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河源市東源縣教師招聘123人公告
東源縣2017年教師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我縣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特殊學校教師共123名。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2009〕第139號)有關規定作如下公告。
一、招聘學科和人數
招聘崗位分“統一公開招聘”和“定向公開招聘”。其中“統一公開招聘”人數70人,“定向公開招聘”人數53人。“統一公開招聘”人員由縣教育局根據實際需要統一調配。
(一)“統一公開招聘”學科和人數
二、招考范圍和條件
(一)招考范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考
(二)基本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記錄;
2.已取得相應報考學科教師資格證;
3.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學歷及專業條件
1.幼兒教師十三級崗位:具有普通全日制院校幼兒(學前)教育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廣州市幼兒師范學校、江門市幼兒師范學校、湛江市幼兒師范學校、汕頭市幼兒師范學校畢業。
2.小學教師及幼兒教育體育教師十三級崗位:(1)定向公開招聘:具有普通全日制院校大專及以上學歷,其中報考英語、體育、音樂、美術教師崗位的,須所學專業與報考專業對口;(2)統一公開招聘:具有普通全日制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其中報考英語、體育、音樂、美術和信息技術教師崗位的,須所學專業與報考專業對口(報考幼兒教育體育教師崗位適合男性)。
3.初中教師十二級崗位:具有普通全日制院校教育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對口。
4.特殊教育教師十三級崗位:具有普通全日制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且是特殊教育智障兒童康復方向;體育教師應具有普通全日制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與報考專業對口(適合男性)。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名
1.被追究過刑事責任的人員;
2.涉嫌違法違規,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2015年以來參加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人員;
5.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于2017年7月11日—7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東源縣教育局三樓會議室現場報名,報名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相關表格和復印件須用A4紙打印或復印,核查原件,提交復印件):
(一)畢業證、報到證或《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暫緩就業協議書》原件和復印件;
(二)教師資格證、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二份(相關表格可下載,正反面打印成一張并按要求填寫);
(四)近期免冠小一寸相片3張;
(五)報考者屬于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或大學生村官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在報名時要填寫清楚,否則責任自負。
經審核報考資格,符合條件的發給準考證。
四、考試時間和內容
(一)筆試(占總成績60%)
1.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內容:教育通用能力測試,考察教育綜合知識,含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以及教育技能,不指定考試指導用書,分值100分,占總成績的60%,50分為合格分數線。筆試為閉卷考試,由縣人社局委托省級相關部門命題、評卷。
3.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東源縣人民政府網公布考生成績,面試人員名單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東源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二)面試(占總成績40%)
1.面試人員的確定
按照筆試成績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放棄面試資格造成職位空缺而達不到比例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出現筆試成績相同使面試人數高出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2.面試內容
初中:美術、地理、生物為八年級上冊教材,體育為七年級教材,其他學科為九年級上冊相應學科教材。
小學:體育(含特殊教育體育教師、幼兒教育體育教師)為七年級教材,其他學科為六年級上冊相應學科教材。
幼兒、特教:報考幼兒教師崗位試講內容為幼兒園大班教材;報考特殊教育教師崗位試講內容待定。
面試使用教材版本均為東源縣現行中小學、幼兒園教材版本。
3.面試方式
對應應聘學科采用試講的形式進行。面試分值100分,占總成績40%。先由考生現場備課30分鐘,再分組按抽簽順序進行試講,試講時間為10分鐘內。
4.面試時間、地點及其他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核聘用
(一)成績計算辦法:綜合成績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點。
(二)擬聘人員的確定:根據各學科招聘人數,按照筆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出現總分相同的情形,按筆試成績較高者優先確定,若擬聘用人員因其他原因放棄資格,則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原則依次遞補確定。
(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及大學生村官,按有關政策給予加分,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四)擬聘人員確定后,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3年修訂)》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若因體檢不合格出現職位空缺的,則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原則依次遞補。
(五)擬聘用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將報考條件要求的相關證件及畢業生檔案交到縣教育局,縣人社局、教育局共同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凡是相關證件逾期不交及不符合報考條件而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對擬聘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納入事業單位編制,享受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有關待遇。
(七)擬聘用人員須服從縣教育局的調配,不服從調配的取消聘用資格。調配確定后,須在所調配學校服務滿5年方可提出調動申請。
六、其他
(一)本公告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62-8833017。
(二)舉報或投訴電話,縣教育局: 0762—8831760,縣人社局:0762-8808983。
東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東源縣教育局
2017年6月27日