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農業科學院所屬事業單位集中招聘博士48人公告(第二次)
廣東省農業科學院所屬事業單位2017年第二次集中招聘博士公告
廣東省農業科學院(以下簡稱“廣東省農科院”或“省農科院”)是廣東省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公益一類,正廳級,下設15個公益類科研事業單位和1個公益類教育事業單位(幼兒園)。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有關規定,因高水平科研院所建設需要,廣東省農科院所屬水稻研究所、果樹研究所、蔬菜研究所、作物研究所、植物保護研究所、農業生物基因研究中心、農產品公共監測中心、動物科學研究所、蠶業與農產品加工研究所、農業資源與環境研究所、農業經濟與農村發展研究所、茶葉研究所、環境園藝研究所等13個科研事業單位(以下合稱“用人單位”),現擬在專業技術類科研崗位面向社會集中招聘48名博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學位的人員。包括:應屆畢業生,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國人員,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工作人員,人事關系托管(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務機構人員和其他符合招聘條件人員。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學歷學位及專業條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畢業,獲得相應的研究生學歷和博士學位,符合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要求。
(五)年齡條件:應屆畢業生不作年齡要求;社會人員中同時具有正高職稱者要求45周歲以下(1972年7月1日后出生),同時具有副高職稱者要求40周歲以下(1977年7月1日后出生),其余人員要求35周歲以下(1982年7月1日后出生)。高層次人才和特殊緊缺專業技術人才可適當放寬年齡條件。
(六)符合廣州市戶口遷入有關規定。(對駐地或注冊地在廣州的事業單位,應參照《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號)要求,符合廣州市戶口遷入有關規定)。
(七)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招聘崗位類別等級、主要職責、招聘人數、招聘對象范圍、學歷學位要求、所學專業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具體詳見《廣東省農業科學院所屬事業單位2017年第二次集中招聘博士崗位計劃表》(簡稱《崗位計劃表》,附件2)。
三、相關待遇
(一)工資福利
《崗位計劃表》所列招聘崗位等級為起聘崗位等級,如應聘人員符合國家、廣東省、廣東省農科院及所屬招聘單位規定的更高崗位等級聘用條件的,可按規定聘至相應等級。應聘人員經批準錄(聘)用后,納入事業單位人員編制管理,并根據《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條例》簽訂崗位聘用合同,執行國家和廣東省的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二)優惠待遇
1.符合國家或廣東省規定的高層次人才條件的人員的,可申請國家或廣東省有關優惠待遇。
2.根據中共廣東省委《關于我省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粵發〔2017〕1號),對引進的年齡在35歲以下的青年博士,由用人單位給予10萬元生活補貼。
3.符合《廣東省農業科學院科技人才引進與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領軍人才”、“學科帶頭人”、“青年科技骨干”、“優秀博士”條件的,可申請享受相應的工作條件和生活待遇,并按該暫行辦法進行管理。其中,優秀博士的工作條件、生活待遇如下:
(1)工作條件。提供科研啟動經費20-30萬元;申報省農科院設立的科研項目優先立項,申報省(部)級以上限報項目優先推薦。
(2)住房待遇。給予10-20萬元安家費(35歲以下優秀博士安家費與青年博士生活補貼不重復發放);錄聘后前5年,個人購買住房前,單位提供建筑面積 35-60㎡周轉房免費租住或給予租房補貼2000-3000元/月自行租房。
四、招聘程序及相關安排
(一)個人報名
1.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布時起至2017年7月15日24時止。
2.報名方式:采用電子郵件網上報名,不設現場報名。應聘人員請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報名材料掃描件以電子郵件方式,同時發送至省農科院人力資源部電子郵箱hr@gdaas.cn和用人單位報名郵箱(詳見《崗位計劃表》),郵件主題統一為“應聘單位+崗位代碼+姓名+所學專業”。
3.報名材料:
(1) 《廣東省農業科學院公開招聘博士報名表》(附件4)。
(2) 個人簡歷。
(3) 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
(4) 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從大學起各個學習階段的證書均需提供)。
(5) 本人近期彩色證件電子照(一寸)。
(6) 論文代表作3篇(復印件或者掃描電子版)。
(7) 符合要求的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資格、外語水平等有要求的,報考該類崗位人員須提供相應的證書復印件。
(8) 招聘崗位要求具有相關工作經驗的,應聘人員須提供任職聘書或者任職證明等證明材料。
(9) 應聘人員為2017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就業推薦表和學習成績表;暫緩就業畢業生還須提供《暫緩就業協議書》。應聘人員為留學回國人員的,需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10) 應聘人員可自主提供符合崗位優先錄聘條件的證明材料和其他體現業績水平、工作能力的材料。
(11) 符合《廣東省農業科學院科技人才引進與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 “優秀博士”條件的,可自愿填報《廣東省農業科學院科技人才引進項目“優秀博士”申報書》。
4.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等條件須符合招聘崗位的要求。招聘崗位要求的學科、專業及其代碼,參見《廣東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且招聘崗位專業要求中允許相近專業應聘的,可選擇相近專業對應的招聘崗位應聘,但攻讀學位的學科、專業名稱應符合國家學科專業目錄及相關設置的規定,且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院校蓋章的專業課程成績單、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2)應聘人員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3)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是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近期照片應一致。
(4)應聘人員為國有單位正式員工的,須先征得所在工作單位同意方可報名。一般情況下,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應當在報名時出具,最遲可延至進入考察程序前提供。
(二)資格審查
1.初審。資格初審以應聘人員網上提交的報名材料為依據,相關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省農科院人力資源部復核匯總。通過初步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于 2017年8月1日前在廣東省農業科學院網站公布。
2.復審。資格復審在復試前進行。參加復試的應聘人員,資格復審時必須提交報名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三)初試
由用人單位制訂初試考評考核方案,并組織通過資格初查的應聘人員進行初試。初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同一崗位推薦復試的人選比例不超過崗位招聘人數的3倍。
2017年8月15日前,用人單位將《2017年第二次集中招聘博士初試意見函》、《2017年第二次集中招聘博士推薦復試人選基本信息表》以及推薦復試人選填報的《廣東省農業科學院公開招聘博士報名表》報送院人力資源部。
(四)復試
1.復試時間:初定2017年8月17日上午8時至12時(最終以復試公告或電話通知為準)
2.復試方式:由省農科院組織專家組對參加復試的應聘人員進行面試考評。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綜合成績=初試成績×50%+復試成績×50%,最終以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擬聘建議人選名單。
(五)體檢
確定為擬聘建議人選的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進行體檢。
1.集中體檢時間:復試后第二天起組織體檢,特殊情況者可另行安排,但通知2次均不按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錄聘資格。應聘人員須提前準備1張小一寸照片。
2.體檢醫院: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定點體檢醫院。
3.體檢項目和標準:執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按規定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執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規定。
(七)公示及辦理錄聘手續等后續工作
考試、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分批在廣東省農業科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組織材料向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錄聘手續。擬聘人員不配合或逾期不提交規定材料辦理錄聘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錄聘資格。
五、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關于年齡的時間界限計算至2017年6月30日(即35周歲以下是指1982年7月1日之后出生,以此類推);工作經歷等時間界限計算至報名截止日期。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之后”等類似表述的,均含本數本日。
(二)關于遞補、調劑的說明。因參加考試人選出現空缺、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或者個人放棄聘用等情況而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在同崗位考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或者在考生自愿的情況下進行調劑。
(三)本公告中初試、復試的時間如有變動,則提前3天在廣東省農業科學院門戶網站進行公告。應聘人員未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參加考試,或考試中途擅離考場視為放棄考試。考試期間嚴格執行考場紀律,發現舞弊者一律取消考試成績。
六、聯系方式
招聘單位聯系方式:詳見《崗位計劃表》
咨詢單位:廣東省農業科學院人力資源部
咨詢電話:020-87596239,020-85161306。
監督單位:廣東省農業科學院監察室
監督電話:020-87579116。
通訊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金穎路29號
郵政編碼:510640
網站地址:http://www.gdaa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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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廣東省農業科學院所屬事業單位2017年第二次集中招聘博士崗位計劃表
廣東省農業科學院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