招聘的“特崗教師”須在當地縣級教育部門開具在職中小學校特崗教師,以及2年年度考核結果的證明,并到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審核確認。
3.教育和衛生見習崗人員是指:根據《關于<青海省教師見習崗位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青教師〔2010〕37號)和《關于印發青海省2010年鄉鎮(社區)醫療衛生服務機構醫務人員見習崗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青衛人〔2010〕53號)文件規定,由市州組織招聘的在鄉及以下學校、鄉鎮衛生院、社區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見習崗位人員。屬于教育和衛生見習崗計劃的考生,由所在單位(學校或衛生院)出具證明,并到當地縣級教育局(或衛生局)和人社局審核,再到所屬市州教育(或衛生)主管部門審核。必要時還要提供各市州招聘分配的相關文件。雖然是衛生見習崗人員,但見習未滿2年在醫改期間納入同工同酬的人員不享受加分。
4.屬于“村官、三支一扶”的考生,服務期滿的憑身份證、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加分;服務期未滿的,由村委會(或服務單位)、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門)出具證明,并到當地縣級人社局審核,再到所屬市州人社局審核,最后到省人社廳人力資源市場處開具服務滿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相關證明。
5.屬于“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計劃)”的考生需到團省委,開具服務滿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相關證明和服務證等材料。
6.考生特別注意:屬于享受少數民族加分條件的考生(指報考民和、互助、化隆、循化四個民族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不需要在7月5日-7月7日到現場進行加分審核登記。我們將采取先直接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進入面試后再進行現場加分資格審查的辦法處理。
十、有關政策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不得聘(錄)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二)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報考。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服務年限未滿5年的不能報考,服務年限已經滿5年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現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應當嚴格履行與聘用單位約定的合同期限,報考前應當征得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名參加招聘。上述人員在現場資格審查時須提供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或單位及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7月4日前開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書面證明時間在規定日期之后的取消招聘資格。
(三)專業的認定。招聘崗位中的所需專業是指通過考試取得專業學籍,并完成學業畢業的專業,具體以考生取得的學歷證書中的專業為準,在高等院校取得的學位證書和所學的輔修專業不視為招聘崗位所需專業。專業參照《青海省公務員招錄專業設置分類參考目錄》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執行。出現專業目錄未列入的各類新專業,若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規定,經招聘機關與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研究同意后可予以認可。
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的考生注意:
1.“小學教育”、“初等教育”和“全科教育”專業可報考教師崗位小學學段的所有崗位。《目錄》未包括的學科中,考生要參照以下界定類別來報考:“科學”包含專業類別為:物理、力學類,化學化工類,生物科學類,地理科學類;“信息技術”包含專業類別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類;“通用技術”包含專業類別為:物理、力學類。
2.“學前教育”專業與中小學教師招聘計劃沒有對應學科,但若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證,且學歷符合要求,可按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報考相應中小學教師崗位。
3.“教育學”專業與中小學教師招聘計劃沒有對應學科,應按照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報考。
4.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為“其它”的問題:應由認定機構出具“其它”學科具體所指學科的證明,考生按證明對應學科進行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時應攜帶證明原件。
5.非英語專業(如俄語),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為“外語”的問題:非英語專業的外語類專業畢業生,其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為“外語”者,應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外語”的語種證明,考生按證明進行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時應攜帶證明原件。
報考醫護崗位的考生注意:
“全科醫學”專業可報考鄉鎮衛生院臨床醫學專業的崗位;高級護理、涉外護理等護理專業可報考護理學專業的崗位;藥學相關專業包括藥理學、藥學、中藥學、藥物制劑、應用藥學、臨床藥學專業。
(四)有關時間年限等的認定。一是符合我省戶籍條件的考生,在我省落戶時間應在2016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齡的計算日期截止到公開招聘考試報名第一日(如年齡要求為35周歲及以下的,出生日期應為1981年6月28日以后出生,年齡45周歲及以下的,出生日期應為1971年6月28日以后出生);三是各類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的服務期,以及招聘崗位資格條件中各類資格證書取得時間計算截止時間2017年7月4日。
(五)總成績并列情況的處理。如考試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筆試成績相同的,按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低確定。
(六)遞補處理。在現場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環節因考生放棄或者不符合招聘條件出現空缺名額時,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其中:現場資格審查只遞補一次。
(七)2017年應屆畢業生報考要求。符合報考條件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可以報考,但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證書,否則取消招聘資格。網上報名時可以不填寫畢業證書編號,但其所學專業要填寫準確,要與畢業證上的填寫專業完全一致。符合報名條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學習且在2017年7月31日前不能畢業的考生,不得報考。
(八)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的2017年應屆師范類畢業生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可以參加公開招聘,但教師資格證書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則取消招聘資格。
(九)本公告所指“臨聘教師”,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中小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青發〔2013〕12號)下發前已經被我省公辦中小學校聘用,并且報名前還一直在崗的臨聘教師(中間無間斷但寒暑假除外)。臨聘教師身份證明須按統一的格式(見附件)填寫完整,并到學校及教育主管部門審核蓋章確認。臨聘教師報考年齡放寬到45周歲,可跨專業報考。
(十)本公告所指“省內各級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的臨聘人員”是指2011年4月19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全省各級醫療衛生機構暫停招聘醫務工作人員的通知》前,全省各級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已經聘用的非在編人員。其中省級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在崗的臨時聘用人員限定為2012年6月29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加強和規范全省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監管工作的意見》前已經聘用的非在編人員;以及上述文件下發后,由省人社廳或各市州政府審核同意后招聘的醫院臨聘人員。
(十一)本公告所指“醫改期間的同工同酬人員”是指全省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期間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列入改革范圍的公立醫院中通過競聘上崗后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同工同酬的非在編人員。
以上“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的臨聘人員”和“同工同酬人員”報考年齡放寬到45周歲。報名前還一直在崗(中間無間斷),否則不能按“臨聘人員”和“同工同酬人員報名”。
十一、其他事項
(一)公開招聘期間,有關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將在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隨時發布,請各位考生務必隨時關注。
(二)本公告的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我省現行相關招聘政策規定執行。本公告招聘信息如有調整變化,按在青海人事信息網、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后發布的為準。
(三)報名期間,由于考生咨詢電話較多,會出現電話打不通或無人接聽的現象,請考生予以諒解。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
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972-8666268 8612947
中小學教師招聘政策咨詢電話:
海東市教育局:0972-8611713
醫護人員招聘政策咨詢電話:
海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0972-8613919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海東市人事考試測評中心:0972-8689286
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海東市教育局
海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7年6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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